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忽然就走了过来,毫无预警地,她红着脸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懈,她又解释说当时她离我最近,本应该她跳下来去救我的。但她跑了,虽然后来她又折回来,却已看到邓超已到我身边了。
“没关系,换作是我我也会跑。苏珊,咱们还是好朋友。”我说着,心里甜滋滋地想象着邓超越过她,向我冲过来的情景。
邓超啊邓超,当爱你时,你招恨。当恨你时,又舍不下爱。真是又咸又甜还带辣,那个酸爽!
邓超摸过来,悄声但认真地问我:“哎,我说,你那天怎么那么狠,你还真下得了那手?”
见我一脸的茫然,他悲苦地说:“你那一扔,要是砸我脑瓜子上了,那你就是谋杀了你未来孩子的亲爹了。”
WHAT?!哎哟喂!
邓超,邓大人,邓大官人,别以为你有双翅膀就是天使,你就一鸟人。别以为你骑着白马,你就还当自己是王子了?在我心里,你就一唐僧。可以洗吧洗吧,切吧切吧,煮吧煮吧,吃吧吃吧,变成一条条棕黄色水煮香蕉排出体外的那种。
有资格说这番话的,除了台湾小旋风林志颖,世间已没其他男子。就算全世界只剩下你一个男人,那我,宁可lesbian!拉拉!百合!侬晓得伐?!说到女友,首选当然是女神苏珊,柳娟也很可爱,周旋也很温顺,吴娜更是拥有超强大脑……劳资要是韦小宝就好了,把这些美娇娘尽收入帐中……******,劳资在想啥啊?劳资可是如假包换软妹纸一枚。
完了,劳资该不会真的有拉拉潜质吧?都怪邓超,瞧劳资给他逼的,都不正常得不要不要的了。
看他那得瑟模样,我继续整了整收上来的作业本,轻描淡写地说:“没把你打出翔来,算你拉的干净。”
他坐在李应的位置上,手撑在桌上,侧身对我形成半包围,对着我这句话足足愣了十几分钟。
我明白,以他的智商,我真的很难跟他解释,为什么我口口声声爱他,却要不共戴天之仇,置他于死地。
那是我的初吻!我想象中的初吻,是要和相爱的人,在桃花朵朵开的溪边,吻得浪翻鸟飞,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惊天地泣鬼神……就算最后和这人不能相伴一辈子,那也至少留个可歌可泣的回忆。
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没有了!连个念想都不给我留!我恨不得剥他的皮,抽他的筋,剁他的肉,折他的骨,喝他的血,再把他的头颅当成便壶每晚往里头撒尿!
我看着他小鸟般侧着脑细胞少得可怜的脑袋想了大半天,悲哀地明白他终还是不懂。
果然,他敲了敲桌面,迅速地转移了话题:“你老公去了哪你知道吗?他和阳强老婆去了揭阳!”
柳娟找到邓超,要他求邓爸爸帮忙翻查柳贤冤案,邓爸爸给了个当年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那民警现在已调到揭阳市。
柳娟执意要去:“就算他到北京,我也要去找他。踏遍天涯,钻遍海角,我也非得寻个真相出来不可。叔叔,我为人女儿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就枉为我爸那么疼惜我,将来到了阴曹地府,可如何面对他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