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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雪藏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健康的人,现在看来绝非如此。去年冬天北京的第一场雪降落在11月6号晚上。我在公司加夜班,10点多走出公司大门,世界已是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而玲珑的雪精灵还在顽皮地飞舞、嬉戏。今年,直到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没有一点下雪的迹象,今天的最低温度甚至没有达到零下。我已经把雪同北京的冬天划上等号了,不一定是东北的鹅毛大雪,也不一定是两尺深的雪地,只要是飘飘忽忽,悠悠扬扬的绵绵小雪就可以。但是,今冬,是个彻底的暖冬。不过,在这样的暖冬,我不幸感冒了。

“生日快乐!快长快大!”我亲了亲小陶丽的面颊。

“多谢阮阿姨。”她从我手中接过礼物,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11月19号是她5岁生日。

“不用谢,许个愿啦。”我笑着摸了摸她的娃娃头。这个教养好好的女孩子的母亲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读书。只有一样,她已经结婚生子,我还是孤身一人。唱毕生日歌,生日蜡烛被一口气吹灭。我们都欢呼起来。绍蒙开了灯,蓉蓉准备和女儿一起切蛋糕。正要下刀。

蓉蓉突然问我:“阿阮,你知不知道这个蛋糕叫什么名字啊?”绍蒙从厨房捧着水果盘出来,笑道:“不就是最普通的冰淇淋蛋糕吗?还有什么名字。”“不一样,这个是我亲手做的。”蓉蓉开了个蛋糕房,做自己的老板。年幼的时候,我们都很喜欢吃蛋糕,尤其是蛋糕上面的奶油。那时最期盼的是同学过生日,每次我们俩都抢着要最大块的。别人用奶油往生日主角的脸上抹时,我的两个早在一旁吃光光了。读完大二她就没有继续升学,去蛋糕房当了一年学徒。之后到新加坡学了3年的饭店管理,结识了现在的老公,创造了自己的事业。蛋糕房曾经是我们共同的梦想,我背弃了,走着寻常的路,在国内读完大学直接进了公司当起OL来。

“不知道哦,有没有提示啊?”我仔细看这个蛋糕,形状是一个半球体,除了“女儿,我们爱你,生辰快乐”之外,只有一些水果片、淡粉和淡黄的小花边和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在又白又滑的面上,并无特殊之处。“我知道。”小陶丽自信地说,“是小白兔在雪地里跑。”她就是那只小白兔。“是啊,你就是那只小白兔。”绍蒙捏捏女儿的小脸蛋,说,“好了,蓉蓉,你不要玩了,快切蛋糕啦。阿阮,你要咖啡还是奶茶啊。”他穿着围裙的样子虽然滑稽,却是很温馨的样子。蓉蓉真是个幸福的女人。“奶茶,谢谢。”蓉蓉瞥了我一眼,说,“健忘。”她握着女儿的小手,在蛋糕面上画了个“十”字,并没有切到底。然后抬头看我,我莫名其妙地也看她。她开始分蛋糕,小陶丽突然叫道,“哇,里面有东西。”我知道了。

“拿出来看看。”蓉蓉开心地看着女儿从切了一半的蛋糕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食品袋,里边有一把钥匙。“是电动单车!”小陶丽兴奋地又唱又跳,亲吻着母亲。“是啊,让爸爸带你去房里看。”我看到绍蒙的脸上洋溢着父亲的疼爱和丈夫的纵容,也被深深感染。

“雪藏!”“我都以为你忘了。”我微笑不答。“你有没有收到大学同学聚会的邀请啊?”蓉蓉问。“同学聚会?没有。好久没有看信箱了。”“11月27号。”“是吗?谁组织的?”我在想我那天需不需要加班。她从茶几下面一层抽出一张印刷精美的邀请函,递给我。组织者落款是××班同学会。“秦剑也会来。”“你怎么知道?”“他给我打电话了,问你现在怎么样。”“那你怎么说?”我笑了,有点无奈。“我说,你还是一个人。”

那天晚上回家后,果然在信箱里发现了和很多账单收据躺在一起的邀请函。我在床上辗转难眠。鼻水直流,连打两个喷嚏,便吃了两颗康泰克,暗忖是不是有人在想我。凌晨两点多的时候翻出以前的旧照片看了又看。有一个人,始终不能忘怀。大学毕业8年了,从结婚酒到满月酒都快记不清封了多少红包,给过多少祝愿。老同学们都各有各的家庭和事业,一部分也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有风光得意的,或者在政府部门里干到第一把手,或者成了国企的老总,或者娶到娇妻生了爱子……也有不如意的,比如一直在底层没机会升职的,比如离婚的,还比如总盘算着要出国却拿不到签证的。我大概就算是那种比不如意略微如意一些的吧。年届30未婚,薪水养活自己有余,有套宽敞房子,一个不大的社交圈,一个可以随时蹭饭吃的牢靠死党。不过,就像刘若英在台北演唱会上开玩笑说的那样,到了一定年纪每长一岁,给别人的红包就要少封两百。为什么?因为收回来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

绍蒙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好多次都要向我引见他公司里的青年才俊,均被我婉拒。刚进公司的那几年,也有几个同事对我大献殷勤,最后总是知难而退,现在也都有了家室。过了30的女人,已经不新鲜也不抢手。好像开尽了的花,说得好听点是成熟有味道,说得难听的就是年老色衰。蓉蓉看起来却很显年轻,虽然生了小孩,可她的脸还是朝气有活力。有时候,年轻是不能只靠化妆品和保养品来维持的。当你花了大把钞票在一大堆眼霜晚霜防晒霜隔离霜上,却发现皱纹还是防不胜防的时候,就会有点感慨独身的悲哀——结婚至少还有一个好处,你的注意力大多凝聚在老公和小孩身上,也就不会有太多心思和皱纹斗气。算了,单身也不错的,纵然不可避免“缥缈孤鸿影,寂寞沙洲冷”的感伤,但省却了许多恼人的家庭琐事,不必作出妥协,也不必为了维系婚姻绞尽脑汁。最多,在别人向你投来对“老处女”的同情和狐疑的眼光时,你稍稍放低一点姿态,满足一下那些人过剩的同情心和好奇心,仅此而已。毕竟在这个时代,独身已经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新发明,何况我只是30未婚。从第一次被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开始,女人就应该做好准备接受即将成为明日黄花的现实,皱纹的数量和青春痘一样,是不由主观意志决定,不随主观意志转移的。

同学聚会如期在11月27号举行,活动是游市郊。出乎我意料的是,只有9个人没来,算是聚得最齐的一次。上次聚会是3年前,只到了一半人,难怪这次看到的好多人都快要认不出来。秦剑也是专程飞回来参加聚会的。大学一毕业他就同父母和妹妹移民到了多伦多,从此杳无音讯。我和蓉蓉正在和以前经常捉弄的一个男同学说笑,他已经来到面前。很快场面就自觉地演变成我和他的单独会晤。

“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很漂亮。”尽管这样的开场白很虚伪,我还是好开心。“你比以前更加帅啦。”过了这么多年,还有什么放不开。“今年北京一点也不冷,风也没有以前大。”他笑着把话题转移到天气这个永不会制造尴尬的主题上。“是你好多年都没回来了。北京一年比一年暖,雪一年比一年小。”我都怀疑自己身处南方。“没有雪的冬天算什么冬天。”他还是笑着。

我走在他的左侧,禁不住转头看他。我不是在说客气话,他比8年前更有男人味了,浑身上下都添置了事业型男人的气息。挺拔的身板架起一件黑色大衣,没有系领带的白衬衫,宝石蓝的毛衣,下巴刮得很干净但留有青印,我的心在微微地被暗示和挑逗。都说30岁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果然不假。“没有雪的冬天是秋天。”我清了清嗓子说。这是他曾经写给我的一首诗里面的句子。我们俩都放出声笑出来。那一刻的心境豁然明朗。“对了,怎么没有带你的夫人一起来。”我问。来聚会拖家带口的已是平常。

“我离婚了。”“不好意思。”我对此一无所知,为自己的唐突难堪起来。“没关系。”他的笑容没有从脸上卸去,“给你介绍个人。”他回头挥挥手,一个坐在草地上的小男孩朝我们奔过来。“我儿子。”他抚摸着小男孩的头,说,“叫阮阿姨。”男孩抱住父亲的腿,怯生地打量我,声音嫩嫩的:“阮阿姨。”一听就知道是个小ABC.“太可爱了。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我蹲下去,和他握握手。眼前的脸,是秦剑的幼年版本。

“秦朗,butyoucancallmeDaniel.”“Whatagoodname!Howdoyoudo!”秦朗,我猜他应该叫秦朗。“Howdoyoudo!”“Howoldareyou?”“Six.”“Well,youare...youaresohandsome!”“Thankyou.”“Youarewelcome.”秦剑也蹲下来和儿子耳语一阵后,小孩子跑开去了。跑了十来步还回头看我们,坐在离我们不远的草地上。“你儿子和你很像。”这句话没错,可是没什么意义。“呵呵,你喜欢他吗?”“当然,恨不得晚生30年呢。”“刚才我问他,他说他也喜欢你。”“哈哈哈,是吗?我还以为我没有什么异性缘呢。”我的笑很不自然,想当鸵鸟的心态昭然若揭。“对不起!”他直视我的眼睛。我的笑容僵在脸上,这句话点中我的大穴。“说什么对不起呢。都过了这么多年。我也过得很好啊。”我试图挤出一点宽容的笑,却觉得脸在紧绷。“是不是因为我。”他指的是我的单身。

“当然不是,一个人挺好,真的。无牵无挂,不容易衰老。”我努力显得很轻松的样子,并试图转换话题,“对了,你回来待多久啊?有什么打算?”“不一定,看情况吧。也想带小孩回国来看看。”“嗯,是有必要。”

一直到聚会结束我们也没有再旧事重提。彼此间交换了电话号码就又各奔东西。回家对着镜子,我惶恐地在身上找寻岁月的痕迹,想看看自己是不是比他显得老了很多。结果还比较令人宽慰,30岁可能还不是个分水岭。曾几何时,我也年轻,挽着心爱的人漫步在皎洁的月光下,埋怨时间过得太快,在归去的路上依依不舍。恋爱的味道,被我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寄给过去。早上起来一杯酸牛奶,两片面包,在楼下坐公车,在地铁站等地铁,到了公司中规中矩地写企划,警惕又装作无知地听上司的工作总结,和同事小心翼翼地虚与委蛇,按时下班,勤奋加班,周末约蓉蓉出来喝下午茶,如果她没有空,就用shopping打发。一个人的生活轻松简单。本来也想过养一条狗,可是我对狗毛过敏,养过的金鱼和花也都不幸罹难,只能作罢。星期六晚上8点,准时给住在外地的爸妈挂个电话,通报一下生活现状,听一下他们对我终身大事的唠叨。相亲?我不是结婚狂。

“阿阮,你说今晚会不会下雪啊?”同事阿珠问我。“不知道啦,今天也不是很冷的感觉。”“但是今晚上有齐豫的演唱会啊。要是唱《橄榄树》的时候,天空突然飘雪,就perfect啦。”

“今晚有齐豫的演唱会?”“是啊,你不知道吗?”“哦,反正都没时间去听。”

老板说工作时间不能接私人电话,可我要是接的话也没人知道是公是私吧。如果现在不接的话,可能以后也没得接了。

“喂,你好!”“我是秦剑。”“哦,听出来了。”“砰砰”的心跳声传进耳朵,贴着电话的脸也发烫起来。“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今天晚上啊?”我看了看表,下午4:37,我7点钟下班。“7点以后有。”“那七点我去接你。”“我在……”“我知道的。”他说的来接我是人来,并没有车。他的家已经不在北京了。“秦朗呢?”“在我大伯家里。”

我跟着他,不问他要去哪里。不管去哪里,我都会跟着的。

我们打车来到首体。一下车就不断有人神秘兮兮地问我们要不要票。“你等我一下。”他说。他跑去和票贩子买票。“2011齐豫〈齐家欢〉北京首体演唱会”。我看到了大幅的宣传海报。齐秦是唯一的嘉宾。12月3日(周五)19:30分,我们已经错过了快20分钟。大概是十年前,我和他一起听过齐秦的演唱会。买的也是黄牛票,还和别人砍价砍了半天。票上写的座位是南台双号30排136座和138座。他拉起我的手,说,走吧。我们径直走到还没怎么坐满的第一排坐下。

齐豫在唱《飞鸟和鱼》,空灵的声音浮在首体的上空。我们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松开。无语静听。五六首歌后,齐秦上台来了。和齐豫合唱《梦田》的时候,齐豫提到李宗盛,问:“李宗盛在吗?在哪里?在哪里?”大屏幕上显示李宗盛从我们面对着的主席台站起来朝四周作揖致意。

“对了,没吃晚饭吧。”他看我的眼神那么柔和,引得我几乎失神。单身女人的定力就是比较薄弱。“没有。我不饿。”“我也没吃。来,试试这个。”他递给我一块士力架。“怎么会想带我来听演唱会的。”“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有的,订票都来不及。”答非所问。“我不知道你也这么怀旧。”“我一直都很怀旧的。”他看我。我看着齐秦,没有回应,齐秦这时离我可能不到10米。“下面这首老歌,我知道很多人都曾经用过来追女孩子,那我们一起来重温——《大-约-在-冬-季》。”齐秦富有磁性的嗓音此刻竟透出辛酸和苍凉。

大约十年前,我和他,也一起听过齐秦现场唱这首歌。我们坐在很靠后的位置,别人都在跟着唱的时候,我们旁若无人地接吻。现在却坐得生分。不似周围人的激动兴奋,我们只是安静聆听,各自怀揣心事。

主角又换回齐豫。她唱起了描写三毛初恋的《七点钟》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划过脸颊,落在灰色的大衣上。“今生就是那么地开始的/走过操场的青草走到你的面前/不能说一句话/拿起钢笔在你的掌心写下七个数字/点一个头然后狂奔而去……”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想对我中意的男孩表白,却不知用什么方法才好。蓉蓉想起以前小时候过年,我们互送礼物的时候总是把礼物藏在家附近的雪里,让对方找。便让我把电话号码和姓名写在纸上放在小玻璃瓶里藏在雪堆,然后说自己的钥匙掉了,让他帮忙找。可是,当年雪来得好迟,而我,很担心错过。蓉蓉就去她开蛋糕房的婶婶那里帮我做了个表面涂了厚厚一层洁白奶油的小蛋糕,把玻璃瓶用食品袋装好,放在里面。我把蛋糕交给了秦剑。于是我们成了恋人。蓉蓉给那个蛋糕取了个怪异的名字——雪藏。他应该也回想起了什么,轻轻地揽着我的肩头,用手帕拭擦我的泪水。

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来。齐豫的歌声好比天籁之音,悦耳却把人的心都唱到要哭碎。“当我走在凄清的路上/天空正飘着濠濠细雨/在这寂寞黯淡的暮色里/想起我们相别在雨中/不禁悲从心中生……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记起我们相见在雨中/那微微细雨落在我们头发上/啊往事说不尽就像山一样高/好像海一样/深甜蜜绮珑/彩虹般美丽往事/说不尽”——《走在雨中》。

我们无数次筹划未来。我说想要拥有一个蛋糕房,他说要在蛋糕房的旁边开家书店。我们决定不管将来小孩是男是女都叫秦朗——希望他(她)能有晴朗的人生。大学快毕业了,我们的爱正浓,缘已尽。他们一家四口要移民到加拿大,他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他和我在一起。我的普通出身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他们觉得我跟他是为了他的丰厚家底,我是个彻头彻尾贪慕虚荣攀龙附凤的女人。我们被下了最后通牒:要是在移民前他不和我分手,就要断绝亲子关系。他最初的坚持被视为死不悔改,被我蛊惑。他的妈妈甚至找来学校,诉说我的“卑劣行径”。我是不能责怪他软弱的,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和立场。我只怪自己为一份爱付出了那么多,却落得这般下场。我终于变得没法再爱。爱得太真,伤得更深。索性,忘却了种种,干干净净做自己。他走之前,我一直回避见他,生怕自己情难自禁,诸多留恋。谁曾想到,这一别离,就是八年的天涯两端。我已经不是我,他也已经不是他。终于克制不了自己,我抱住他的肩膀,失声痛哭。

最后,齐豫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清唱那一曲《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泪水尚未风干的我站起来,把我的声音也投入这个不眠的夜晚。独居的女子虽然脆弱,也很坚强,一个人走了那么多年,熬下去也不会很困难。“那心目中的橄榄树,你们都找到了吧。”齐豫说完,终于止不住潸然泪下……10点15分,我们走出来。感觉有点凉,我祈祷,快点下雪,快点下雪啊。这样的场面,老天怎能无动于衷?“对不起,又害你哭了。”“不会啊,好久没哭了,哭过一场觉得好舒服。倒是我要说句对不起,把你的衣服都哭脏了。”说话时我的眼睛还是肿肿的,嘴却弯成个快乐的弧度。“我当是你送的礼物呢。想不想去吃点东西。”“不了,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改天吧。”改天是哪一天?改天可能就是永不再见了。“也好。那我送你回家。”“不用了,可能秦朗还在等你呢。”我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心软。“那,你一个人要小心点啊。我帮你拦车。”他看我的目光露出转瞬即逝的迟疑和难以抹去的受伤。我点点头。

拦车的人很多,我们在一边等了不少时间。我竟有少女初次约会的感觉,忐忑不安又心猿意马。企求盼望老天赶快落雪。我甚至暗暗决定,只要今晚下雪,我就重新开始。看着他的背影,心隐隐作痛,把命运,交给上天。车子停到身边,临走的一刻,我知道,今夜,雪不会来了。

“好想抱一下你。”我的眼眶已经浸满了咸咸的液体,强忍住哭对他说。“对不起!”他拥我入怀中,我不知道他道歉是因为过去,还是因为现在。拼命地想把他的味道记住。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再见!”我隔着车后的玻璃朝他轻轻挥手,眼中的身影就此模糊。今天早晨7:03,收到一个联邦快递送来的冰淇淋蛋糕。是一个“雪藏”。里边有一个食品袋包着的玻璃瓶,瓶子里有一张纸条,一棵袖珍的圣诞树,一些人造的“雪”。纸条上写着:09/12/201109:33pmToro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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