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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芙蓉殇魂为哪般

灼炎死去的第一百年,我认识了芙殇。芙殇是个漂亮的羽人,芙蓉为面玉为骨,跳起舞来就像羽毛一样轻盈灵动。

我一直以为芙殇是写错了名字的,她原本应该叫芙裳,才配的起她那样美的人,却原来,芙殇就是芙殇,也有一段心伤的过往。

但是芙殇却是个残疾的羽人,她的一双翅膀没有了,是被人活生生从身体上剥离的。她的肋下,有着触目惊心血淋淋狰狞的伤疤。羽人的翅膀天生有自愈的功能,一旦受损会自动修复生长,即使翅膀折断也会自己长好。但是如果从翅膀根部剥除,便再也长不出翅膀,因为赖以生存根基没有了。

而自愈的功能还在。原本长有翅膀的位置不能生长肌肤。所以芙殇的肋下,永远有难以愈合的伤口。更深的伤口,在芙殇的心底。

芙殇没有翅膀的舞姿已经美到极致,我难以想象,曾经完美无缺的芙殇,该是怎样惊心动魄的舞者。

羽人是东洲神族中最智慧的部族,天生善舞。拥有羽人的羽毛,便可以掌握最精密的织术。据说羽人的翅膀移植到普通人的身体,也可以像羽人一样轻盈飞翔。

芙殇是个羽人,但却并不住在东洲。

芙殇曾经在上川度过很隐秘的生活,她的翅膀也是在上川失去的。但是她却并不肯告诉我事情的究竟。她总是说那故事过于惨烈,非寻常人所能经受。

我不屑的说,我不是人,我是只狐狸,只不过是拥有了人的外形。

自从芙殇来了以后,林子里热闹了许多。连土地老头那个老不休也懂得藏起他那些陋习,甚至辛勤的打扫他的破庙,还费力的把他的破庙认真修葺了一番。

一向八卦别人的老头难得被我逮住机会八卦了一番。我硬逼着老头承认他对芙殇动了不该有的歪心思。老头不气也不恼,只是说他看到芙殇就像看到自己的女儿一样亲切。这一刻我却差异了,土地老头原来也有过妻儿老小。既然这样,何必还要做神仙呢,有家人陪伴难道不比不老不死无情无欲做无聊神仙来的快乐么。这个问题找不到任何人去求证。

但是芙殇的到来又使我自卑,芙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我吃喝嫖赌抽占了三大样。以前小桃未嫁的时候,我总觉得小桃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子了,直至见了芙殇,始知自己的目光有多么的浅显。小桃最多是个小家碧玉温柔可人,而芙殇真的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绝世女子。怪不得那么多帝王为美人舍江山。

只是我想不通,这样一个我见犹怜的美人,竟然有人忍心舍得在她身上动刀子,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一对翅膀被活生生肢解,该是怎样的痛楚。芙殇竟然忍过来了,并且现在依然可以谈笑风生,似乎那身体巨大的创伤已经痊愈,并未曾给她的内心造成任何伤痕。

即便是很多须眉男儿,怕是也没有芙殇这样的坚忍。

就这样,我渐渐从灼炎离世的巨大悲痛中走出来。玉树看的很是欣慰。

我也确实乖巧懂事了许多。知道每天认真读书做功课,溜出去玩的次数也渐渐减少。事实的真相是,未曾认识灼炎的时候我溜出去玩的次数其实和现今相仿,只不过少了参照的标准。况且那个时候除了灼炎我并没有其他的玩伴。现在也是如此。

假使我像芙殇一样坐下来静下心琴棋书画,女工刺绣,估计比杀了我还难受。玉树曾经教我画画,结果我只会把颜料打翻,涂得一身都是颜色,这和我是个小狐狸时候老是给玉树的字画上面踩满了各色梅花印异曲同工之妙。玉树也曾教我弹琴,因为连一个好听的琴音也拨弄不出来,我一气之下拆掉了琴上面的所有琴弦,然后拿来做弹弓。

种种诸如此类的头疼事我做的不胜枚举。以至于现在再淘气总有种没有新意的感觉。似乎时间可以用来淘气的手法和技巧我都已经用尽用光了。

如果不是那个芙殇命定的孽缘痴缠,我想这种安逸的日子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那一天是芙殇的生辰。羽人并不是神族,但是却有着长达千年的寿命,相传羽人的身体里有一半流淌着凤凰的血液。因为千年的生命实在足够漫长,所以羽人并没有庆祝生辰的习惯,是我的执意要求,我总是觉得,芙殇过了很久颠沛流离的日子,还失去了飞翔的翅膀,芙殇好可怜。芙殇拗不过我,也不忍拂了我的好意。四月初一便是芙殇的生日。她活了200岁还是第一次过生日,感觉很新奇。还特意央求玉树教我做了长寿面给她吃——我是个一塌糊涂只会淘气的狐狸,琴棋书画不精,女红刺绣不行,下厨也没有什么本事。

土地老头突然来了,让我们很讶异。这老头虽然是个不太正经的神仙,倒也还算本分,轻易不肯离开他管辖的一亩三分薄地。也不曾靠近桃林半步,作为个小神仙,除了和我这个小妖精混迹在一起,他却是从未有过任何的不妥当。

但是这一次,他确实的不妥当了起来。第一次来我的地盘串门,居然也不打个招呼,穿着他皱巴巴的褂子,白胡子因为睡觉还乱七八糟的张牙舞爪。

土地老头很是喜欢芙殇,他说芙殇很像他以前走失的小孙女,就连眼角的泪痣也一模一样。我很疑惑的是,土地老头是个不曾成过亲的神仙,哪里来的小孙女?莫非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戏文里面小姐家丁渐生情愫暗许终身私奔的桥段。因为是实在难以把翩翩公子的形象和土地老头联系起来。估计他也只能做个勾引小姐的小家丁。

但是此刻土地老头显然没有心情跟我胡扯,他急急忙忙的冲进来就要拉走芙殇。

老头这是要干嘛?

“喂,你把芙殇拉走干嘛?”我不满的朝着土地老头大声嚷嚷。“来不及跟你们多说了,我拉芙丫头走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再不走就晚了!”这老头自打芙殇来了以后处处就透着古怪,我明明看见几次他看着芙殇,然后背转过身去用袖口擦眼睛。

因为我纠缠着不肯放,土地老头只好说出他慌慌张张的赶来拉芙殇离开,是因为他做了个梦。

他非常详细的给我们讲述了这个梦。

芙丫头生辰到了,玉树和夭夭早说要帮她好好的办一办。小狐狸虽然调皮,但是心肠却一点也不坏。反而我觉得玉树有夭夭陪伴,是天大的福气。芙丫头生日老天爷很赏脸,一直阴沉的天居然放晴了。小狐狸老早就开始准备了,还央求玉树教她做长寿面。按玉树的性子,自然是舍不得小狐狸吃辛苦,但是小狐狸觉得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才显得出心意。小狐狸胡闹耍宝有一套,女娃娃该会做的倒是样样不行,难得她这么有心。苦命的芙丫头有她这么个朋友,人生也显得不再那么凄苦。

我是个糊涂的神仙,因为一直住在桃林外这破旧的土地庙里,小狐狸自然的以为我就是土地,总是没大没小土地老头土地老头的叫个不停。

我依稀的记得,我并不是这个土地。记忆中很多破碎的片段总是在我眼前浮现,但是一片一片碎了一地,我怎么拼也拼不完整。然而我却清楚的记得我的小孙女。她总是乖巧的跟在我的身后,泡茶给我喝。那么小小的孩子,懂事的知道体贴关心她的爷爷。其余的画面我却再也想不起。

芙丫头一出现,我就认定她是我失散的小孙女。

芙丫头生日,我一定要到场,只是我是个落魄的忘记自己身份的老糊涂神仙,连一件像样的礼物也拿不出手去。芙丫头200年才过了一个生日,我总不能空着手去。如果是小狐狸事情倒很容易解决,随便给她弄点人间的什么小玩意,或者一坛酒,就好打发她了。可是芙丫头,想了半晌没有答案,决定倒头睡大觉——爷爷拿不出像样的礼物送给找了那么多年的孙女,只能害羞的躲起来。

这时候,芙殇命中注定带来劫难的人出现了。是个男人,在我的破庙门口迅速的经过,因为过于急速,还打翻了我的酒坛子。因为心疼我的酒刻意留意他的样子,可是无论如何却看不清他的脸。

半个时辰后,小狐狸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我说,芙殇生日宴上被个看不清脸的男人抢走了。

我们都听见芙殇拼命的叫着救命的声音,那声音很近很近,仿佛是在我们身体中间发出。但是却谁也看不见她。芙殇呼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终于消失不见。

我很害怕,然后就醒了。醒来的时候大汗淋漓,幸亏是一场梦。想提了酒去凑芙丫头生日宴的热闹,可是门口只有一个破坛子,酒静静流淌了一地。

“于是我就急忙来找你们”,土地老头继续说,醒来以后我算了一算,那个男子应该就要找来了。”看着土地老头一脸认真的样子我都快笑出来了。

土地老头的掐算从来就没有准过。记得有一次他推算赌星大旺,然后把他私藏的一坛子酒拿出来押注,结果三把就输了个精光,接下来的日子刚好反过来,是靠着向我讨酒蹭酒过了一个月。所以当他一本正经的说他是推算出梦中要带给芙殇灾难的人出现所以才赶来帮芙殇化解,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我坚信,土地老头肯定是睡觉着凉发烧烧糊涂了。

但凡任何一个人经历过芙殇这种深重的苦难还可以坚强的活着,便不会再遭遇命运的为难。因为老天爷不会把倒霉和不幸全降临在一个人头上。

我握着芙殇的手,告诉她土地老头纯属扯淡,他的卦就从来没有准过,即使穷困潦倒作算命先生批八字看相赚钱想换点酒喝,他也不曾灵验过。

可是芙殇却在发抖,她的手没有一丝温度,脸色也一下子苍白如纸。

“他来了,他还是来了。”芙殇喃喃自语,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同一句话。

一阵烈风吹过,芙殇不见了。恍惚中我似乎的确看见有个看不清脸的男人。我们追了出去,追到土地庙门口,看见那个破碎的酒坛子。原来这一回土地老头确实是灵验了。而且灵验的出奇,从土地老头看到破碎的酒坛子到芙殇被莫名掳走,刚好半个时辰。

芙殇的哭声幽幽的响起,正如土地老头梦境所描绘的一样,仿佛就在耳边,却看不见芙殇的影子。

还顾不上找芙殇,玉树竟然不见了。一连几天连个影子也没有,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几天睡觉睡的都很不踏实,芙殇被掳走,玉树也不见了。我很是担心。

芙殇生日后的第三天夜里,我正窝在玉树平时睡觉的位置准备把自己哄睡着,听到外面有响动。

玉树回来了,还有芙殇。我欢喜的迎上去。

第二天,桃林里便来了不速之客,而且还是一位得罪不起的不速之客——风神飞廉。

他说是听闻故人所言,来寻他心爱的姑娘。飞廉的心上人,是芙殇。

说实话,飞廉的本尊面貌确实不敢恭维:他长着鹿的身体,头像雀鸟,奇怪的生出雀鸟没有的角,有一条蛇的尾巴,周身还密布豹子的花纹。与其说他是风神,还不如说他是操纵风力大气的神兽更合适。

我有些悲哀:是不是每一个美女,命定都会有一个野兽的守候?

飞廉是化作一阵风飞进桃林的,所以我第一个念头,飞廉就是掳走芙殇的人。于是扑上去就用我的狐狸爪子挠了起来,飞廉脾气古怪,只要得罪了他,即使对方是个女子,还是比他弱小许多的女子,他也势必要讨回公道。不明真相的玉树从狐狸洞里出来,看到这个情况想要把我们拉开。飞廉却以为我们两个合起伙来打他一个,继续和玉树打成一团,玉树趁机把我推出了飞廉的攻击范围。

这一仗我看的很过瘾。终于明白认真修炼的好处,是你可以不用畏惧打架,而且可以打的很漂亮。

本来玉树招架的很是精彩,却冷不防被飞廉钻了个空子,然后很突然的咳血出来,原来他受伤了。我却不知道,要不是玉树为我出头和飞廉打架,还被蒙在鼓里。

没有想到的是和飞廉竟然不打不相识。一番误会以后发现飞廉并不是掳走芙殇的人,他虽然是御风而行的风神,却并不曾在御风中隐匿了他的脸。他来桃林,不过是因为芙殇。他找了她一百年,终于在一个春日的桃林收获爱人的踪影。

因为有飞廉,所有的疑团迎刃而解。

我所不知道的玉树

夭夭总觉得我是个温和的人,即使发脾气也只会板起脸不说话。其实她知道的只是我在她面前的样子。她不知道,我可以,为了她倾尽所有。

虽然夭夭每天过的很快乐,但是她的身世很可怜。阿娘早早离去,孤零零守着桃林。如果可以,我愿意一直这样陪着她直到永远。夭夭的阿娘因为吃了桃花精魄结成的桃子生下夭夭,本不是她的错,但是九重天上迂腐的神仙却深恐夭夭威胁到他们——桃花精魄是造仙的仙胎,有缘者才能得到。夭夭很聪明,要不是平时过于贪玩,也不会修炼那么久还不见什么成效。

我表面上凶她,是怕她不历练的足够强大难以保护自己。其实我更喜欢单纯没心机的夭夭。只是我不知道她还能这样单纯多少年,所以竭尽全力想要她远离那些可能伤害到她的东西。夭夭没有什么朋友,唯一的好姐妹小桃也早早出嫁,我看的出芙殇来到桃林填补她朋友的位置,夭夭的眼睛是充满了欣喜的。而且芙殇也是我的朋友,我不能看着她出事。

那天芙殇被掳走,我就知道她是被施法摄走,所以我一路追踪,终于在南冥的无色城发现她,奇怪的是抓她的人是个凡人。我想要带走芙殇,遭遇了阻挡,于是兵戎相见。本来我是不会受伤的,但是芙殇看着我为了救她要伤及那个凡人,竟然挺身阻挡,我急忙收了法,但是那个人却趁机偷袭,还好我有所防备,没想到芙殇竟然又拿出凤凰胆抵挡,我一方面诧异芙殇的所为,另一方面又惊讶芙殇竟然拥有凤凰的内丹。但是芙殇没有想到凤凰胆强大的反噬力量,我们都不同程度的受伤,而人终究是人,难以承受强大的力量,死去了。

芙殇看到那个人死去,表情瞬息万变,有喜,有悲,有释然后的解脱。

带芙殇回来的路上,我终于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抓芙殇走的人,是芙殇昔日的凡间爱人,清河。

芙殇为了躲避飞廉避于尘世,结识了年少的清河。清河是个贫苦的寒生,为了想要摆脱困境,也为了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能过上好日子,发奋读书立志考取功名。芙殇就是因为这一点,深深的喜欢上了清河。因为清河肯努力,有上进心,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

体恤清河日子清苦,芙殇每日前往清河寄居的破庙送衣送食。初时清河不肯收受,但是渐渐被芙殇感动,也渐渐喜欢了芙殇的温柔体贴。于是,在一个雨夜,渐生情愫的二人私定了终身。

清河也果真不负所望,金榜题名。

清河考取状元的那一天,芙殇开心的笑了一整天。清河还是寒生的时候,总觉得拖累了芙殇,他发誓说如果他日金榜题名,一定八抬大轿,凤冠霞帔风风光光的迎娶芙殇过门。芙殇不在乎这些,反正羽人的生命那么漫长,朱门酒肉和清茶淡饭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是看爱人离去空守寂寞。但是芙殇在乎清河的誓言,她以为有了这誓言,便有了清河的真心。而这正是噩梦的开始。

清河金榜题名,自然有许多官宦人家的小姐喜欢他少年才俊,而他也想借机攀附个权贵,他过惯了苦日子,实在是穷怕了。

当相府千金把绣球抛给他时,他立刻抛弃了芙殇和他的誓言。

爱情使芙殇变得隐忍愚笨,她艰难的提出要最后见一面清河。因为芙殇并没有纠缠,清河愉快的答应了。

那天芙殇刻意打扮了一番,本来倾国倾城的娇颜更加的惹人怜爱。芙殇还带了一坛子酒,桌上摆满了清河爱吃的菜。

看到这场景清河显然有些感动与不舍,差点反悔取消和权贵相府千金的婚约,但是善于盘算的他最终还是让利益战胜了情感。即使相府千金如丑女无盐般难以入眼,但是借助其势力飞黄腾达,想要多少美人没有?离别进行的很顺利,偏偏尾声偏离了轨迹。

芙殇喝醉了,忘记了部族的谆谆教诲,透露了自己的羽人身份。她说,清河,我们一场姻缘,虽然不能相守,但是我不恨你,我有一千年的寿命,也许早早离开你对我是种幸运,我实在难以承受爱人先我而去,漫长的终老。清河却没有醉,他句句听到耳朵里面。多年深藏不露暗自算计使他养成了不放过任何有利于自己利益的信息的习惯。清河小时候曾经听娘亲讲过关于羽人的传说。虽然羽人的特性并没有直接的对利益的帮助,但是总归是稀奇罕有的事物。何况以芙殇这种美人,他日用于官场公关必定事半而功倍。

清河庆幸自己同意同芙殇最后的诀别,让他发现芙殇还有这么巨大的价值,及时改变了主意。

他动情的揽住芙殇,说他也不愿抛弃喜欢的芙殇,但是人在俗世,不得不世俗,他可以抗拒皇帝的赐婚,却不能因为抗拒惹恼了皇帝,让可怜的寡母生命受到威胁。“她这一辈子,一天好日子也没有过过。”惺惺作态估计说的就是清河这种不要脸的人,他还挤出一丝泪水。最后,他问芙殇能不能留下来不要走,做不成夫妻,他也要报答芙殇,在有生之年好好照顾芙殇,只要能够远远的望着她便足够了。

没有心机的芙殇在爱情的名义面前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她同意继续留在京城,接受清河的照顾作为补偿,远远的观望。

谁知这一望差点丢了性命。

最初芙殇还相安无事玩好的在京城安身立命,目睹清河迎娶相府千金的时候,芙殇在心里还在替清河默默祈祷。

新婚之夜的玩上,清河揭开相府千金的红盖头便后悔,早就做好迎接庸脂俗粉的准备,但是姿色平平过目既望的新娘还是让清河大失所望。偏偏这个俗粉还是被惯坏宠坏养了一身臭毛病的俗粉。清河更多的想起芙殇的好处,美丽温柔,体贴入微,除了不能给他一个权倾朝野的丈人,却能满足一个男人的全部虚荣。

也许压根就不该追逐权贵,娶了芙殇,可以修仙问道,成为神仙比权倾天下还要更高一等。

想到这些个芙殇的好处,清河找了个托词,去见芙殇。见了以后愈发坚定了后悔的念头。他说愿意纳芙殇为妾,补偿芙殇为他的付出。

初时芙殇是不愿意的,和神仙一步之遥的女子,自然比普通女子自视更高,但是架不住清河的甜言蜜语,而且她本来就是爱慕着清河的,自然愿意常伴左右,纵使要和他人分享一个丈夫。

娶芙殇过门并没有费什么周折,清河的权贵夫人有个隐痛,因为患有隐疾而不能生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然娶个小妾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情。那权贵夫人还准备亲自为清河挑选传宗接代的女子。

芙殇的美貌让夫人暗生嫉妒,平凡资质的她深知难以把握住丈夫的心,芙殇的到来让她担心自己岌岌可危的地位。

所幸芙殇并没有为清河添个一男半女的人丁,于是夫人暗暗松了一口气,一方面张罗着给清河迎娶新的小妾,实则是想要安插自己的眼线在清河身边。另一方面,准备除掉芙殇。

可是没有来得及动手,清河便自己动手了。

昏庸的皇帝听闻清河有个貌美举世无双的小妾,打定主意要她成为自己的妃子。清河又很会演戏的惺惺作态一番,芙殇为了明智,自毁了容颜。清河不知道芙殇可以自愈,他只知道因为芙殇他开罪了皇帝,所以心里深深的恼恨。于是他一纸休书,准备休掉芙殇。但是他看到芙殇痊愈的脸,又打起了新的主意。他准备拿芙殇炼丹药,然后献给皇帝。但凡统治者都很渴望长生不死,投其所好的进献,失去一个美人远比得到长生不死之躯来的微不足道。

他找了巫蛊术士,术士说羽人是通神的部族,身上的翅膀便是神识的仙根,拿这去炼药,便可以长生不老。

清河听闻大喜,这样可以两个都进献给皇上,不愁加官进爵的门路无门。

今天晚上芙殇很高兴,清河从没有这样温柔的对待她,仿佛怕失去她一般的珍视。清河的确有不忍,因为确确实实要失去芙殇,他虽然精于算计,但是对于芙殇,他还是有不舍,可最终他还是下了手。

他把不胜酒力的芙殇灌醉,用写满灵符的绳索牢牢捆绑,然后亲自动了刀子,割除了芙殇的一双翅膀。芙殇是被痛醒的,她终身也忘不了那种痛楚,她被爱人紧紧捆绑,爱人一刀一刀的凌迟她的肉体,还有灵魂。恍然大悟清河今晚刻意的殷勤,原来是故意将她迷醉,只为得到她的翅膀。所有伪善的谎言在她眼前渐渐清晰起来,芙殇后悔自己看错了人,更后悔自己用谎言自我麻醉了太久。但是尘世的巫蛊术士的话,怎么可以信呢?羽人可以通神,但是羽人并不是神,一千年的寿命,羽人也会老,只不过衰老的过程被拉长了十倍,因而极端漫长。

芙殇终于发现,她的爱比死亡更冷。终于,她痛昏过去了。

等到再次醒来,肋下锥心的疼痛,翅膀的位置已经空荡荡,取而代之的是两个终身不愈的血洞。殷红的血染红了清河的瞳孔,原来最可怕的不是魔鬼,而是人。

清河最后才知道,羽人的翅膀移植给凡人,凡人也可以获得飞翔的能力,但是炼成丹药,非但不能成仙得道,反而损害了羽翼的妙用。最终清河没有得到想象中的皇帝垂青与器重,皇帝因为服食大量丹药中毒而死,清河因为献药难辞其咎,被流放三千里。新帝感激清河的丹药成全了他的帝王梦,没有砍掉清河的脑袋,但是清河却再也不能飞黄腾达,因为流放,入了贱民籍。

一个好好的寒生追寻权势的梦就这样断了。本来是咎由自取,他还反过头来恨芙殇,以为芙殇是故意陷害与他。假若真的陷害,又何用付出剥除自己翅膀这般惨烈的代价?清河不会想,也不愿想,他发誓一定要召唤芙殇,让她加倍偿还自己承受的痛。

终于认清清河的丑恶嘴脸后,芙殇离开了心伤的尘世,机缘巧合下来到了东洲的桃林。

没想到,执念太深的清河竟然认为这一切都是芙殇的错!他不知从何处学得法术,为了报复,竟然不惜使用了邪恶的血咒。

其实芙殇听闻土地的恶梦,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害怕,她怕的只是回忆起当时曾经受过爱人的凌迟。

不管怎样,清河死了,芙殇终于可以解脱。我带着芙殇回到了夭夭的桃林。因为担心夭夭看到来不及换掉的衣衫上沾染的血迹,拖到夜晚,才回到桃林。我不想让夭夭知道我的伤是因她而起——为了帮助夭夭早日幻化人形,夭夭桃林醉酒的一晚我几乎耗尽了全部的神力,我不想让夭夭因此有负担,我能做的,只是等她长大。但是我惊讶的发现夭夭的身体蕴藏着一种漩涡般强大可怕的力量,完全掠夺式的吸收周围的能量,所以夭夭变化太迟不是因为她弱,而是因为力量太强,难以驾驭。

我们不愿揭开芙殇正在愈合的心伤凌迟她的心,所以,只是淡淡的掠过了芙殇惨烈的故事。

只是还有个疑惑未解,为什么芙殇竟会拥有凤凰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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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扮男,1v1,苏宠文】帝企高部体育学校,自三十年开创以来,参赛队伍蝉联全国篮球界十七年总冠的一所私立男子老校,在全国篮球界的地位如雷贯耳。今年,又一支出于帝企的全国青年篮球冠军自此诞生,其中最出色,被人誉为“天才”主力的小前锋——袁野一,竟一声不吭地离开帝企,选择了与篮球毫不相关,风云艺术界的司穆兰高校,震惊了一大片篮球界的青年爱好者。【追逐】—跟我回去。—我不想回去。—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不相信你能忍下心丢弃和你一起十年奋斗队友,和最爱的篮球就为了来这种鬼地方学画画?你到底在想什么!—看着我这双手。—?—你不觉得它是一双足以在艺术界撑起一片天地的神奇双手吗?—我只看到了一双因为日日夜夜不断练习而变得满是粗茧的手!—袁野一,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开?【梦想】他从小就很爱篮球这项运动,并且在其中投入了所有热情和心血。他做到了,在这一点,即便是当初极力反对的父母,也不得不承认,他让他们骄傲。除了父母,没人知道,她是女生。【热血】他也曾在赛场奔驰,和队友笑谈理想。但一场意外,却让他双腿残废,从此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颓废,绝望之后,却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于是,他遇见了‘他’。—我说了我不会再打篮球,你到底想怎么样?—去篮球部报名,我是你的老师,你应该听我的。—季老师,其实我不去篮球队是有难言之隐的。——什么?——我屁股上长了一个很大的痔疮,一动就疼,实在打不了篮球。【青春】通往国际篮球的最后一场比赛,袁野一眼前的碎发已经汗湿,紧紧贴在皮肤之上。回头便是坐着成百上千的观众,摄像头的镜头跟随着每一个人。尖锐的哨声在她的耳边响起。比赛结束了。仿佛听见从远方传来粗粗的喘息声,分明全身的力气都已经透支,她依旧不顾众人的阻拦,回眸看向那鲜红的屏幕。青州帝企:南城司穆兰比分是——【相随】季南琛曾认为所有对袁野一的关心只是类似于长辈对晚辈呵护和疼爱,比如哥哥对弟弟。他曾说:“我绝不会看上比我小六岁的孩子,更何况他还是我欣赏的男学生。”后来,他又说:“小六岁不是问题,我已经向学校递了辞职信,性别相同也不是问题,大不了,我们就这么过一辈子。”他是季南琛,司穆兰的教练,也是袁野一的教练。她是袁野一,司穆兰的球员,也是季南琛的教员。【你是三,我是九,我除了你,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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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1639

    1639年的澳洲,穿越来了2013年的“旅客”。他们中有军人、科学家、政府工作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看他们如何利用澳洲的资源,打造一个崭新的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