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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说,不用了。

我挑一个留中分长发的姑娘,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丑。卸了妆,她倒显得有些不自在,埋着头。

我说,害羞啊,难不成你脸上有疤。

她说,没有。

我说,那你把头抬起来啊,有点职业素养。

她说,卸了妆不习惯。

我说,没事,我就好不化妆的。还有,今天晚上不干那事,你陪我聊会天就行。

她说,你这客人真奇怪。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了半夜。我得知她叫娜娜,她们叫我的同学哈哥,她说她特别崇拜哈哥,想做她的女人。

我问,你是因为到了这,才想做他的女人吗?

她说,不是,我是因为想做他的女人,才到了这。

我惊讶于娜娜为爱情献身的精神也惊讶于我同学的人格魅力。

她接着说,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很傻?

我说,不会。

她说,我知道的,你们都觉得我很傻。

张爱玲说过,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差,总会有个人在爱你。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好,也总有个人不爱你。我想娜娜可能是把自己的条件拉到了和我同学一样的水平,然后继续爱着他,追求他。但是我没有说出口,我觉得这样说会伤害到娜娜,伤害到她的一片痴爱。

最后她坚持不住,倒在床上睡着了。我拉开窗帘,望着街边的夜市,正巧看见一群古惑仔提着砍刀追逐两个步履蹒跚的酒客,两酒客逃入街边的小巷,一个古惑仔大手一挥,其他人四散追去;楼底下打麻将的中年妇女掀了桌子,想是输的多了;街边的小贩烤着烧烤,送着酒水。我的同学是不是就在这样的夜晚打下了他的洗浴中心,我不得而知。

躺在床上的娜娜睡得深了,发出轻微的鼾声,我给她盖了一条毛毯,给同学发了一条短信,然后离开了。

“你们这有个叫娜娜的女孩很喜欢你。”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默默地喜欢你,等着你,不管你身处何处,旁有何物。

我和哈哥关系好,是因为我也曾想做一个古惑仔,像陈浩南那样,当街捅了一个大佬,在夜色里玩命地奔跑,再次,当山鸡也可以。

和娜娜聊过之后,我发现自己潜意识里是有些看不上哈哥和娜娜的,后来我觉得自己没理由看不起他们。

哈哥为了心目中的陈浩南,加入了叫黑社会的社团,就像在大学为了文艺的梦想进了文学社一样,填一张个人信息表,你就是文学社的人了,砍了一个人,哈哥就成了黑社会的人。

娜娜为了心目中的哈哥,干了叫小姐的职业,在别人眼里,她打了一套七伤拳,而在我眼里,她练了一招黯然销魂掌。

他们谋生、谋爱,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要纯粹,我现在不认为洗浴中心的小姐和都市里的女白领有什么贵贱之分。

日本人相信,在视野范围之内可见的万物皆有神灵,甚至连大便小便都有“大便之神”、“小便之神”。虽然听着恶心了点,不过还是能感受到一种带有人性气息的平等感。哈哥和娜娜只是简简单单地从事了一份职业,仅此而已,我为曾觉得娜娜卑贱而自责。

日本男人可以娶妓女为妻,因为爱情;中国男人只愿娶处女为妻,也是因为爱情。一个爱得纯粹,一个做爱纯粹。

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朋友问我,你在乎女朋友不是处女吗?

我说,不在乎。

他说,我就在乎。我虽然上过好多姑娘,但是结婚那个一定得是处女、得干净。

男人就是这样,向来最强调公平,单方面的公平。固执,固执得可恨。对着电脑屏幕打飞机的时候,说这女优叫得真骚,上完一个姑娘,说这婊子真爽,到头来却说自己对爱情有洁癖,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喂他吃大便。

我希望哈哥和娜娜能有一个好结果,我能想到最好的结局是那条街的人,见了娜娜,都叫她大嫂。

小学的自由活动课上,老师带着我们去捉蜗牛,唯独我捉的蜗牛不带壳,一个女同学看见了,捏着鼻子喊,啊!鼻涕虫!

原来它有这么一个形象的名字。

我说,它不臭啊。

她说,看着好恶心。

我说,那你应该捂眼睛啊。

接着我被围观了,我们从小就喜欢围观。

“真恶心。”

“恩,我都不想吃饭了。”

“我快吐了。”

我把它往地上一扔,说,真恶心。

三人成虎,大抵是这样。

老师说,这个也是蜗牛,但是它不小心把自己的小房子弄丢了。后来我知道,活动板房通常是不靠谱的。

大四那阵,喝酒胡侃,一个同学说,哥们我真不贪心,以后,给我三十平就够。

我说,嗯,一个人三十平差不多了。

他摇头,我和我老婆。

我说,那客厅三十平也不小了。

他突然很严肃,说,一室一卫三十平,一家三口!

我说,你背着你那六个兄弟带着白雪公主私奔,三十平兴许够。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对我说,把脸遮上,谁不是美女,铺上报纸,哪不是床。所以我觉得他就像是杂草,无论飘到哪都能生根发芽,只要给他一份《参考消息》。可是后来他在上海奋斗了七年,因为买不起房回了老家。走的时候,他发来一条短信:我好累,七年,一无所有。如果上海是撒旦,我连当夜叉的资格都没有。

我回,你说的太文艺了。

他回,我操他妈的上海。

他说一无所有的时候,我感觉很无力,他如果就此改姓崔,我也能理解。我想劝他说坚持就是胜利,风雨过后就有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但他不是坐在教室里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渴望容易忽悠的初中生,我也不善于说瞎话。

我们像是在弱肉强食的非洲草原,狮子没有逮着你,豺狼也早晚会把你撕了。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大象,再说,大象也会被蚂蚁绊倒。可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依然赤手空拳在草原上穿行,趁着老虎打盹的时候,偷喝一口溪水。还记得《天龙八部》里萧峰喝溪水的姿势吗?大多数人死在了这上面。

狗改不了吃屎,人改不了死磕。我庆幸他没有为了房子磕死在大上海。

《北京爱情故事》里石小猛说他回老家就是认输了,他不能回去,他要在北京有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根。最后,他被房子给毁了,也算在北京扎了根,昌平区,高墙电网。看见他兴奋地给吴狄介绍那顶挂了足足有三米高的施华洛世奇的时候,我想到了沈冰。我在想沈冰和施华洛世奇哪一个漂亮,我觉得他们都漂亮,只是抱着沈冰,她有35.9摄氏度的体温,抱着施华洛世奇,它有220伏特的电压。

我曾经做过一个关于房子的梦:摆上一张床,铺上当年很火的流氓兔的床单被套。早上起床,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掀开被子,扑腾起丁达尔的光束。如果有条件,在墙上装一个有创意的书柜,把原来摆在墙角的书一排排放满,错落有致。

接着我醒了,穿衣洗漱,蹑手蹑脚地出门,躲过守在大院门口穿凉鞋嗑瓜子的房东大妈,在街边跟大爷买了一个三块五的煎饼果子,掏给大爷一张皱巴巴的毛主席。

大爷愣了,说,小伙子,我要退得开就不在这起早贪黑摆摊了。

我说,大爷,我这就三块零钱,还俩钢镚,留着坐地铁呢。

大爷说,算了,年轻人起那么早去工作也不容易,今天的煎饼果子我请你。

我说,谢谢大爷,今天如果顺利,明天我还在这买你的煎饼果子,把钱补上。

大爷微笑,脸颊上的皱纹显得更深,看上去更加质朴和沧桑,他说,怎么,要升职啦?

我说,没有,去找工作。

小时候玩儿办家家,我总是抢着当爸爸,不仅能占便宜,还能占个房子,有个小妞。

当儿子的小伙伴说,铛铛铛。

我说,谁啊。

他说,爸爸是我,开门啊。

我说,来了来了。

喏,中国人从小就家本位。不过后来我再也没当过爸爸,因为我打不过原来当儿子的那个小伙伴了。但是我拒绝当儿子,我觉得那样做太孙子了,所以我们拉来了最文弱的一个小伙伴当儿子。

我说,我要当伯伯。

当爸爸那个小伙伴举着拳头看了我一眼。

我说,那当叔叔吧。

现在想来,他太有范儿了,我没有当儿子,却也孙子了一把。

我画过当爸爸的那个小伙伴的纸人,用掏耳勺狠狠地扎过他。他不仅抢了我的小妞,还让我从老大变成了老二,这样的落差,我在小时候就受不了了,后来我知道老二是什么,就更受不了了。

上了初中,读了《水浒传》,我觉得应该这样安排我们的办家家:

小妞说,叔叔,你看奴家给你缝的衣裳还合身么?

我说,嫂嫂,我是粗人,怎劳你如此这般,我那哥哥呢?

小妞说,大郎啊?卖炊饼去了。

后来我觉得,即使这样安排,我也没好到哪去,甚至还把小妞给毁了。

我小的时候搬过一次家,从破旧的平房搬进破旧的楼房。我问父亲问什么要搬家,父亲回答我说我们家要被人拆了,必须要搬走。

我显得很着急,说,找警察叔叔啊!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出于什么目的,他很直白地告诉我,就是他们来拆。

先拆的是文革时期留下来的房子,有的墙上还留有大大的标语。有一间房子拆了一半,写有“不是东风压西风”的那边墙被拆了,只剩下“就是西风压东风”的一边。现在想来,那半句标语就好像一个大大的隐喻。

晚上我去废墟里面冒险探宝的时候,看见身影消瘦的老头靠在断墙上啜泣。我躲在角落,等他离开之后,进了那间连顶都被掀了的半间屋子。

老头真阔气,什么也没搬走。我刨出一个小木盒,上面的锁已经被碎石砸坏,里面是一堆邮票,邮票上有或大或小的戳儿印。我想这是那个老头的房子,房子里边的木盒是那个老头的,木盒里边的邮票也是那个老头的,就连邮票上的戳也属于那个老头,但我还是把木盒拿回了家,我对那些花花绿绿的邮票爱不释手。我想在这一点上,我和那些来拆房的警察叔叔、那些西装革履大背头的伯伯是一样的。

没过多久,爸爸带着我参加了那个老头的葬礼,葬礼上没有人哭,他儿子的表情也显得很冷漠,我想是悲痛过度,眼泪哭光了吧。

我总觉得我偷了他的邮票,他的去世跟我是有关系的,但是爸爸跟我说过,人老了,就会慢慢死去,可我又想,我是不是让他老得更快了。

直到大学毕业,在家收拾书柜的时候,我翻出了那个小木盒,里边的邮票比印象中还要卷曲泛黄。我带着小木盒去了老头的坟前,看样子应该很久没有人来给他扫墓了,杂草丛生,都快隐没了墓碑上的碑文。没有花圈,没有供品,没有烧过香烛纸钱的痕迹,显得比周围其他的坟头都要凄凉。我不知道这样的比喻恰不恰当,可是当时我觉得老头的坟像是情人节走在大街上的单身男人,倒霉到一晚上都没有碰见一个单身女人。我决定补给老头一个情人节,让其他坟头知道,不是没有人来看老头,来看他的人还情深意重,在这一坐就是一天。

我连同小木盒和邮票一起,烧还给了老头,一阵风过,糊了我一脸灰烬。这算是老头对我的惩罚,就像拿戒尺打手心一样。我掏出一包烟,放在老头坟前,说,中南海,北京带来的,您留着抽。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又把中南海收了回来,说,我改天给您卷点儿旱烟过来。

起初我只是赌气想要陪老头多坐一会儿,坐到后来我开始对着老头的坟头儿自言自语,最后老头成了《非诚勿扰》里的神父,听我忏悔头小半辈子做的坏事。我希望老头不要托梦给我说,你小子说东西太恶心了。

我在老头坟前坐到了傍晚,嘬完了一包中南海,忏悔到口舌发干,才转身离开。

后来我跟两个同事到老家谈项目,看见对方的谈判代表,我觉得很眼熟。在当天晚上的饭局上,我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老头的儿子。

我直接就开口问他,你给你爸上坟了吗?

他皱着眉头看我,没有说话。

我的同事傻了两秒钟,拿筷子捅我,咬牙低声说,这才什么点儿啊?!你就喝醉了啊!我看向另外一个同事,他都快哭了,我给了他一个“出事算我头上”的眼神,之后感觉到了他内心的绝望:孙子,你真要闹事啊?!

我说,我们公司向来注重合作伙伴的品德素养,忠孝礼仪,缺一不可,百善孝为先,不孝之人,不合作也罢。

酒桌对面一个女的说,哎哟,不愧首都来的大公司,祝酒词都说得这么中听。

同事忙举杯,给那边道歉说我酒量不好,喝多了,酒话不要介意,说罢连干三杯,再干三杯。

我心想你丫真不亏,眼看兜不住了找个理由猛喝茅台。

他始终没说话,最后不欢而散,项目自然也谈崩了。我带着同事去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对他俩说,今晚上随便玩儿,我请。先甭想着怎么骂我,总之责任我来担。咱们还有两天时间,我带你们到处逛逛,这趟就当是来旅游了。

然后我撂下他们俩,带了瓶米酒、两个塑料杯子,去了老头的坟边。老头的坟和两年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月光下,看着更落寞更凄凉。

我倒满两杯米酒,和老头干了。我觉得还少了点什么,对老头说,等我一会儿。我跑回家拿了几卷儿爷爷的旱烟回来,抽了一口,入口太辣,吸进去太冲,我说,这烟我还真抽不惯,我给你点着,你抽吧。

我点了三根旱烟,插在了墓碑前。

我嘚啵嘚啵说到了半夜,就像是《笑傲江湖》里的仪琳小师妹,对着不会说话的哑婆婆,吐露心事。说到最后,我实在是说累了,酒也快喝没了,我说,别老我一个人说啊,你说两句。

然后就刮起了大风,呼啊呼地响。

我的酒劲当时就醒了,忙说,你要是嫌烦,给我拖个梦,别整这个,慎得慌。

一想我也没睡觉,老头没法儿托梦,便说,那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你梦里说。

我回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哈哥正巧回来,脸红到了胸口,不知道是喝了几轮。

哈哥搂着我脖子,醉醺醺地说,什么风把你吹回来啦。

我说,回来办点事,带了俩朋友在这。

哈哥说,咱俩喝一杯去。

我说,别了,我和一老头已经喝得犯迷糊了,我看你这样子也差不多了,咱明天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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