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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今晚我要好好看住你

用餐完毕,安辰御将残留物简单拾掇了一下,便钻进了帐篷内。

简沫早早就将睡袋铺开,他们的是双人睡袋,足可以容纳两个人。

直到躺下,她才发觉原来帐篷的顶部有一方天窗。小小的天窗却犹似满载了整个天空一般,只要睁开眼,便可以轻易簇拥满天的繁星。淡薄的星光偷进来,洒向他们,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氲氤成一片银色魅影,却揉碎在她唇角边漾起的浅笑里。

安辰御的手绕过去,十指很自然地交握在一起,掌心与掌心相对。简沫蠕动着身体调整姿势,头抵着他平躺的肩膀,孩子似的,呼吸缠上他的气息,然后缓缓地瞌上双眼。

“感觉怎么样?”安辰御侧下头,在她的发顶轻轻地一吻。

“唔……”睡意一波又一波地袭上来,简沫懒得睁眼,任流光在她的鼻尖凝洁成辉,就那样拥着他,懒懒的鼻音从他的胸前溢上来,“私奔的感觉……很好。”

如果能一直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他在一起,放下所有顾虑,摆脱所有纷争,与天长,与地久,哪怕从此浪迹天涯,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

“那就好好睡吧。”安辰御的唇角微弯,也全然放松下来,然后满足地合上了眼睛。

大概真的困了累了,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

醒来的时候,安辰御已经不在身边,睡袋里仍旧遗留着他的体温,暖洋洋的,让人很不舍得离开。而阵阵清香飘进帐篷,简沫伸了个懒腰,从帐篷里探出半个身子。

一缕柔和的亮光闯入眼睑,那是深秋里迎接寒冬前的最后一道暖阳。干涩的风夹杂着泥土的香味扑入鼻息,她终于禁不住深呼吸,还没有完全苏醒的视线悠悠转开去,恰恰落在火架上正热气腾腾冒着白烟的饭煲上。

“饭正好,赶快起来。”正在火堆旁忙碌的安辰御略略抬起浓黑的眉眼,冲帐篷里还顶着个鸡窝头的小女人燦然地会心一笑。

“啊”的一声短呼,简沫忙不迭缩回帐篷,对着镜子里那头乱七八糟却因为经过一夜休整而容光焕发的脸照了又照,确保再无差错了,才施施然地走出去。

吃早饭的时候,她一本正经地问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说,我的睡相怎么样?”

安辰御飘飘缈缈的瞅了她一眼,很快重新低下头,面不改色仍旧慢条斯理地轻咀细嚼,“还可以,不算很难看。”

“那你的意思是,还是难看?”简沫的脸一下子呈现忧伤,瓮声瓮气地再次问道,“你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我?”

她承认,她的自卑心理又在作崇了。不知为何,在安辰御面前她总是控制不住的自形惭秽。他太优秀,灿若天上的繁星,而她不过是一颗细微的浮尘,尽管她已经很努力,尽管模特的光环再如何闪耀,终究及不上他的万分之一。而这样的神祇之子却被她拉下凡间,坠入红尘,放在哪个人的眼里,都是不相称的。她便是罪人。

而时光对男人有着更多的宽容,对女人却铁一般残酷。男人们可以肆意挥霍,即便到了四五十岁,他依然韵味十足,依然惊艳,而她——,简沫实在不敢再往深里想。有些事情已经不是她说不在乎就不在乎。因为在乎,所以才会患得患失。

“想什么呢?”安辰御走过去,从后面轻拥着,下巴枕在她的肩膀上,气息若隐若现地吹向她的耳垂,有种沉迷的酥麻,“我的睡相才难看。那么难得终于找到一个女人对我不嫌不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手。”

“那你把你送给我吧。完完整整地送给我,只有属于我的东西,才不会嫌弃我,而只会被我嫌弃。”她将手覆在他的手背上,缓缓地转身,倏尔眉开眼笑,“这个时长,也只能由我来决定。”

“好——”安辰御的尾音拖得很长,带着浓重的蛊惑,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嘴唇已经狠狠堵上,淡淡的清香从唇角蔓延,简沫几乎喘不了气。

“还要吗?”他眉眼弯弯,笑得纯真而无邪。

“咳咳……不要了。”简沫的脸漫上红晕,开始舌干气燥。

“你确定,真的不要?”安辰御的语气陡然变得危险,谑笑中带着专注,猎豹一般,守着他的猎物。

而那个狠厉的吻仍在继续,不留一丝缝隙的吻。

简沫终于回神。兴许她的矫情又一次将这头一直对他的猎物虎视眈眈的豹子惹毛了,不过,她喜欢他的****。霸道而执拗,唯她所有。

到了后来,她终于放下所有羞涩,竭尽她的温柔抵住他的强悍,一次又一次,久久都没有分开。

这一个清晨的吻,尤其让人沉醉得不舍得分开。

“我们现在去哪?”简沫蜷缩成一团趴在车窗边,望着外面的景致不断迭替交换,倏尔有种恍然入梦的感觉。

“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至少不能让他们找到。”安辰御几不可察地紧了紧方向盘。

那时候从书房里出来,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要带离简沫,越快越好,越远越好。而到底要在哪里落脚,其实心里一直没有定数。那些人总有手段遁着各种渠道搜索他们的行踪,他中断了所有外界联系,目的只为了可以这将个逃离的时间延长再延长。

“回我家乡吧。”简沫坐正了身体恳切地看向身边的男人,“那一年姐姐带着我离开家乡,转眼那么多年了,我也想回去看看。”

尚记得当年离开的时候,那一片破旧的祖屋愈发像废弃的颓垣败瓦,很久没有人清理了,兴许周边已经长满了杂草,旁边的小河早已干涸,而邻家的小伙伴们大概也把她与简悦忘记了。不过,她还是想回去,想再抚一下河边的雨花石,再看一眼山顶上的青烟缭缭。

“好。”安辰御只看了她一眼,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应了下来。

他也想去看看那个养育了简沫近十年的地方,还有,那些埋藏在她脑海里而他却来不及参与的回忆,无论欢喜的还是忧伤的,他统统都想拥有。

车子在高速路的一个分岔口转了出来,满是泥泞石头的小路越往里走越偏僻,到了后来,他只好将车速降低,变成慢驶。

简沫倒显得精神非常饱满,在旁一边指点着通往家乡的路,一边与他聊起儿时的趣事。那些琐碎的往事在过去的十年里被她尘封在记忆里,一旦提起,所有的影像恍然一幕幕流水的电影在脑海里浮现。——简姥姥满是皱褶却温暖的手,她扯着林矅的衣角爬到树上掏鸟蛋,在晚霞夕照的傍晚她偷偷一个人跑到河边,然后默默地等待最后一抹阳光沉入地平线,她独爱此刻的岁月静好……没想到,她终有一天会将这些独属于她的篆刻回忆逐一摊开来,与身边这个最爱的人共同分享。

“简沫,我喜欢你这样的笑。”安辰御冷不丁地冒出一句。

素来好静的她一直一直地将自己如鸵鸟般掩藏起来,却是第一次如此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由心而发的畅快沾上眉梢,他喜欢她这样的笑,眼眸里闪耀着碎钻般的光茫,仿佛整个世界也随着明亮起来。如果可以,他要她永远这样笑下去。

简沫呆愣了片刻,唇边的笑意未减。

谢谢你,辰御。

由于夜晚的山路比较难走,所以在入黑之前,他们选择了在最靠近的一个小镇里落脚。

说是小镇,其实不过方圆百里。一条并不是很繁华的主干线连通东西方向,而两侧,分别是一些纵横交错的小分岔路口,不是很显眼,却很有特色。——几乎每个路口都挂上了大红灯笼与同心结,很有节日气氛的味道。

他们找了一家比较干净的旅馆住下来,店主告诉他们,恰逢镇上举办一年一度的“泼酒节”,假如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安辰御与简沫相视一笑,心领神会。

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他们便出发了。

所谓的“泼酒节”,其实是在一条酒吧街里举办的狂欢。简沫挑了一条彩虹束裙,再配一件牛仔布料的短装上衣,长卷发松松散散的只用一条白色的缎巾束起,看上去,像极了一个既风情又惊艳的乡村姑娘。而安辰御颇为随意,米白衫衣配牛仔裤,再加一件深色外套。不过在经过一间小卖店的时候,简沫特意给他选购了一顶牛仔帽,瞬间潇洒中平添了一抹不羁和狂傲。

“今天晚上我必须得要好好看住你,不能让那些小妹妹们把你给搭讪去了。”她紧紧挽着他的手臂如是说。

安辰御但笑不语。

天知道,其实真正患得患失的人是他。当所有清冷退却,即便简沫的装束没有多过修饰,入乡随俗得很,但她风华天成,总在一颦一笑间梨窝浅现,而那些未经雕琢的纯澈像难以掩饰一般,从骨子里透泄出来,让他愈发无法掌握,此刻的简沫,比起以往更多了一抹独特的媚惑。——她是他的颜色公主。

从旅馆漫步至酒吧街,原本淡静的小镇仿佛一下子沸腾起来,街面上拥满了人,许许多多的人,装扮轻松,各自举着啤酒罐穿梭于各色酒吧。让简沫略略惊讶的是,这样地处偏僻的小镇居然吸引了那么多外国人慕名而来参加“泼酒节”,轰隆隆的音乐从酒吧里荡漾,他们的脸上始终洋溢着无可比拟的欢畅,那是浑然忘我的单纯快乐,而她也像受到了感染似的,七色的幻彩灯光渐渐揉碎在她含笑的眼角里,飞溅出醉人的光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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