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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重剑与皮套

林宇、王博二人,拜别了李守中后,并没有直接离开盘龙城,而是去采购物资。

不一会儿,林宇先是在王博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家兵器铺。

站在门外,王博便是对林宇说道:“据说,盘龙城外城的兵器铺子,数这家最好了,品质优良,价格公道。”

林宇左右扫视了一下,然后又仰头看了看门店上方挂着的牌匾,上书四个大字“热血兵器”,点了点头,道:“嗯,咱们进去看看吧。”说完,率先走了进去,王博背着个大包裹,紧随其后。

“铛铛铛”

站在门外,还不觉得有何大的响动,进入店中后,林宇他们便是听到了阵阵“铛铛”的打铁声,好像是从里面传出来的,想必是打铁声,这种声音厚实感中带着阵阵的清脆,脆如击碗之声。

店家是一个中年人:“二位,需要点什么?”。中年人身边还站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

林宇看了一眼兵器铺的老板,直入正题,开口问道:“有剑鞘么”,说着,便是把别在腰带上的锈剑抽了出来,随意的放在了前台上,示意他查看。

近了,林宇看得更清楚了,店家老板是个国字脸,很匀称,更是有点趋近于圆脸,说话时总带着微笑,让人很难生出反感的情绪。

中年人店家,看到林宇拿出的是一把锈迹不堪的中短剑,符合一般的规格,长一米二左右,宽两到三寸,其它并没有普通之处,更无锋利可言。

中年人先是看了看,并没有其他言语,反倒是站在他旁的小伙子口不遮拦的说道:“这剑,看其材质,是炼器材料中最差的一种,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普通的黑铁打造,在制作时,工艺也是比较粗糙的。”

“蒽”中年人用眼睛横了一下旁边的小伙,转脸过来,陪笑道:“二位,请别介意,他还是一名学徒,学艺不精,就想卖弄,是我的错,没加管教,望二位多加海涵才是啊”。

林宇并无不爽,只是示意老板赶紧看剑,为自己佩一个剑鞘,此行的目的不可忘了。

店家老板连连点头,露出标准的职业微笑,道:“好,好的,您稍等。”

这是准备上手了,虽然,他心里预估的和他徒弟说的不相上下,但是做生意,岂能扶了买家的面子,那不是找死么,这是职业操守。

本着良好的职业操守,兵器铺的老板上手,去摸剑身,入手微凉,略微有些糙手,质地倒是比起一般的黑铁剑要质密很多,刚上手,他在心里便是做出了如此的判断。

锻造工艺中,最重要的五大工艺:炼、锻、打、烧、淬,它没有一项工艺是完善的。

兵器铺老板心里已经有谱了:“这只不过是一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铁剑了,剑身上面,早已铺满了锈铁,有些斑斑点点的铁锈小颗粒,想必内部有些部分已经被锈空了,现在只剩下外面的铁壳了,这把剑的重量已经是任何一个人都能够挥动的了。”,抬头望了林宇一眼,他不明白这样的一把破锈剑,而且毫无锋利可言,竟然有人还想为其佩剑鞘,真是有点不能理解,这样的一把剑,还当宝了?,不过他这些话,自然是在心里默默的说的,可不能像自己徒弟那样,毫无职业操守可言。

虽然他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信息了,但是,他还要装作再看一会儿,想了想,店里平时也卖剑鞘,但那都是与成品在一起的,客人大多也是直接买的成品,像林宇这样专门佩剑鞘的人比较少,放在以前,还是有一些储备,都是制式的,现在基本是断货了,若有人想要自家打造的剑鞘,则需提前预约才行,接单后,现场打造。

良久,兵器铺的老板,停止了对锈剑的抚摸,满脸笑荣的对林宇道:“这位小兄弟,我们店里的中短剑式的剑鞘已经没货了,你要是不急着要的话,我们后面是有作坊的,可以现场打造。”

“蒽”林宇面色不悦,但还是很客气地道:“敢问店家,真的没有了吗?”,现下,搞把剑鞘是首要任务,锈剑拿在手里,虽然很轻,加上总带着小灰,总搞得两手不闲的,别在腰带上,也是不好走路,在得知盘龙城的外城中,就这家兵器铺有些单卖的剑鞘,现在再去别的店问(而且还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货),又会耽误大把的时间。

“真没有现货”

如此一来,心中顿生烦躁。

急中生智,林宇心中顿生一计,对店家道:“老板,我看未必吧,你是看我的剑太垃圾,配不上你家的剑鞘罢!?”,说完这句话后,林宇转头又对一旁的王博说道:“我们好像是朱大队长介绍过来的,他说这家一定有我要的东西。”。

店家听林宇这么一说,眉头微皱,陡然连连赔礼道歉:“小兄弟,真对不起了,我不是那意思,这中长式剑鞘的确是没有了。”

“师傅你记性不好,我怎么记得还有一个皮套剑鞘,也是中短剑式的。”

店家老板听到自己徒弟的这么一句话后,差点气的吐血,真是胳膊肘往外拐啊!,不错,店里是还有一个皮套剑鞘,那可是自己最喜爱的。

有人喜欢收藏古剑,就有人喜欢收藏剑鞘。

这家店的老板就独爱剑鞘,店里的一个皮套剑鞘,他“收藏”了多年,当有人问起时,他总是找各种理由回绝别人,没有这样的皮套剑鞘,然而,今日,自己的徒弟出卖了自己。

他想起了这家店的甩手掌柜对他说的话:“店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不属于你的,凡是顾客有需要的,适合顾客的,都要不藏私的卖出去,而你作为代理掌柜,是不能内购的,要是被我发现,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林宇静静的等着兵器铺老板的回答。

“喂,喂,你没事吧”林宇伸手在他眼前左右晃了晃。

兵器铺子老板打了一个激灵,咽了一大口口水,慌忙道:“哦。没事,没事”,回答了林宇的话后,他又是斜着眼睛,狠狠的刮了自己徒弟一眼。然后蹲下胖胖的身体,在柜台后面乱找了一通,过了一会儿,他从下面拿出了一个长长的盒子。

盒子打开后,里面平躺着一个精美的皮套。

店家老板把它从盒子里面拿了出来,一脸肉痛的把皮套递给了林宇。

林宇拿到了皮套剑鞘的那一瞬间。

触手可及的……

“滑!”

“软!”

“结实!”

林宇用力拽了拽,发现皮套不是一般的坚韧,反复的把玩中,林宇越发的喜欢这个皮套剑鞘。

它有着良好的质感,做工精美,剑口出镶嵌了三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棱角分明,红、绿、蓝,三色,耀人眼球。

“好”林宇大声赞叹道,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林宇看着兵器铺老板一脸的肉痛,反而自己内心陡然有些罪恶感了,夺人之美的罪恶感,不过,管他呢,既然他有,并且卖,自己岂有不受之礼。

林宇手中抚摸着比小灰还要好摸的皮套,微笑着道:“老板,着皮套我要了,开个价吧”,林宇喜欢的,竟然忘记试试皮套能不能装下锈剑,不然,再好看,没用……,也就没用了。

店家老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这一刻似乎轻松了许多,道:“这个皮套剑鞘是最初的掌柜开店时,用来镇店的镇店之宝,放了三十多年了,我有幸看到它的时候,还是在当学徒的时候,那时候,是不卖的,也是不准看的。”他又长舒了一口气,接着道:“在我当学徒二十年后,我终于当上了这家店的掌柜,终于可以接触那个我梦寐以求的剑鞘了,等我接触到他的那一刻,我更是越加的喜欢,直到现在。”

“在我当学徒的时候,每当想起那精美的剑鞘时,每天的工作,我都是干劲十足,并且我不断的努力,想要当上这家店的掌柜的,在我当学徒二十年满后,我当上了掌柜的,尽管用了二十年,我都不后悔。”说完这些后,兵器铺老板又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林宇没想到兵器铺老板竟然有这样的一段往事,陡然对他肃然起敬道:“老板,那我不要了吧”,夺人所爱的罪恶感,再次在他心里滋生开来,异常难受。

店家老板听到林宇说不要的话后,反而没有了之前的肉痛之色,道:“适合你的话,就拿去吧,剑鞘随剑,希望你是有缘人。”

说完,便是去拿之前放在柜台上的锈剑,“蒽”他竟然发现自己无法挪动锈剑分毫,再次用力,想要去拿起,“啊……”,“呼……”,最终他放弃了,这把剑,比想象中的还要重一万倍!

林宇也是被他这反应惊呆了,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面。

王博也惊呆了!,“这剑,这剑还真不是一般的剑啊”看到兵器铺脸色通红,满脸汗珠,这更不是装的了,他也没必要装,因为剑的主人在这,剑也是林宇放上去的。

林宇和王博已经相信了,锈剑是一把除了林宇他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撼动的兵器了,真爽!这剑都可以用来砸人了,还有防盗功能。

看着兵器铺子老板痛苦的神情,林宇急忙上前说道:“老板,还是我来吧”。

“嗯”兵器铺老板,闻言立马丢掉了锈剑,站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气(这次是累的),汗如雨下。

林宇手握剑柄,轻轻一提,没有任何悬念,拿起来了。

兵器铺子老板呆呆的看着林宇的这一举动,没有任何言语。

“嗖”

锈剑入鞘。

“恰恰好!”我应该给我的剑取个名字,就叫“啊,太重了,哇呀呀,无敌重剑”。

林宇看了兵器铺老板一眼,道:“开个价吧,我们是朱队长介绍过来的哟”

“嗯”,“啊”,“什么,你们是朱大队长介绍过来的?”

林宇皱了皱眉头,“原来他之前不是听到朱队长这个名头,就把剑鞘拿出来的,哎,不管了,反正剑鞘到手,问题已经的到了解决”。

林宇故作镇定道:“是,对的,是他介绍的。”他与朱队长有过一面之缘,貌似朱队长是有点实力的,林宇之前是看到他从内城里面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而且,内城的守卫都对他尊敬有加,这也是之前林宇没办法的时候,拿朱大队长来说事。

兵器铺老板再次说出了让林宇不敢相信的话:“既然你们是朱大队介绍过来的,这个皮套剑鞘就送给你了。”

“啊”

林宇一下子答应了:“那好吧”,拿着穿着皮套的锈剑,快步走出了“热血兵器”铺。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走再说,他没想到“朱大队”这个名头这么好用,看着是店家的心爱收藏,有是镇店之宝的存在,现在说送就送,真是奇了怪了。

“小宇,你走这么快干嘛?”

“哦,没什么,那老家伙现在不要钱,等下反悔就不好了”

“嗯,你说的是”

林宇摆了摆手,对王博道:“走了,下一个地方。”

“好勒”,王博也乐得林宇做决定,听林宇之前说,他来盘龙城也不过才两天,没想到比自己还熟,倒是带着自己到处乱逛一通。

他们渐渐的往出城的方向走去,走在路上,林宇一直在想,这“朱大队”是何人?具体什么身份,之前跟李守中在一起,没问,“欸,那个朱大队好像对其他人都爱答不理的,唯独跟李守中打招呼的时候,分外亲热,熟?不,大多是尊敬在里面,李守中也不是一般人,在秉烛夜谈之时,林宇便是觉得李守中非常了不起,是名副其实的前辈,虽然林宇在其身上感觉不到任何武者真气的波动,但是以他对武学的理解,甚至可以说是跟风叔一个档次的,甚至还有甚者,要知道,禹风在林宇心目中的地位是相当之高了。

一个‘朱队长’的能量就够大的了,那么李守中呢?,不言而喻。

“走,我们去买些盐巴,调味料什么的。”

“干嘛?”

“搞烧烤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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