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
妈妈曾告诉我,做人要低调。我一直以为,我从来都不骄傲和自大。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
那天,我仗着自己多了一股精神力,我以为我脑海中的神典是一部威力巨大的魔法书,它能让我瞬发任何等级的魔法。盲目自信的我以为能轻松的碾压他们,然后踏上旅程,从而抹去一直存在于我内心深处的阴影。
结果,我悲哀的发现,我简直就是一个白痴。
他们看到我走向他们的时候,眼中露出了惊讶,接着涌出了浓烈的嘲讽,我走到距离他们十步外,将双手负在身后,看着他们,神情冷漠。
奴大拿那个二愣子一见到我,就鬼喊鬼叫道:“你还有脸出来?你个放火犯。”
我故作高深的瞥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卡塔尔和修斯海,淡淡的说道:“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下贱了,要欺负我还得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显然,我这么说激怒了修斯海,但是,卡塔尔却在他之前开口讥讽道:“你杀了自己的母亲,还放火烧了民宅,畏罪潜逃还能表现得如此淡定,看来你是准备负隅顽抗咯。”
我知道和他们是讲不清道理的,但我也没有急切的表现自己的实力。这些年来,一直被他们欺负,如果说心里没有一丝积压的愤怒,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的。
所以,我想一雪前耻。而雪耻的最好方法就是用对手羞辱你的方式,加倍的还给他。嗯,我记得他们往我身上泼过大粪和小便,我站着不动,就是在酝酿这些。大粪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但是小便……
我正在意淫将他们打得屁滚尿流,将他们扒光了用绳子绑着掉在树上,然后用我的尿液灌溉他们的时候,奴大拿那个该死的二百五,已经朝我冲了过来。
他不是骑士,不能使用铁器,但是他拿着一根两米长的木棍,看起来也是很吓人的。他很胖,跑起来很慢,随着他脚步的移动,他身上的脂肪像是皮球一样来回的晃动,看起来相当有喜感。
他离我只有一米远的时候,举起了木棍,我甚至看清了他因为跑了不到十米,而汗如雨下的脸上的汗珠的形状,我从容淡定的往前走了一步。
我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因为,我理想中的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不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表现得从容淡定的人。
我看到木棍已经落了下来,在我的眼中,木棍离我还有半尺的时候,我飞快的喊道:“要有光。”
一阵炽热圣洁的白光闪过,当啷一声响起,扑腾两声倒地的声音紧随而来。
我很后悔,我思考的不够仔细,以致于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要有光”这个魔法的真正作用到底是什么。
理所当然,木棍落在了我的头上,剧烈的疼痛让我随之倒在了地上,还有一声扑腾倒地的声音是奴大拿的,他用力过猛,加上白光晃到了他的眼睛,冲动之下失去了重心,也倒在了地上,然而,他比较幸运,因为,他倒在了我的身上。
如果当时你在场,肯定也能听到一声比杀猪时的猪的叫声还要悲鸣的一声长嘶。
没错。我很羞愧的告诉你们,那声长嘶就是我发出的,原本我就疼的目眦欲裂,眼泪在眼眶中打转,他倒在我的身上,我真切的感知到了,泰山压顶的感觉。
我已经忘了当时的具体感受,因为在我发出一声长嘶后,就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后,我已经在一处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不用任何人的出现,我就知道,这是镇长家的私牢,因为,我来过这儿,虽然,他们将牢房中的灯火调暗了些,但是大牢中间的那处殷虹的血迹,是怎么也不会消失的。
那是我的血迹。原本,我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记起那件事情,但是,当我看到了那处血迹时,我才深切的感受到,恨之入骨的真正含义。
我十岁的时候,没有玩伴很少出门,大多数的时候都待在家里。我没有朋友,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候,仍旧会觉得很孤独。
那是一个堆满落叶的深秋,我坐在屋顶上,感受着萧瑟的秋风,感慨着我的人生和此刻的秋天一样荒凉。
然而,上天是不允许我长期孤单的,所以,给我送来了一个天使玩伴。她叫伊莲娜?思念。
就是在那天,她乘着秋风和爷爷一起从小镇外走来,她穿着一条很旧,而且补了很多次的公主裙,脸上脏兮兮的,像一只贪吃的小猫,偷吃了奶油蛋糕,而弄花的脸。
风尘仆仆,却很可爱,她真像一个贵族子弟,十岁便是一个美人胚子,尤其是她眉眼间有一颗殷红如血的朱砂红痣,极其的妖艳,让人无法抗拒的喜欢。我不知不觉的趴在了房梁上,殷切的看着她,希望她能抬头,看我——哪怕只有一眼。
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她真的抬起了头,看向了我。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她看到我笑了,于是也跟着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和她相距不过十五米,却通过她纯澈的双眼,感受到她从千万里以外走来的场景。
她指了指我家旁边那栋一直没人住的空荡小屋,对旁边一个须发皆白的拘偻老头说道:“爷爷,我们就住在这儿吧。”
老人家看了我一眼,慈爱的笑道:“好,我们就住这儿。”
我们成了邻居,她非常讨人喜欢,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和镇上所有的同龄人打成了一片,唯独我除外。
我总是躲在远处,悄悄的看着她和别人玩耍,看到她笑的时候,我也跟着笑,她往我这边看的时候,我会躲在墙的后面,然后悄悄的离开。
她离我很近,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又离我好远,我们仿佛不在一个世界。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又是一个黄昏落日,那天妈妈有事要晚点回来,我就爬上了我家的房顶,看她在远处和小伙伴们玩跳格子的游戏。
夕阳下,她笑颜如花,幼小的身影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烙印进了我的灵魂。
我坐在房顶上看她的时候,不怕会被她发现,因为,每当她看向我的时候,我都会将视线转向远方的夕阳。
每当那个时候,我都会很高兴,因为她在看我。
夕阳落山之后,他们就都回家了,我收起淡淡的失落,准备去做饭。她就像小猫一样一下蹦到了我家的屋顶上,凑到我面前,仔细的嗅了嗅,仿佛想到了什么,皱了皱眉,随后又舒展开来,笑道:“我叫伊莲娜?思念,能和你交个朋友吗?”
我怯懦的伸出手,结巴道:“我……我叫奥……奥斯修。”
她扑哧一声笑了,在残留的黄昏的余韵下,简直就是一个出尘的精灵,她眉间的朱砂红痣在她笑的时候,也散发出了一缕淡淡的光辉。
她古怪的问道:“你……没有姓?”
我告诉她:我是一个没有父亲的野孩子。
她撇了撇嘴道:“这就是你不和我们玩的原因?”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然后气氛陷入了短暂的平静。她突然笑了起来,我疑惑的看着她,她耸了耸肩道:“你是不是很久没有洗澡了?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我羞愧难当的道:“是……是有两天了。”
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她走近我,并抱紧了我,说:“修,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
从那天开始,她成了我唯一的朋友。直到六年之后的今天也依旧是我唯一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