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卷入战斗!
骄阳似火,酷暑难耐,空气粘稠燥热,整个武汉如同一整锅沸腾的麻辣火锅,街道上缓缓行驶而过的公交车则如同一盒盒移动的沙丁鱼罐头。
叮--
“青华路站到了,下车的乘客请从后门下车,刚上车的乘客请投币刷卡,下一站xx”
公交车上传来了一个甜美的报站声音,但是这并不能抚慰车上那一颗颗焦躁烦闷的心。
“麻烦让一下,谢谢,谢谢”
一位不修边幅的男子,脚踏人字拖,下身一条花裤衩,穿着一件洗的有些泛白半袖,乱蓬蓬的头发,满脸胡渣,手提购物袋,努力想挤下车去。
“哎呦,你没长眼啊,踩到我了”叫嚷的是一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发福的身材如同米其林轮胎的形象大使。
“抱歉抱歉,对不起”男子一脸歉意,努力的让自己可以笑的自然些,但是看在旁人的眼里,简直猥琐龌龊。
这挤公交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你要有扎实的马步,持久的耐力,迅捷的身手,以及足够厚的脸皮,硬气功,侦察术,方言六级,缺一不可。
不管怎么说,男子终于是挤了下来,站在公交站牌前长舒一口气,拎着购物袋,无精打采的向着家里走去。
咔--
一阵阵开锁的声音传来。
房门被男子拉开,老旧的门板发出“咯吱--”的声音。
将手中的生活用品随手扔在桌上,不料却散落了一地,泡面,洗发水,牙膏,蚊香,一把小蒲扇,这可是趁着超市大减价抢来的稀罕物,平时是不舍得买的。
望着被砸断的蚊香,男子心疼不已,心里咒骂着自己真是手欠,简单收拾了一下,男子又开始了日常的码字工作。
男子名叫明朗,虽然看上去已经是个中年大叔,但是实际上只有二十四岁,至于职业,他是一位写手,扑街写手!
二十四岁的明朗,已经有了四年的写作生涯,酷爱写作的他,在刚刚升入大一的时候,凭借一番热血,步入了网络小说的码字深渊,结果因为经常熬夜旷课,被学校劝退,但是这并不能打击明朗的创作热情。
凭着小时候积攒的压岁钱,在郊区租了个房子,交上网费,准备了三个月分量的泡面,只有十几平米的房子,被堆的满满当当,搞得邻居以为,新搬来的家伙是开商店的。
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明朗开始了他的成‘神’之路。
“什么!签约不过?改!”
“什么?某作家日产万字?熬夜,不吃不睡!我要爆更!爆更!”
“满地打滚跪求收藏点击,你送我鲜花,我送你菊花,编辑大大是我亲爹,谁也不许说他坏话!”
“爹,我想要一天推荐,中不中......!”
就这样,一位小鲜肉青年沦落为咸湿大叔,每天与泡面,左手,卫生纸为伍,胡子不刮,头也不剪,扣下的鼻屎随便抹在板凳下方,可怜的板凳底部已经铺满了一层又一层......
然而......他依旧是个无名之卒,每天看着新闻上的报道,“某作家红薯,凭借《逗比大陆》月入千万......”而我们的明朗,只能盯着屏幕,羡慕不已,甚至连作者这个名号都不敢担当,只能称自己为,写手!
“啪啪啪啪”键盘声络绎不绝,明朗一脸麻木的敲击着键盘,可能是天气燥热的原因,明朗的呼吸越来越重,手上敲击键盘的力量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屏幕上打出的字体根本就是一堆乱码。
毫无征兆,明朗突然一拳砸向了键盘!
哐!--
一声巨响!键盘断成两截,S键与B键盘齐飞!
连续码字四年,当初的热血已经被现实磨灭,明朗已经决定......去******梦想!
合上了笔记本,拿起小蒲扇,明朗一头扎在床上,休息够了,明天好找个工地搬砖!
放下了包袱,明朗觉得自己轻松了很多,空气似乎变得不那么燥热,就连这床,也松软了好多,明朗从未睡的如此香沉。
在梦中,明朗梦到了自己被伯乐发掘,出书,拍电影,而自己站在发布会的讲台之上,望着台下的数以万计的粉丝,笑的合不拢嘴。
粉丝们在台下疯狂的欢呼着,如同万千狂热信徒,就连保安也挡不住他们的热情......现场的秩序有些失控!
“安静,大家安静!不要吵了!请保持秩序”明朗一声大喊,竟然将自己吵醒......
哎,什么嘛,原来是一场梦,明朗的心情无比失落,长叹一声,算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不是么!
今早的阳光有些晃眼,怎么这么亮?
明朗单手挡住光线,努力睁开了双眼后,看到的却是烈日当空......“卧槽嘞,房顶呢?”
再看向四周,只见和自己的大床正躺在一片连绵的山谷之中,仔细看向周围,吵闹的那里是是自己的粉丝,而是人族与狼族部落之间,两军对垒的战争嘶吼!而明朗的位置正好是在尴尬的中间地带。
双方大军也很是迷茫,正是两军对垒,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之际,在两军中间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小子,难道是对方的秘密武器?他到底是怎么出现的!面对突然冒出的明朗,一时之间竟然全部安静了下来。
“不是叫你们保持安静,你们继续...”说着,明朗把被子拉过头顶,继续睡他的懒觉,做梦,一定是做梦。
片刻,明朗突然弹坐了起来,一脸惊恐!
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疼!”
场上的情况可不允许明朗有太多的时间考虑发生了什么事,正在明朗发呆的时候,为首的狼王已然思考了起来:“人族要耍什么花样?不能给他们机会!”
战机稍纵即逝,狼族首领狼王当机立断,挥爪吼道:“撕碎他!”
言落,群狼动,速度之快,五十米的距离只需要三秒,而撕碎明朗只需要不到一秒。
恐惧!看着向自己奔袭而来的狼群,明朗只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身体的支配权,没有吓尿都算明朗肾好!
危机!一匹先锋狼人已然冲到了明朗的面前......明朗仿佛看到了几秒后的未来,人首分离,四肢飞溅,连尸体都拼不全,亲妈都认不出......
想到这,明朗急了,老子特么的还是处男呢,不能就这么等死!随手抓住了身上的被褥,丢向那匹冲向自己的狼人,希望能将其困住,可事实证明明朗有些想多了,先锋狼只是轻轻挥舞一下利爪,便将棉被撕成了碎片,棉絮飘落如雪,先锋狼的利爪再次高高举起,眼看便要再次落下。
就这样......结束了么!
都说人死前会回想起人生的点点滴滴,可明朗的心中却只有不甘,自己的一生平淡无奇,甚至连一场简简单单的恋爱都没谈过,如今居然是这么一个荒唐的死法,想到这,明朗笑了,面对死亡,他却淡然的笑了。
“小子,想死还早着呢!”一声爆喝随着寒芒闪过,先锋狼竟被拦腰斩断,血液内脏喷溅了明朗一脸,那温热的感觉,和腥臭的味道提醒着明朗还活着的事实。
明朗定睛望去,一个宽阔的背影手持偃月刀,如泰山一般挡在明朗面前,独自面对这奔袭而来的狼群,巍然不动,明朗瞬时安全感爆棚,仿佛天塌下来,眼前的男子都可以抗上一抗。
“英雄!我爱你”明朗似乎找到了靠山,重燃了活下去的希望。
男子并未理会明朗,而是单手高高举起偃月刀,用浑厚的嗓音喊道:“杀!”
“杀,杀,杀!”,一声落,万声扬,怒吼声冲天而起,战鼓齐鸣,响彻天际,人族士兵纷纷举起手中的武器向狼群奔袭而去。
一面是嗜血如命的狼群,一面是战意盎然的人族,两军的冲锋激起满天狼烟风沙......
平均身高高达两米五的狼人凶狠无比,他们浑身上下无不是为了战斗而生的利器,长达三米的臂展配上锋利无比的利爪,使得狼人在人群之中如同一台台收割机,无情的收割着人类的生命。
而人族虽然没有狼人先天的优势,但是却有着狼人无法比拟的战法,三人为一组,配合默契,巨盾兵的负责吸收伤害,关刀兵负责输出,弓箭手负责掩护,一时之间两军竟打的难解难分。
“小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男子转过身来,面容刚毅,一双锐利的双眼死死盯着明朗问道。
“我也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就在明朗回答之时,狼族首领不知何时已经悄然出现在男子的背后,利爪带着破风声呼啸着奔着男子的头部挥去!
“英雄小心!”
“狡猾的畜生!”不用明朗提醒,男子早就注意到身后的危机,挥刀迎上,刀锋与利爪相撞,只听得“铿”的一声脆响,犹如钢铁碰撞,相交之处,并出火花,那硕大的爪子竟被阻在了空中。
刚刚狼王在远处明朗还不觉得如何,如今近距离观看,发现那狼王身高竟三米有余,人族男子一米九的身高在它面前如孩童一般,乌黑飘逸的鬃毛披在身后,体格健硕,身上的伤疤无数,甚至有一条狰狞的伤疤横跨左肩直到腹部,他和怪兽战斗过么?
狼王咧着大嘴漏出一嘴锋利的牙齿,挥起另一只利爪并向男子吼道:“狡猾?真是可笑!你杀我族人,侵我族群,难道我还要和你讲道理不成!”
“战争本是如此,身为一族之王想不到竟如此幼稚!”男子侧身闪过利爪,借着这一空档直接转身一拳向狼王轰去。
狼王不躲不闪,这一拳实打实的打在了狼王的腹部,但狼王却是纹丝不动,“好,那我就以一族之王身份像你宣布!犯我族群者!”狼王双眼转为红色!
“必杀之!”
话落,狼王的体型开始发生变化,本来足有三米的体型竟缓缓缩小,并发出‘嘎吱嘎吱’类似骨骼移位的声音。
更小的体型更适合战斗,不仅提升了速度,而且肌肉变得更加紧实,利爪更加锋利,身后灰色的鬃毛竟变为火红色,随风飘动如同跳动的火焰!
“生命归元!”男子面露警惕之色:“打算同归于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