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叮铃,叮铃叮铃。铃铛的声音徘徊在寂静的大街上,大街从第一号房子开始,依次熄灯。
“我叫洛花,住在小街124号,我最喜欢的东西是人,确切地说是人的灵魂。我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事实上,我已经三百岁了。嘿嘿,我是一只妖,至于是什么妖,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魁婆婆说我妖气很重,大家都认为我是妖。魁婆婆是小街的主人,很厉害,听说快三千岁了。小街是个很奇怪的地方,这个地方原来只有123号,我住进来就多了一号,现在124号啦。小街住的全是鬼魅妖怪,大家就像家人一样,相互帮助,遇到困难也会一起解决。”
“小花,你又犯病了。”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某妖的自我介绍。
“嫣子,人家说得正开心呢。每次讲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你都要打断我的自我介绍,最讨厌了。”洛花拿起一个枕头扔向沈嫣。
“行了行了,马上要熄灯了。每次你都不会按时熄灯,每次你不按时熄灯都会被魁婆婆抓走。万一今天晚上你又被魁婆婆抓走,我可怎么办啊,又要一个人睡觉。”沈嫣接住了她扔来的枕头。
“放心,我今晚才不会被魁婆婆抓走。”洛花看了看窗外,一片漆黑,然后吹熄了面前的灯。
她来小街住的前一晚魁婆婆给她讲了一夜关于住进小街要遵守的,不多,只有三条,但是每一条都非常奇怪。第一条是不许在晚上大吼大闹,第二条是不许在晚上吃东西,第三条是不许在晚上铃铛声响起之后还不熄灯。
“今晚不用去魁婆婆那里啦。”洛花打了个哈欠,抱着自己心爱的小兔子睡觉。
叮铃叮铃,叮铃叮铃,铃铛的声音渐渐远去。
“小花。”待铃铛的声音完全消失后,沈嫣扑向洛花。
“你没睡啊。”洛花迅速躲开她那欠揍的小脸。
“我要和你睡。”沈嫣又把脸凑了上来。
“你自己有床,我不要和你睡。”洛花绝情地拒绝。
“小花,你好无情,我们几百年的友情哪去了?”沈嫣可怜兮兮地问。
“被你吃了。”洛花把她踢下了床。
“我吃人心,吃人肉,不吃友情。”沈嫣抓着她的手不放,非要和她睡不可。
沈嫣原是一根红绫,因为沾了太多鲜血,汇聚了太多怨气,红绫化做了灵。经过多年,红绫有了人形,成了现在的沈嫣。沈嫣这个名字是魁婆婆取的,因为她身上有太多来自人间的感情恩怨,魁婆婆想让她忘记,取名沈焉。沈,意为反省,焉,就是焉知。由于她是个女孩,至少外貌是个女孩子,所以就改成了沈嫣。
“嫣子,我服了你了。”洛花无奈,遇到沈嫣是她觉得最累的事,心累。
“嘿嘿,小花最好了。”沈嫣笑嘻嘻地睡在了她旁边。
“嫣子,我就搞不懂了,你为什么想和我睡。”洛花往里面靠,想离她远点。
“因为在小花身边,我很开心,也很安心。”沈嫣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