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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擂台外围

第二天早上,叶仲永在太阳没升起的时候起床,整理了下个人的日常任务,比如洗脸漱牙之类,再吃了次酸苦涩韧口感的饭菜之后,农历六月正毒的太阳就已经展现它火辣辣的热情,大清早就晒得地表发烫,空气干灼。

没过多久,太子和王安叶就已经来到叶仲永表叔家,来找叶仲永结伴同去“大擂台”观摩学习,见识一下。

大擂台位于汴京的北区。

汴京不如唐朝都城长安那样格局规范整齐,长安的架构有一个大的气魄,布局整齐划一,讲求垂直对称,如果看长安的地图,看起来像方正的棋盘一样。而且,长安的用途以政治军事功能为主,商业区固定在特定区域(如长安东、西市)。

而北宋的都城汴京,更像是一个经济文化中心,是因为沿着河流而建,所以布局上不那么方正严谨,自由度大,有些随意的味道。但是北宋的时候商品经济发达繁荣,市民文化繁荣,坊与市的界限被打破,因为商业活动的加强,北宋的商业区、瓦肆、夜市……既零散又全面的散布,整个都城显得比长安更加开放。

之所以大擂台不放在最繁荣最有活力的汴河(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的上河就是这,也可以称为通济渠)附近,也许是因为地价太贵的关系,成本是一个方面;同时大擂台需要的地方不小,在寸土寸金的汴河两岸,要买下能容得几个擂台、上万观众的这么大块场地,也并不容易。

叶仲永带着叶子和太子、王安叶四人一路慢慢走着,这时的北宋自然是有交通工具的,比如快要消失的马车,风行的牛车,以及还在初步发展阶段的轿子。

现在也有一些车马行提供租赁服务,价钱也并不是很贵,对于在汴京生活的中层人很轻松,底层的人也能付的起,但并不能经常。

一般来说,骑乘的人多租马,拉货的人多租驴,在汴京,租马骑乘也是一个风尚。

大宋就有一个叫孙良孺的军巡判官,家境并不富裕,养不起马,可大小也算是个官,架子放不下,每次外出,都要租匹马装点门面。甚至连押送死囚去闹市问斩这类公事,他也要租马乘骑。

虽然马还是很时尚流行的东西,但马车的确罕见了,因为马对于武力渴望强盛的大宋很珍贵,用来拉车太浪费,替代品牛车驴车也并不是很差。

租马作为交通工具的一般都是男顾客,女顾客多是选择牛拉的车子。这种车子车厢前后都装有栏杆,走动起来比较平稳安全。特别适宜妇女乘坐,市井见可以租赁。紧急时候,官府也租用这样的车辆。

而说到轿子,它被记载出现在夏朝,经过漫长的演化,乘轿子的人慢慢多了起来,唐朝时,各种出行工具都被利用,轿子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青睐。这时轿出现了辇、舆、担子、兜笼四种名称和制式。唐太宗接见吐番使者时就是坐在步辇上的。但步辇只能由皇帝或皇后、得宠的妃子、公主乘坐,至于皇帝让臣子乘“辇”,则是赐给臣子的莫大恩宠。

宋朝初年,舆轿流行于各个阶层,有大臣上奏宋太宗,认为眼下普通百姓都乘轿,不成体统。于是宋太宗规定“非品官不得乘暖轿”。而暖轿,就是常见的有帷幔遮蔽可以御寒的轿子。

以后越来越多官员都选择坐比车平稳的轿子,轿子也就成为了主要交通工具。而“花轿”,也就是新娘嫁人时坐的那种红轿子,现在还没有出现。至于“八抬大轿”成为高级官员的出行标志,则是后世满清入关之后才有的,甚至明朝前期还有规定文臣只能骑马,不能坐轿,这是朱元璋为了大臣们的强健气魄下的旨意。

如果我把黄包车发明过来,是不是汴京会发展的更快呢?

叶仲永看过一段话,说是城市的大小由主要交通工具的速度决定,也就是说,如果交通工具越快越方便,城市就会变得越大容纳的人越多。它举出的例子就是出行主要靠步行的年代,城市的发展大致限定在步行45分钟的范围内(4~6KM)。

固定在轨道上的马拉车出现,使城市开始沿着这些轨道向外“星型”发展。

有轨电车时代,城市第一次出现“郊区化”趋势。

汽车时代,城市开始大规模的郊区化。

叶仲永觉得,交通工具的速度即使不是其决定性因素,也一定会有很大程度影响,黄包车在城市里同样的道路上要比马车驴车轿子快,而且方便快捷,大街小巷都能穿梭。自己如果发明了黄包车,有利于城市区域分工和文化技术传播扩散。

但是叶仲永想到,黄包车看似是个技术不多的东西,也并不容易发明,最重要的轮子需要优秀的钢铁、精良的加工、以及弹性好耐磨的硫化橡胶等等。

钢铁加工硫化等等这些涉及到材料工业、加工技术、化学工业等等的东西先不去说,单就一个轮胎就让人为难了。

最难的应该还不是这个,其实应该是轮子上的固定转动中心的轴承,这个要求很高,滚珠需要很圆,就算不考虑过于精确勉强凑合,用在上面的材料也需要比大宋发达很多的工业基础才行。

当然,这一切都是可以解决的,叶仲永又想着,轮胎可以寻找类似的代替,差一点也没关系,轴承也可以不用,就拿两个大铁环套住铁柱也行,无非就是容易磨损、声音大些、拉起来更费劲,毕竟没有人知道成熟的东西是什么样,有的坐谁会介意呢?

看来要买下一家造铁厂了,不过现在还不行,资金还不够。

叶仲永把这一点记到心里,太子穿着很显眼的青加白色衣服,叶仲永很容易就能发现他,所以即使他走神也不会走失,更何况他们还时不时聊一聊,把思绪信马由缰的叶仲永给拉回现实。

终于走到一个街道,他们的步子明显慢了下来。叶仲永发现,无论是建筑、店铺、行人,还是气氛,都明显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建筑的外表不是很精致华丽,这在审美高度发达的大宋是难以想象的;书店等文化类店铺的比例也明显多一些;走在这个街道的人以打扮利落的文士居多,如果不是叶仲永走在这个街道上,他绝不会相信文士们不是心中“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不是心中全拿着扇子,全穿着长袍,头上带着冠,走路慢慢吞吞弱不经风身材瘦小的形象。

他看到有人左手拿只笔,右手拎着石头像举哑铃一样锻炼;他看见一个中年人穿着袖子挺宽松但整个身体都修身的文袍,至于为什么一眼看出这种怪异风格的是文袍,大概是上面画着的竹子……

他看见一个人头发用白色布带扎成束(也就是通常说的马尾),只穿了类似厚背心的夹褂和兜着裆的短裤,露出毛茸茸的大腿和粗壮的胳膊……

至于这个哪里看起来像文人,原因是他手里凝出的一个字。

那是一个“痴”字,叶仲永又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个字由五种颜色组成,蓝、绿、红、青、黄,由下而上的分布,但并不是明显均匀的,就像是五种颜料的混合杂糅涂抹上的,蓝色在下面的比例大些,黄在最上面的比例大一些。

这个“痴”字没有实体,只是散发着并不刺眼夺目的光,甚至可以说,它只有颜色,并没有“亮度”,但就是能够在强烈的太阳光下能够被发现。

这给叶仲永带来的感觉,就好像永远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角落里的某个人,明显得很容易发现,却又隐藏得难以记住。

你看它时,它在那里;你不看它时,你就忘记了它;你刻意盯着它,它却不是很明显;你眼光掠过时,它却鲜明独特与众不同。

这种与这个物质世界格格不入的东西,并不能很好的去描述它,因为这只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感觉,对懂它的灵魂有独特的吸引力。

叶仲永就能感觉到这个字其中蕴含的“倔”“直”“爱”等意思,还能够感受到字其中的类似智慧生命的波动。

这种波动,给叶仲永的感觉就像它的呼吸、它的讲话、它的梦呓、它的思考……

叶仲永也能察觉自己感觉到的意思还不是全部,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文华才只是三彩,水平不高的缘故。

“小仲永?你看懂了吗?”太子笑嘻嘻的拍了拍叶仲永的肩部,一副我看好你的表情。

自从两人关系熟稔,太子就喜欢称叶仲永为小仲永,尽管叶仲永好像还比太子大一些。

这也不是叶仲永一个人在享受的“待遇”,太子王安叶也是这样,据说在太子心目中,其他的同龄人都没他成熟。

叶仲永和王安叶恰好也是这样想的,他们也都认为自己要比真实年龄大上十多岁,不能被一个同龄人称作小弟,但奈何没人家背景深厚。

“没有。”叶仲永摇摇头,只要看一眼就会“写字”,这文人得有多不值钱啊。再者说,这个人只是写出了一个字,我还是不懂怎么利用。

“进去看看他们怎么打架的你就知道了。”太子左手叉腰,右手往前边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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