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619500000008

第8章 党的章程(3)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同类推荐
  • 海外华侨与辛亥革命

    海外华侨与辛亥革命

    本书从六个方面,即海外华侨与近代中国、创建组织、舆论宣传、经济援助、武装支持以及与辛亥革命的关系等方面论述了海外华侨在辛亥革命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介绍了海外华侨在创建兴中会和中国同盟会等革命组织以及宣传革命思潮、捐助并参加武装起义等方面的贡献。
  • 官经一日一谈

    官经一日一谈

    盲目创新和泥古不化一样有害。不可事事明察秋毫,洞彻人心深处;不可老于世故,更不要过于圆滑,领导者的才能在于选拔官吏和任用。“赏” 与“罚”是法家治国的“二柄”,以此来调动民心,在一拉一打的过程中,让不法之徒惧于威严不敢造次,君子慎其独也。道德原则是一时一刻也不能离开的,在独处无人监督时,或者在细小的问题上,不能放纵自己。依此处世,可无患矣。要想让人拥护和信服,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自身的修养;应该认清自己的性情,损有余而补不足,打造完美的性格;恪守信义是立身处世之道。
  • 党旗飘扬 航道辉煌

    党旗飘扬 航道辉煌

    本书将全国航道系统党建方面的工作论文集结成册,为四大部分组织:一是党的思想建设,二是党的组织建设,三是党的文化建设,四是党的廉政建设。尤其是对新的形势下,党的文化建设和党的廉政建设部分。论述较多,意在让全国航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积极性,也提出了新时期党建的思政和对策。
  • 自由的认识与实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

    自由的认识与实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及其当代意义

    本书对自由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提出与逻辑线索、理论构成与研究方式,自由与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自由主义批判与重申,实践理性与自由实践理性等问题进入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 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本书主要分为九章,以社会和谐构建为目标,对社会和谐的基本理念、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管理职能进行理论研究,对社会和谐的指标体系进行探讨,并设计出地区和谐社会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以此为依据,对实践中的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运行状况进行考察分析。
热门推荐
  • 娱乐皇冠

    娱乐皇冠

    娱乐圈中,那顶皇冠是如此的美丽,无法看着她凋零,那么就陪着她绽放主综艺,主皇冠
  • 王牌女生

    王牌女生

    痞子女王逆袭,谁与争锋!玩转校园,叱咤商场!手掌黑道!新一代,富二代,通通手到擒来!王牌女生:至尊红颜乃王牌女生:死神的召唤免费版,
  • TFboys之点亮橙海爱人

    TFboys之点亮橙海爱人

    本小说讲述着三小只与三位女孩纯纯的青春橙色爱恋!当然啦,本小说也纯属虚构!希望四叶草家人会喜欢会支持我!
  • 镇狱魔仙

    镇狱魔仙

    岁月亘古,哪有不朽神话,任你神功通天彻地,亦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唯有夜空中那片永远璀璨的星河依旧耀眼。
  • 回忆未央

    回忆未央

    回忆就像一滴坠入悬崖的水,永远无法倒流;回忆就像一滴融入深海的水,任由在其沉沦;回忆就像大千世界里的一个背影,正当我们想要去看清时却在一个擦肩消失在了我们的眼前。回忆是一段存在过却抓不住的时光,回忆被岁月带走,被时间冲淡,却总是在不经意间被命运的安排所唤醒。
  • 就这样与你擦肩而过

    就这样与你擦肩而过

    这是一部写实高中生活的小说,高中的生活是那么令人难忘,林峰与海宁,在爱情的萌芽时期相遇,但就像小说的主题一样,终究是擦肩而过,中间穿插着各种高中生活的写实,同学们在“高中”枷锁中,苦命挣扎,本部小说是古往今来,最贴近高中生活的小说,尤其北方人的高中生活,极大的揭示了高中生现实的生活写照,对人有警醒作用。
  • 爱在90年

    爱在90年

    本书记录一个年轻的90后的女学生在生活和求学路上发生的所有坎坷的故事,她追忆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有对未来的渴望,向往自由,美好。
  • 瞳术

    瞳术

    林峰再过五岁生日的时候就被父母利用关系给他送进了修真门派里面,可是他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个修真门派只不过是追风建立起来的垃圾门派,像这种门派在修真大陆上面不计其数。
  • 炼天传

    炼天传

    平凡的农家少年,自从离开家门的那一刻,传奇的路程就在脚下起步,看那稚嫩单纯的幼小心灵,如何一步步踏上这天地的主宰历程,只要你迈出第一步,幸运也许就会属于你!让你目光的脚步与我们的主角一路同行。。。。。
  • 腹黑王爷的贪财小王妃

    腹黑王爷的贪财小王妃

    他有着一张可以魅惑众生的脸,深沉的眸底满是算计的光痕,完美的唇上噙着玩世不恭的笑。她可以轻而易举的,从他的举手投足间,看出他的傲慢不羁。而且他带着,古欧洲颓废贵族的气息,那是一种会令女人臣服于他的邪恶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