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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娶她

“为什么娶我?为什么娶我?”凌云天坐在书房里,耳边萦绕着都是清雅那张清丽的容颜和她那质问的话语。

“为什么娶她?”凌云天低低的自嘲道,依他的今时今日的地位,他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这门亲事的。可当信阳候拿着她的画像找到他的时候,他竟然鬼神使差的答应了这件婚事。还说服了祖母应下了这门婚事。

三年前,他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江南办差。在路过闻名的古刹法华寺的时候,他看到了曾经让他难以忘怀的一幕。

当时有一个买菜的小贩,因为跑到树林里去解手。回来后就发现他的摊位和菜篮被一个小混混给霸占了。小贩气极,站在摊位前就和那个小混混理论。

“这是我的摊位和菜篮,凭什么你霸占着啊?”小贩脸色涨红的看着小混混嚷嚷道。

小混混用手指掏了掏耳朵,满脸不屑的说道:“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啊?你叫一声,它会应吗?”

“你、、、、、、,你这明明是强取豪夺,耍无赖吗?这些菜明明是我天不亮就挑着进城的,你看青菜上面有的还挂着露珠呢!”小贩生气的喊道。

“耍无赖?我阿新怎么耍无赖了?只要你能证明这些菜是你的,我就立马离开。要是你不能证明的话,那就只能说明你才是无赖,我可是要报官的啊!”小混混看着小贩痞痞的说道。

“我刚才在这里卖过菜,许多人都看到过的,你们说是不是?”小贩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四周的人群喊道。

有些知情的人们,都悄悄的低下了头。这个阿新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自从他把他的妹子送给了张老爷做小老婆后,就变得更加的变本加厉了。经常巧取豪夺的欺负那些外乡人。张老爷那可是当地县令的小舅子,那个又敢惹了。所以人们明明知道这些菜是这个小贩的,也没有人敢吱声啊!

“我能证明这些菜是他的,不是你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公子扬声说道。

小混混阿新嘴里叼着牙签,漫不经心的看着一身单薄的小公子。只见这个小公子面红齿白,五官精致,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公子。

阿新色色的看着小公子说道:“真是可惜了这副好相貌,要是你是个女子的话,一定是个美人。”

小公子的面色一寒,他看着阿新说道:“我是男是女与你无关,但是我能证明这些菜不是你的。你敢不敢和我打个赌?”

小混混看着这个面红齿白的小公子顿时来了兴趣,他好奇的问道:“怎么赌?”

小公子的眼珠一转说道:“如果我赢了,你就趴在地上磕三个响头,并高喊三声我是孙子。”看着脸色骤变的小混混,小公子接着又说道:“如果你不敢赌的话,那就只能说明这些菜不是你的,那你就应该把这些菜还给人家。”

“赌!怎么不敢赌?”刚要发飙的阿新气吼吼的喊道。他阿新什么无赖的事没做过啊!难道还怕了他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吗?

小公子微微一笑,说道:“那你和这位大哥先把脚上的鞋脱了,然后再摊开你们的手掌。”

“脱鞋干什么?”阿新不服气的嚷道。

“当然是看看到底谁才是这些菜的主人啊!”小公子好整以暇偶的看着阿新说道。

小贩在接受到小公子那善意的眼神后,就很利落的把鞋子给脱了下来,并张开手臂,伸出他那双布满了老茧的双手。

小公子走上前,用树枝翻了翻他们两人的鞋子,指着小混混脱下来的鞋子扬声的说道:“大家看看,这双鞋子干净、整洁,鞋底连点泥土都没有。试想,这双鞋子的主人会是一个大清早就挑菜、卖菜的菜农吗?再看看这双手,嫩白、光滑的,像是一个经常下地干活的人吗?”然后又指着那个小贩的鞋子继续说道:“再看看这双鞋子,鞋帮洗的泛白,鞋底因为长时间的走路有些磨损,一看就知道这双鞋子是不经常穿的,只是在必要的时候不得不穿的。还有这双手,他的手背粗糙,手心布满了老茧,这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双经常劳作的手。那大家伙擦亮了眼睛看一看,到底谁才是这些菜的主人。”

“是他,是他、、、、、、。”围观的人们开始指着小贩嚷嚷道。

小混混阿新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冷汗,他眼神凶恶的盯着小公子,右手慢慢的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冲着小公子就狠狠的刺去。

“啪!噗!”只见人影一晃,小混混阿新就被小公子身后的人一脚给踢飞了。

“清雅,你又调皮了。”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一脸宠溺的看着小公子轻斥道。

小公子在看到身后的少年时,娇嗔的笑道:“有昱哥哥在,有什么好怕的。”

“你呀!你呀!”少年虽然板着脸,可他眼底的笑意却在不经意间流露了出来。

站在远处的凌云天早已认出,那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就是庄郡王世子元昱。同时他也记住了那个名字,清雅。

信阳候在三皇子没有失势前,曾和三皇子府来往密切。虽然在三皇子的那些叛逆名单中,没有信阳候的名字,但那并不代表信阳候就可以安枕无忧了。所以,当信阳候找到他,想把他的嫡长女嫁给他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提到了清雅这个名字。

一个月以后,信阳候也很知情知趣的把余清雅的画像拿到了他的面前。同时,也把祖父曾经留在余家的玉佩带了过来。

他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在他想着要和余家结亲的时候,他就摸透了当今圣上的意思。由于三皇子的谋反,朝中上下都人心惶惶的。在这个时候,圣上初登大位,想的肯定是怎样先安抚朝臣的。做为拥有江南最大书院的余家,肯定是圣上首要安抚的对象。余家无论在朝中还是在江南那些读书人的心中,都有着无比尊崇的地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敢应下余家的这门亲事。

“大少爷,梅姨娘给你送参汤来了。”紫鸾站在书房外扬声的说道。

梅姨娘和兰姨娘是一个月前,信阳候送来的两个美妾。紫鸾有时候是真的想不明白这位信阳候到底是怎么想的。明明已经把自己的亲侄女嫁了进来,为何还非要巴巴的给大少爷送来两个美妾呢?这不是成心给自己的侄女添堵吗?

凌云天失笑的摇摇头,这位信阳候还真是一个沉不住气的人。这才半年多的时间,就怕他的侄女失了宠,迫不及待的给他送来两个美妾。想当年,老信阳候那也是一个铮铮铁骨的汉子,没想到他费尽心思过继过来的这个外孙竟然是这么的给他长脸,为了保命竟然什么都不顾了。既然他这么的迫不及待,要是不成全他的话,说不定他又会上窜下跳的搞出别的事来。

“让她进来吧!”凌云天声音沉沉的说道。

“爷,这是妾身亲自为你熬得参汤,你尝尝!”梅姨娘穿着一身浅粉的薄纱裙,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精致的食盒,一步三扭的来到凌云天的跟前。

凌云天眯了眯眼,看着梅姨娘那笼罩在薄纱里玲珑有致的身材,下身不由的一紧。

梅姨娘小心的端出参汤,媚眼如丝的看着凌云天娇柔的说道:“爷,让奴家来喂你,好不好?”

凌云天看着那张与清雅有着几分神似的脸庞,心里一阵激荡。他一把拉过梅心,然后利落的把她按在了他身后的床榻上。

“咣当!”一直都站在门外的紫鸾听到书房内传来清脆的瓷器声,她本想问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可随后就传来了梅姨娘的娇喘声和浪笑声,紫鸾的脸涨得通红,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信阳候的书房里,灯火通明。信阳候正一脸阴沉的在书房里踱着步。清雅嫁到凌府也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可凌云天却迟迟不肯和她圆房。当初他想把自己的嫡长女嫁给他的时候,是他隐晦的提出,他想娶的是大哥的嫡长女余清雅。为了这件事,他不惜把大郎拖了进来,好不容易让大哥答应了这门亲事。可谁承想,这小子娶了清雅后,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晾着。这简直就是没有把他和余家放在眼里啊!他这要不是有把柄握在了这小子的手里,他绝对会让他好看的,

信阳候一边踱着步,一边咬牙切齿的想着。

“侯爷,凌府传出消息来,梅姨娘得宠了。”信阳候的幕僚赵先生走进书房一脸喜气的说道。

“真的!”信阳候本来阴沉沉的面孔顿时焕发出由衷的笑容。

赵先生看着信阳候那满是喜气的脸色说道:“侯爷,现在可以高枕无忧了。说起来。凌云天他也是一个男人,哪有男人不偷腥的。这大小姐虽说端庄、美貌。可毕竟是大家出身,难免在这房事上有些放不开啊!这梅姨娘和兰姨娘则不同,她们可都是侯爷您精挑细选的扬州瘦马啊!”

信阳候点点头,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他是日夜忧心啊!虽说他费尽心力的把自己的侄女嫁进了凌府。可他也知道,清雅是个骄傲的性子,肯定是不会主动去讨好凌云天的。没想到还真让他给猜中了,那个丫头嫁进凌府都半年多,竟然还是完璧之身。这让他如何不急啊!没办法,他才去了一趟扬州,花了一大笔钱才买到这两个与清雅有着几分相似的扬州瘦马。没成想,这凌云天还真的是好这一口。也不枉他的一番心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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