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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速之客(1)

宫筵持续得很晚,名为君臣同乐,皇上却早早地就退了席。留下诸般文武,甚是其乐融融,言谈自如。

东侧殿摆成一列一列的桌案上,堆着满满的酒壶,就属兵部和刑部的官员们喝得最多,也不肯让宫婢拿下去,互相比着谁的酒量更好;还有几个武将,正在脸红脖子粗地拼着酒,吆喝声一声高过一声,引得那些文臣不住地嗤鼻摇头。

等到宫筵结束,好些武官都未尽兴,相携着出了正殿,等走出奉天门,互相又开始笑闹起来。

“真是不知所谓。这等皇家庄严之地,让这帮腌臜之辈,搅得乌烟瘴气!”

“瞧他们那副德行,无知莽夫,简直是有辱斯文!”

走在后面的一些建文旧部,多是文臣,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眉头皱起老高,鄙夷和嫌弃之色显露无遗。

刚嘀咕几句,一不留神,脖子就从后面给揽住了,“我说你们几个酸儒,瞎咧咧什么呢!”

扑鼻是一阵浓烈的酒气,那文臣嫌恶地掩住口鼻,挣扎着想甩开他,哪里是那些武将们的对手。这时,又听一个喝高的将领喝道:“别说老子没告诉你们,皇上也好这一口,喝起来,比爷几个还凶呢。你们瞧不上老子,莫不是在嫌弃咱们皇上!”

说者无心。那几个文臣听言,当时就变了脸色,使出了吃奶的劲,从那武将的钳制中挣扎出来,掩着面逃也似的离开了奉天门前。

这时候,女眷们从西华门绕到奉天门前。各府闺秀,莲步绻绻,都在侍婢的搀扶下,上了各自府里的轿子或是马车。

朱明月落在后面,顺着宫墙走到奉天门前,远远地就瞧见了朱能,红光满面的模样,走路一步三摇,显然也是喝高了。红豆赶紧跑了过去,急急上前扶了他一把,又被甩开——“哪来的毛丫头片子,抓老子作甚!”

“老爷,奴婢是红豆啊。”

红豆哭丧着脸,又去扶他。

“什么红豆、绿豆的?老子只认得巴豆!对,巴豆!上回金忠那死不要老脸的输了,给老子的马下巴豆,害得老子刚骑上去就被摔了下来。真他娘的倒霉!”

红豆又好气又好笑,连声道:“老爷,您喝多了,赶紧跟奴婢过去吧。小姐还在那边儿等您呢。”

“月、月儿?”

朱能一听见是朱明月,顿时清醒了几分,“月儿来军营干嘛,她不是在……在苏州的嘉定别庄里面养病么?”

就算是喝醉了,也没忘记替她隐藏行踪。

朱明月上前,扶着他的胳膊,“爹爹,这儿是应天府,不是北平城。”

“你这丫头生得可真好,真像我们家月儿……”朱能借着月光,瞪大眼睛看了看,咧开嘴傻乐,“但你肯定没我们家月儿聪明。我们家月儿啊,那就是天上的小文曲星下凡,投胎当了老子的闺女……”

难怪同在北营的将领们说,爹爹常将她挂在嘴边。

朱明月拉着他慢慢往奉天门外走,快走到承天门前面时,后面又出来了一堆武将。

因她爹是行伍之人,她对于兵营和将士,多有好感。朱明月朝着那些人敛身行了个礼,认出其中几位,还是曾住过城西府邸的。

“丫头,你爹交给我们,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就是,你爹酒量好着呢,咱们老哥几个再聚聚!”

闻言,一旁的红豆有些咋舌,还没喝够啊?

“可是……我家老爷明日还要上朝呢!”

红豆急道。

“刚刚皇上说了,明日特、特赦,不上早朝了……”

那满身酒气的武将一边晃,一边说,舌头都有些打结。

也不等红豆有所反应,那些将领就不由分说地把朱能给劫走了。红豆想拦,也没拦住,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那些远去的背影,前面还有一两声玩笑话传过来:

“你闺女挺好看的,给我当儿媳妇吧!”

“我呸!你那孬种儿子,也想娶人家的闺女!”

“就是,再轮也轮不到你啊,”一张笑脸,巴巴地凑到朱能面前,“老子家里有仨小子,要不给你闺女挑一个?”

红豆张了张嘴,“小姐,老爷没事吧。”

朱明月看了看深沉的夜色,道:“回吧。嘱咐下人准备些醒酒茶和姜汤,等爹爹回去,让他喝下,别着了凉。”

主仆二人在后面跟着一直走出了承天门,此时,前面的那些人已经走出很远。等过了外五龙桥,一辆马车就停在洪武门前,驾车的小厮探头瞧见她们两人,手脚麻利地将帘子掀开挂在银钩上,拿出红缎小凳预备着。

“别家的马车都停在了承天门城门口,咱们府里的却在洪武门前等着,白白走了这么多的路。”红豆扶着她上了马车,抱怨道。

“毕竟是新贵,多少还是要收敛些。否则,何必让旁人指摘这些小事。”

“有什么关系呢?奴婢多嘴说一句,老爷可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呢。皇上待他们那些武将们又相当亲厚,纵着、容着,倒像是生怕皇宫规矩拘束了他们。刚刚奴婢瞧得真切,酒刚过一巡,皇上就笑容满面地退席了,还不是想让那几位尽兴些。”

红豆放下帘子,美滋滋地说着。看得出,她心里多少有些对新皇的喜爱和称颂。

如果君臣和睦,满朝齐心,留下来或许会让爹爹一展抱负;如果像这样的日子能够一直下去,留下来,也说不定是件好事。只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样的如果。

夜色愈加深沉,宫中的晚宴闹了一宿,朱明月有些倦,靠着软席静静地眯了一会儿。车内的布置十分舒适,铺陈着柔软绸缎,连包角都用缎子裹上,窗幔落底,挡得车内既丰实又暖和。沁凉的夜风顺着帘幔吹进来,缭绕过檀香云腿桌上燃着的熏笼,淡淡的朗月香气。

达达的马蹄声,在安静的街道上显得很清晰。

回到城西府邸,还有很长的一段路。或许该换一个住处,否则爹爹每日上朝,子夜就要从府中走。春冬短暂,却昼短夜长,换一座离宫城近些的,还能省些路程。

思绪辗转间,车身突然狠狠地颠簸了一下。

行驶中的马车忽然被勒住缰绳,朱明月也跟着突如其来的震动一颠,肩膀撞在车窗的包角上。

“前方是何人,还不速速闪开!”

外面同时传来红豆的呵斥声。朱明月睁开眼睛,却没动地方——这个时辰,又这种地方,居然会有人阻拦。

“在、在下冒昧,敢问车里的是哪个府的小姐?在下、在下……”

那挡在前面的人结结巴巴,声音却是软的,太急切还有些窘迫,明显是南蛮之地的口音,显得书卷气十足。

“放肆!”

红豆一声娇斥,打断他的话:“哪里来的不怕死的泼皮。你可知我家小姐是何人,胆敢半路阻拦!还想活命的话,立刻离开!”

“在、在下……”

那人嗫嚅了好半晌,似是胆怯,硬着头皮道:“在下着实冒昧,更深知深夜拜访一位闺秀,于理不合。但礼莫大于亲,在下的确有要事,希望车内的小姐无论如何予以一见!”

他最后那句话,提高了嗓音,显然是冲着车里面喊的。

但她自然不会见他。

红豆皱起眉,扭头瞅了瞅身后那道帘子,没有任何回音,也就明白了自家小姐的意思。朝身边的小厮使了个眼色,那小厮会意,狠狠扬起了鞭子,“驾——”

马匹不堪疼痛,嘶鸣一声,撒开四蹄就带着车子奔了出去。

“等一下。小姐,请容在下一言!”

那人抻着脖子大喊。然而驾驭之人只道了句“滚开”,马车就直接越过了他,不耐烦地绝尘而去。

那男子情急之下,拔腿跟在马车的后面,在街上追。

红豆暗骂一声“混蛋”,连声催促小厮“快点儿”,意图尽快甩掉后面的人。

现在车上除了侍婢就是车夫,连个侍卫都没有。谁能想到京城天子脚下,居然会有不长眼的来冲撞!红豆又万分庆幸府里来了辆马车在宫门口接人,要是还坐轿子,指不定要被缠上了。

“等一下,小姐,在下的确有紧要之事要说!”

“请等一下,等一下!”

后面那人,仍在追。

锲而不舍。

小厮也急了,挥舞着鞭子,狠狠地往马匹身上抽打。

原以为一个文弱之人,跑过一段也应该跑不动了。却想不到他脚程不慢,饶是马车疾驰,也没落下多少!那一声声的“小姐”就响在后面,格外刺耳,换做白日里,说不定要引来多少人来看热闹。不仅是红豆,就连赶车的小厮都分外恼火。

“停车。”

一道清淡的声音,从帘子里面传来。

小厮拉紧缰绳,“吁”了一声,跑得直喘气的马匹停驻了马蹄。

后面那人也追得上气不接下气,眼见马车停下来,也不追了,弓着腰,在马车后“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帘幔,徐徐地被掀开。

清澈的月色下,少女一张雪玉般的脸颊,水漾黑眸,瞳色深深,正一瞬不瞬地望着他。此刻卸了配饰,不比宫筵时的雍雅华丽,却自有一股风流绰约,银簪玉佩,更衬得墨发柔顺如瀑;眸似点漆,额间一枚纯银的华胜,熠熠闪烁。

倾国佳人,遗世独立。

“小姐。”

“小姐。”

车夫和婢女红豆都朝着她恭敬地俯首,卑微地退到一侧。

按照规矩礼数,在没有亲族长辈陪同的情况下,高门出身的女眷绝不能与陌生男子会面,尤其还是云英未嫁的闺阁千金。但朱明月不仅让车停了下来,更亲自掀开了车帘。

那莽撞的男子早已看傻了,也不知是被少女的容颜所摄,还是其他原因,半张着嘴,好半晌才嗫嚅着道:“珠儿,你是、是珠儿吗?”

红豆听他唤自家小姐的闺名,不免厉声呵斥道:“真是胆大包天的登徒子!你究竟是何人,胆敢阻拦国公府的马车?”

男子一直盯着车内的少女,没移开视线,更没注意红豆说了些什么。直到红豆大声地怒喝,他才感到失礼而面颊臊得通红,拱手相揖,朝着主仆二人深深地弯下腰。

“在下姓沈。深夜冒昧打扰小姐实在、实在是无礼至极……但事出突然,因小姐与舍妹沈明珠太像太像,沈某思亲心切,情急之下才拼命追了上来。只为问一句,小姐可是应天府的人吗?却是何处府上的?”

原来是沈明珠,不是朱明珠。

红豆顷刻松了口气,她就觉着此人面生,不像是小姐年幼时候的旧识,刚想辩解一句,就被朱明月拦住了。

“小女不姓沈,也不叫明珠。”

她启唇,声音仿佛沁了冰霜的春水。

男子怔了怔,却以为她未直接回答就是默认了,咬牙紧绷的脸憋得更红,“敢问小姐,是否年方十四,戊辰年生人?”

很无礼的问话,朱明月却未以为忤,轻轻颔首,“没错。”

“那小姐是否……刚刚才到京师?可曾到过苏州府的嘉定城?”

一句话落地,宛若闪电乍起,让红豆的眼睛里陡然生出防备和惊疑,下意识地望向自家小姐。

“没错。”

朱明月眯起眼道。

“那你、你果真是我的妹妹,不是吗?”

男子立刻变得激动异常,声音发颤,连肩膀都开始颤抖起来,“如果小姐是朝中任何官员的家眷……不可能是刚进京,对不对?且据沈某所知,那些北军的家眷都还在赶来的路上,就更不可能了……而小姐能获准出席宫筵,便一定就是珠儿,我沈家遗失多年的女儿……”

始终面色凝沉的朱明月,此刻才松开眉梢,同时将方才那一刻生出的杀心,兀自按捺下,“这么说,公子是寻亲而来?”她略微摇头,“那公子真的是认错人了,小女乃京城人士,与走失的令妹并无半点瓜葛。”

既不是建文时期的宫里人,她也没有必要耽误工夫。几乎是同一时间,朱明月就要放下车帘,吩咐车夫继续上路,这时就听那男子急切地说道:

“不会错的!珠儿的五官模样生得与小姐极为相似,尤其眼角的一颗泪痣,如小姐右眼上的一模一样!还有刚刚宫筵之上,沈某一直都在注意小姐的方向,虽然看不清楚,但小姐始终跟那不要脸的僧人坐在一起,不是珠儿还能是谁?”他越说声音越低,越有悲意,“只是沈某不明白,为何一个没有品阶的姑娘,能被获准坐在公主席上?”

沈姓男子说罢,红豆彻底被绕迷糊了。

不要脸的僧人?

难道是在说姚广孝,姚公?除了他,她可不记得谁还敢堂而皇之地坐在西侧殿的女眷席;更何况满朝文武,唯有他一个是出家人。面前男子一副庶士巾服的打扮,却不像是功名在身,怎么获准进宫伴宴的呢?

红豆迷惑地看向自家小姐。

“公子是说,令妹一直跟道衍法师在一处?”

朱明月看着面前的男子。

沈姓男子咬了咬牙,含恨点头:“已经五年了。当初舍妹在苏州府的嘉定城与家人失散,一别就是整整五载。这些年来任凭我沈家族人遍寻也无下落,想不到,居然是被那死和尚给养在了身边!”

“这说的真是姚公啊!”红豆惊诧道。

沈姓男子面露悲愤,冷哼道:“如今他是御前第一功臣,又有官僧随侍左右,自是高人一等,便是胡作非为也不会有人干涉!”

红豆不禁与自家小姐对视了一眼。这番听下来,两人很难不想到那日城南妆铺外,姚广孝亲自带着官僧捉拿过一个姑娘。那般颜色,的确是相当出众的,让人一见难忘。巧的是与朱明月年纪相仿,在她的右眼角,倒是也有一颗泪痣,嫣红色,凄凄然,宛若是颤巍巍的血滴。

沈家,明珠;

五年。

苏州府的嘉定城。

天底下,真有此等巧合之事吗?

朱明月听到跟姚广孝有关联的事,下意识就要回避,于是道:“小女再说一遍,小女并非沈公子要找的人。且小女的祖籍是徽州府,自小长在北平,根本不认得沈姓族人,沈公子无需再费唇舌。”

说罢,她就示意红豆赶他走。

沈姓男子却仍然坚持,不敢再靠近,更不敢上前来拉她,就是阻拦着道路死活不肯走。红豆也有些急了,唯恐这么下去会出乱子,索性一把抢过小厮手里面的马鞭——

“瞧这位公子一副斯文模样,恁地听不懂话!我家小姐是好脾气,奴婢却不能不护主,这鞭子不长眼睛,奴婢劝公子一句,赶紧让开!”

“这位姑娘好生不通情理。沈某费尽千辛万苦寻到舍妹,不说清楚,如何能让?”

红豆瞪圆眼睛,气他还敢胡搅蛮缠。

——素手挥起马鞭。鞭子是新制的,上面还有倒刺,甩在青石板路面上,顿时发出一道清脆的“噼啪”声。

“让是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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