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吧当老板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因为我家那位喜欢上网,已经习惯了每天不眠不休地守着这几十台机器,和看从门口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们。白天我不爱讲话,只是收收钱,帮忙看看电脑之类的小事。可一到晚上,那些爱玩游戏的便准时地坐上了各自的机器,展开一场激烈游戏大战。
那些夜猫子都叫我霉女,乍听之下还不习惯,可那些家伙便愈叫愈顺口,导致大部分人们都忘了我的真名。既然改不回来,索性接纳这个新名。
在一般情况下,我都在12点整准时关门,留下一群已固定的朋友玩,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来打扰,这是我的习惯。反正也不是为了赚钱。
如果不是那天下了很大的雨,而那些朋友又没有到齐的话,我不会一直把门开着。
因为下雨,我也懒得去玩游戏,趴在柜台上小睡了会儿。
等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睡相够惨,搞得妆都花了。把头伸进柜子里找纸巾,并暗暗庆幸,幸好没人发现我这糗相,要不我这美好的形象真要毁于一旦了。
可恶,昨天明明有买一大包的,今天又不知道放哪去了。
“霉女,你要找的是这个吗?”一阵好听的男声,用我的声辨能力推断,我敢打包票,一定是个大帅哥。
抬头,果然如此。
傻傻地接过他递过来的纸巾,然后对折,接着把嘴巴的污渍擦干净,最后愣愣地从嘴里吐出:“谢谢!”
那帅哥帅气地一笑,“不用客气的,霉女。”
“我本名叫马燕,你可以这么叫我!”我帮他改正,心里又大加唾骂哪个不要命的竟然敢告诉帅哥我这么难听的绰号。
“我还是喜欢叫你霉女,那样感觉很亲切。霉女用她的魅力,网住了我们所有网迷的心。”帅哥依然笑得那么好看。
我恍然大悟,原来霉女是这么个含义,可那群家伙为什么不早跟我说呢,如果早知道是褒义词,我大可欣然接受。
“对了,还没请教帅哥叫什么呢!”我摆出最迷人的笑容。
“曹杰。”
“好听好听,果然人如其名!”我脱口而出地赞扬。咦,曹杰,天天一起打地下城的不也是有一个曹杰吗?
揉揉眼睛,吃了一惊。果然那个曹杰站在我面前。帅哥呢?帅哥被他藏哪去了?
曹杰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霉女,你都忘记我名字了?”
“帅哥在哪里?”我问着急的问他。
那愣小子左右环顾了下,“一直没有帅哥经过啊,你是发花痴了啊!”
“闪开。”我有时就是这么花痴啊。
然后我穿一双拖鞋踢踢踏踏地寻找帅哥的踪迹,结果一无所获。
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我自己对自己说。回头,找那些痞子玩游戏去。
等我差不多快忘了有这样一个帅哥在我记忆当中时,他又出现了,一样的白衬衫,一样的笑容,和当初一样的位置。“上次忘记问你的称呼了。”
“你就叫我白痴吧。”他很快答复。
“难道没有真名吗?”我甚是疑惑,但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太好听吧。
“当然有,但我要你叫我白痴。”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气氛有些尴尬了起来。曾在网上算过命,我马燕的白马王子也不是这个时候出现啊。
我开始找话题,打破尴尬的气氛。“玩游戏吗?”
他摇摇头。
“上QQ吗?”
他仍然摇摇头。
“那你上这来做什么?”我特意指了指招牌上网吧两个字。
“我只是来看看你。”他把声音放低了些。
乖乖,我心里大叫,好好一帅哥,竟是疯人院跑出来的。压根就只见过两次,竟还说出这等话来。
我又嘿嘿地笑了两声。
“好了,时间到了,我也要走了。”他说完就走了,速度快得超过了我的反应。
我长长吁了口气,下次他再来的时候,我得问清楚他家的电话号码。万一走丢了,或者被人贩子拐卖了,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怎么说也是个大帅哥。
曹杰跑过来,满脸写着同情,我不解,他缓缓地从嘴里吐出,“霉女,你太辛苦了,明天索性把这个网吧转让出去了吧,你现在需要好好调整。”
“什么?叫我转让?那我以后是喝西北风呢?还是让你养一辈子?”我大怒,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家伙,说这话分明是想要网吧。
“你误会了,刚才看你一个人站那自言自语好久了,我想你是太累了,所以叫你休息。”曹杰又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
“兄弟,你比我可怜,你的视力又降低了。”我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
“真的,你刚才是在自言自语,你不信可以问刘辉他们,他们全都看到。”我不理他,我不相信这年头还能碰上鬼。
曹杰还想说些什么,我打断了他的话,“好了好了,是我自言自语,我明天就去打针,行不?你别搞得跟我老妈似的。”
曹杰摇摇头,回到原位继续打他的游戏。
我想着刚刚的那个帅哥,眉清目秀的,一看就像个乖乖男的模样,也不像是受过多么大打击的人,也许是读书太用功,导致神经系统错乱,现在又满口胡话,真是可怜。
桌上的闹钟开始发狂地响,把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我是个没有时间概念的人,前面有说我有个晚上12点整关店的习惯,所以我不得不让闹钟提醒我。
也就是说,那个自称叫白痴的男孩,是半夜来的,只呆上几分钟就走,这让我更肯定了他是个神经病人。要不就是,他有梦游症,反正不是看上我了。
今天一天我都有些神情恍惚,三分钟看一回时间,只期待能够快点到晚上。有时自
己都莫明其妙有这样的举止,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希望能够再见到他。不为什么。
我也算是终于领悟了度日如年之苦,可玉皇大帝那老头就是爱开玩笑,你越是想做一件事,便越是很难成功。整整一天一夜,他都未出现过,或许是他家发现他夜游症了,现在正为家门多安把锁呢?
正在我准备关门的时候,他出现在门口,脸有些苍白,我示意他外面风太大,快点进来。
“我现在开始,能借住在你这里么?”
“嗯?”我把门关好后,转头惊讶的看着他。
“我爸爸妈妈不要我了,我想在你这里暂住几宿,过些天我就回去。”他语气像是在乞求。又是一样的白衬衫,难道他一直没有回去过?
“可是?”我有些为难,如果说是一女孩,我当然同意,可她毕竟是男孩子。
“我不要工钱,只要有吃有住就行,好么?”他越来越激动。
“同意!”我回答得很大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欺负人家呢。其实,看他那语气就知道他一定会不达目地不罢休,这样下去,得耗上我们俩一个晚上的时间和他一个晚上的口舌。
没想到的是,这小子,做起事来倒是利落,饭吃不多少,事又做得快。那些不要命的家伙一见他,就忙着要我请客,说得了这么个帅哥还不请客怎行。
我是天大的冤枉,要是跟他们解释吧,那又要花上一段时间。我不怪他们笨,要怪就怪自己表达能力太差。如果就说,一个男孩帮我做几天事,给他吃住就行。别人是不会信的,何况是像他这种看起来根本不像缺钱的主。
要命的是,我原来一直误以为他大脑有问题,其实他很正常,我还让他做过一个IQ测试,结果分数比我还高。搞得最后被一群人给无情地鄙视着。
我把房间和那张已经好久没睡过的大床让给他,再说我又用不上。可他偏偏不领情,坚持要与我一起上班,我用斜眼瞟了他一眼,心里想着这白痴。
“帅哥,到时候可别往床上赖啊。”
他微笑。我已有些困意,可他呢,还精神抖擞着。
我打心底里佩服他。
也不知道今天是吹了什么风,竟然全场爆满。我也只能忍痛割爱地让给客人,没办法,我们的宗旨是,顾客是上帝,上帝要干嘛还有不听的道理?
白痴拉着我,“那咱们就聊一晚上的天吧!”
“什么?”我看着他发呆。
“好吧好吧,咱们聊天仪式现在开始,首先是你发言。他笑起来真的很帅,我才想起要问他家电话号码的事。
“我可不可以不回答?”他的笑容消失了。
“不行!”我很坚决。
他低下头不说话。
“算了算了,是我当初误会了才想起要问的,现在又没必要了,再说——”我还意犹未尽,他打断了我的话。
“你有男朋友吗?”
我愣了好久,他也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足足一分钟,最后我大笑,“我已经好久没涉及到这个话题了,你指的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全部。”他倒是厉害,两个字打发了我。
我又在沉默。
“小女子今年28岁,只交过一个男朋友,他不要我了把我丢了,就分了。”我淡淡地说着,这还是两年前的事,那时候还在上班,出来以后没人知道我生命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我不爱与人聊这个。
“还爱他吗?”白痴有些刨根问底的。
“忘了!”说这话的时候,我明显底气不足。其实他的相片还一直放在我的手机里。
白痴笑笑,不再说话。
我也一言不发,想着以前和曹鹏辉一起的欢乐时光,那是一段在我生命中抹不掉的记忆。曹鹏辉不是很帅,但那时候我习惯了他对我的好。曹鹏辉的厨艺很好,我至今都未找到能超过他的。他很好真的很好,而我却,所以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曹鹏辉的消息从此消失了。
肚子开始咕咕地叫,我大口唾骂,送快餐的怎么送这么久。白痴笑道,悄悄地说了句稍等片刻。鬼鬼祟祟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半个小时以后,我已闻到了饭菜香,白痴把烧好的饭菜端了上来,一眼望去就知道全是我爱吃的,来不及拿碗筷,我已经用手行动了。
尝过以后我才发现这味和曹鹏辉烧的菜一模一样。
“好吃吧!这是我一个朋友教我做的。”白痴乐得屁巅屁颠的。
我不理他,一个劲地埋头吃饭。
白痴傻傻地看着我。
白痴在的这段日子里我算是享够福了,每天不但不用做事还可以尝到可口的佳肴,正在大声感叹世界如此美好之时,白痴突然告诉我,他明天就要回去了。我满脸写着不舍,以后我找谁烧这么好吃的饭菜去啊?
白痴说,他认得曹鹏辉。
之后,怎么问他都不说,胃口都被他吊到喉咙管来了,差一点就冲出去买刀,幸好身上没钱。
搞到最后,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连最后白痴告诉我他要回去的时候,我也昂着高贵的头,不正眼瞧他。白痴笑笑,把我的头摆正,眼睛直瞪着我,“告诉你以后,你不许吃惊,害怕,伤心和发愣。”
我连忙点头。
“其实,曹鹏辉和我在一个星期前就死了白痴这个名字也是他叫我说的。”白痴说得很清楚,我也听得很清楚。愣了片刻之后,我大笑,“你编什么故事啊!”我心里希望白痴也跟着大笑起来,之后说一句祝我愚人节快乐。可是愚人节还未到啊。
“信与不信那都由你了,我只是来完成任务。”白痴极认真。
“什么任务?”我大半还是不相信他的鬼话。
“帮曹鹏辉完成来看你啊,他一直对你念念不忘着,他联系不到你,甚至问过所有的人,没人知道你的消息。那天好不容易知道了你就在这里工作,曹鹏辉马上买好了开车赶过来,我是好奇到底有何等魅力的女生能让他这样无所顾及,所以也跟过来了,车祸也就在那天发生了。”白痴说得我有些想哭。
“那他现在为什么不是自己来见我?而要你代替?”我自己声音已有些哽咽。
“他死得面目全非,不敢出来见你,他怕会吓到你。”白痴已经哭出来了。
“他现在在哪儿我要见他?”我冲动地去抓住他。
“这是规矩,每件事都有规矩的,就像我们人死了以后,就有一次见自己最亲的人的机会。曹鹏辉用最后的机会让我来见你。时间到了,我也该走了。”白痴说完就出去了,我连忙追出去,可外面空空如也。
我发了疯一样地找他,在他们家乡那边发现了曹鹏辉的墓碑,白痴的墓就在旁边,我经常来这里。当然,我并不是寻死觅活,而是习惯了经常去那里看看他,和他们聊聊天。我相信他们全都听到了,谁叫他以前答应我的会宠我一辈子爱我一辈子,给我做一辈子的饭的,现在说话不算数的走了,那我就来多看看他多陪陪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