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的伤口在大腿根的外侧,即使现在已经康复了,但是他腿上的皮肉依然还有一个不浅的小坑。皮肤都凹进了肉里似得。
“这是狙击手打的,多亏当时我的位置在他的射程之外,但还是伤到了骨头。”
高鹏伸手触碰安格斯的伤口,天竹挂坠立刻就有反应了,如果他愿意,他可以马上动用天竹的生命气息把安格斯骨骼中坏死的细胞激活!
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
天竹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安格斯。
他现在要做的是扮演一个医生的角色,给安格斯治病。
高鹏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安格斯,我的家乡有一种治疗这种骨伤的民间偏方,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就能把你的伤治好……不过药方里的成分有什么来的,让我想想,哦,对了,是它,没错,安格斯,你要不要试试看?”
安格斯一脸的不信任!
高鹏耸耸肩,“这个药方最神奇的地方就是,第一次就能见效。哦,当然,接下来你就要长期外敷,相信我,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你的伤口肯定会完全恢复的。”
安格斯有些犹豫了。
高鹏补充一句:“试一次而已,不疼不痒,如果真的有效果呢?”
“好吧,boss,需要什么药材?”
“你在这里等着就可以了。”高鹏眨眨眼睛,转身去了后山……嗯,他哪儿懂什么医术,不过是满嘴胡诌罢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随便找点青草,往里拌点白糖、花椒、酱油之类的东西,就骗安格斯说这是偏方,反正他也不懂真假。最后往他腿上一乎,再用天竹的生命气息给他伤口坏死的细胞组织稍微修复一下……
半个小时后。
高鹏打了个响指:“搞定!”
安格斯满脸黑线,他感觉自己被这个家伙给耍了!
这个家伙往自己腿上呼的那是什么东西?
那好像是一把草?
里面还有油盐酱醋茶??
见鬼!
安格斯的心里正在考虑要不要教训这个家伙一顿。
但是眼看这个家伙一脸专注的表情又仿佛不是在骗自己,难不成这个偏方真的……忽然之间,安格斯的表情凝固住了!
他满脸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的伤口处,此时,那里还呼着那团绿色的东西,但是他能明显感觉到伤口的地方有一股暖流流淌。原本的疼痛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高鹏对安格斯的表情非常满意,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怎么样,知道哥的厉害了吧,还要把野猪塞到哥的嘴巴里,看你接下来的几个月还不老老实实的巴结哥。
第二天早晨,高鹏还没睡醒,就被门外的说话声吵醒了。他穿好衣服出来,此时,山庄的院子里来了不少人,有些人在小镇上见过,但是更多的都是没见过的人。
安格斯看见高鹏开始给他介绍:“boss,我来给您介绍。这是希尔,哦,你们认识的。这是飞利浦,他是一位扑鱼的好手。这是布伦特,boss,或许您都猜不到,布伦特曾经也是一位军人,他的枪法非常精准。这是亨利,一位非常热心的小伙子。大家都是来帮我们猎杀那些该死的兔子的。”
高鹏跟众人分别握手。
希尔的年龄不大,还不到四十岁,他是杂货铺的老板,高鹏去杂货铺买东西的时候马娇给他们介绍过。
飞利浦的年龄要更小一些,大概只有三十岁左右,但是他的身材却非常魁梧。嗯,这个家伙在小镇上的名声并不好,他一年当中工作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个月,剩下的时间每天都泡在酒馆里,给自己喝的醉醺醺的。
布伦特的年龄较大,差不多都快五十岁了,但是高鹏依然能从他的身上看见军人特有的杀伐之气。高鹏在暗暗猜测:这个家伙年轻的时候一定上过战场,而且还杀过人!
亨利,看年岁仿佛比高鹏还小。通过聊天了解到:小伙子刚从温哥华大学毕业,一时间还没有找到工作,过几天正准备去多伦多碰碰运气呢。
值得一提的是,沃森吉特镇的居民全都是白人,反正高鹏是没看见过黑人。
很快,安格斯找来的人都到齐了,居然有二十多个人。这些家伙全都带来了自己的枪,安格斯只需要给他们每人发放子弹就可以了。
在高鹏的强烈要求下,安格斯也给他递过来一支手枪。
这是一支史密斯威森M500型号的左轮手枪。手枪呈银色,美观大方,枪管很短,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高鹏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手枪。
安格斯又给高鹏拿了两个装弹器,装弹器里装满了子弹。手枪里的子弹打完之后,他只要将装弹器的子弹按到转轮里,按下装弹器的卡扣就能轻松完成填弹的过程。
高鹏把枪套挎在身上,爱不释手的把玩手枪。
安格斯提醒他:“使用枪支以前要把保险挂上,以免误伤到人。另外,保险的开关即使在打开状态,也绝不可以把枪口对准别人,那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高鹏一一照做。
八点四十分,校车准时把小萝莉接走了。然后,由安格斯带领的队伍,就浩浩荡荡的向大山的方向进发了。
这是高鹏第一次走进大山,看见什么都感觉很新奇,“安格斯,你看,这里果然有好多兔子!”高鹏目测,他们的脚步声,就惊动了附近不下几十只的兔子在逃窜。
安格斯的表情严肃:“boss,山里的情况比我预料的还要严重啊。”
这时候,飞利浦没心没肺的发出笑声。高鹏生气道:“飞利浦,现在这些该死的兔子正在肆虐我的大青山,你要不要这么幸灾乐祸?”
飞利浦歉意道:“非常抱歉,高,我不是在幸灾乐祸,我只是想起了澳大利亚当年的兔灾。哈哈,那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高鹏绷着脸:“不,我不认为那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飞利浦灿灿,“好吧,高,你是正确的。”
高鹏曾经在澳洲生活了两年,他当然知道澳洲兔灾的事情:1859年,澳大利亚的一个农夫为了打猎而从外国弄来几只兔子,从此,一场可怕的生态灾难爆发了。
那些兔子在澳洲没有天敌,它们快速繁衍,很快就威胁到了澳大利亚的庄稼。为了抑制兔子的扩散和繁殖,勤劳勇敢的澳大利亚人民真可谓用尽了办法。从最传统的猎杀、布网、堵洞,到较为‘先进’的释放毒气和在胡萝卜里下毒等等,澳洲人民全都试过了,但是收效甚微。
为了消灭兔子,澳大利亚人甚至利用起了另外一种外来生物:兔子的天敌——狐狸。
在开始阶段,这种方法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澳大利亚人很快就发现,狐狸可能更喜欢吃行动相对较为迟缓的本地产有袋类动物……嗯,好吧。为了不使这些珍贵的物种灭绝,澳大利亚人民又不得不回过头来去消灭狐狸。
从1859年到1950年间,长达将近一百年的时间,兔子给澳大利亚人民留下的伤痛是不可磨灭的!
一直到1950年,澳大利亚终于研究出了一种兔子的病毒,就像人类的萨斯病毒一样。这种病毒很快便在整个兔群中传播开来,兔子的死亡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兔子的数量才终于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众人一路往前走,安格斯跟高鹏低声说:“飞利浦是慕名过来帮忙的。这个家伙听说你要建设山庄,他希望能在山庄里找一份工作。”
高鹏摇头道:“他的名声可不好。”
“事实上他没有坐过牢。而且他还是一位捕鱼的好手。”
“我们建设的是山庄,不是渔场。”
“boss,山庄成立后,随着来这里旅游人数的增加,难道您想给游客们吃三明治?又或者是意大利寿司?”
高鹏不说话了,他在考虑安格斯的提议。山庄确实很需要一位捕鱼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