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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美叫杨老七不必操心,人既然能用锤子把大山敲开,挖出金子来,不用那么大的锤子,也能把牙齿敲掉,装上金子。杨老七推诿说,大美也不唱戏,戴上金子做的牙齿没有用。大美问,戏班子的女人不唱戏的时候,摘不摘下金牙来?杨老七说当然不啦。大美说,那就是不唱戏戴着金牙的用处,她说:

“到时候,好拿下金牙来换饭吃。”

杨老七不给大美承诺,他又说一遍,大美不会戴了金牙吃饭的法子,怕饿瘦,大美就离开杨老七的身体远一点儿,说出威胁杨老七的话来:

“你不给我镶金牙,我就绝不相信,你是杨七郎的三十二世孙。”

杨老七紧紧地追问她:“我给你镶了金牙,你就信啦?”

大美点点头。

杨老七说:“那好,你叫我七郎。”

大美就偎到他的怀里叫了一声,偎一偎再叫一声。

大美的牙齿绝没有唱戏的女人牙齿大,要敲下来,依然不易。她不知道,杨七郎的嫂子柴郡主用什么样的锤子,敲下了两颗大牙,装上了金子。戏班子也许不是从产金子多的地方来的,可是他们绝对来自会敲掉牙齿的地方,锤法比三河高超,有很高的城门楼子和城墙,城墙上的雉堞像巨人的牙齿零零落落的。西流河男女尽管口音上扬,擅长浪漫和风流,有些人也会在野台子上唱戏,可是要敲掉牙齿,装上金子,他们还不会,他们注定还要在蒙昧的情场上摸索,像在金洞子里找金子一样,空耗激情,落花流水。

大美只好到三河县城去敲牙齿装金子。三河县城的城墙破破烂烂的,不像女人的好牙齿被敲掉,倒像老太太的牙齿自己掉落了。不过,大美依然爬不过去,她的脚能扎进墙壁,可是担不上她的身体。三河主持筑城的那一任县令,担心魑魅魍魉会从西面的山上进城,特意不修西门,以便害人之物进城的时候困难多一点儿。大美不得不绕行南门。敲牙齿的医生让她坐到椅子上。她不准备敲掉人家看不见的后头的牙齿,牙医也让她把嘴大大地张开,伸进一件铁器,反复探查,然后拿起一柄小锤,瞄准她前面的牙齿。大美一看,小锤远不如金洞子里铁锤大,猜想她肯定会晕过去,就紧紧地抓住椅子扶手,无比清醒。她口吐鲜血,看到一颗牙齿四个爪着地落在盘子上,她才晕过去。苏醒过来之后,她的手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握住,她这才发现,她坐的椅子原本是没有扶手的。牙医放下铁器,热烘烘的身体贴住她,笑嘻嘻地还想让她握,条件是,他可以免费为她装上金牙。大美把口中的鲜血吐净拒绝了,倒不是因为她已经承认了杨老七是杨七郎的第三十二世孙,而是因为医生把她搞得太痛——这样的男人,显然缺乏怜香惜玉之心。

大美守身如玉,镶上了金牙。她真的没有失身。她可不是酒盅儿,能敲掉人家牙齿的男人,就可以吐口唾沫拿起来就用。她一口气叫了杨老七两声七郎,杨老七答应给她镶两颗金牙。要是愿意,她可以张开嘴,对着镜子数一数,有多少颗牙齿,就叫杨老七多少声七郎,只不过让那个浑身热烘烘的牙医多当几回椅子扶手罢了。她一点儿也不担心,把满口牙齿全部换成金子的,有一天拿下来换饭吃的时候吃不了,她只是怕痛,才只敲掉一颗,装上了金子,白白地多叫了杨老七一声七郎。她倒不那么计较炕上多叫了什么,她只是觉得,嘴里的金牙比女戏子少了一颗,看起来好像她不如戏子值钱似的,她不太甘心。身体热烘烘的牙医建议她挂一个套子,不必敲掉原来的牙齿,就是给牙齿穿一件金子的衣服。她不是十分明白“挂套子”的做法,她问牙医:

“就是衣服底下钉一溜白边吗?”

牙医没有在金洞子做工的经验,不懂工房子的时尚,没有回答。

她不给牙医思考的时间,又一口气连问:

“还是穿一件白小褂?”

“那么就是穿红毛衣啦?”

这一来牙医明白了。他解释说,挂上的套子不是白的,也不是红的,像敲掉换上的那一颗一样,是黄的,一张嘴一边一个,像两扇金窗户,亮闪闪的才好看呢。她担心,牙齿的衣服比白小褂和红毛衣脱下来的时候费工夫,牙医说,牙齿的衣服穿上去就不用再脱了。她不相信,说:

“没有不脱的衣服!”

牙医笑嘻嘻地伸出手来,要她实行。她把牙医的手打开,彻底拒绝了他。

大美不唱戏,她在工房子里唱歌尽管很大胆,可是她到底不跑到很高的台子上去,张开嘴来让人看。吃好饭,她只用一颗金子就够了,不必像女戏子那样一边一颗。她一颗金牙一枝独秀,一个人跑到了时尚的最前头,工房子女工没有一个能够跟上她,因为没有一个人的脚像她那么小。工房子女工镶一颗金牙推大磨,始终没有成为时尚风靡三河县。直到极其遥远的将来,三河县县委书记家里,用金耳环串起来做门帘,挡夏天的苍蝇,县长的老婆脚趾上戴了金戒指,穿露脚趾的凉鞋,新婚女人才在牙齿上戴了金套子,镶了钻石。那时候所有女人的脚都很大了,不再适合在工房子里推大磨,机器推动的大磨才应运而生,带动一代新的风潮。

摸一摸头皮

时尚的轮子比工房子里的大磨转得慢,需要以身体疼痛做代价,不是用裹脚带子把脚趾缠断,就是用锤子把牙齿敲掉。大美忍痛领导工房子里的时尚,戴上一颗金牙齿吃饭,于长河的工房子里,咕隆咕隆的大磨还是像以前转得一样慢,磨不出能做金牙的金子来。

于长河如愿以偿,用姚麻子当大工把头,干上了老驴洞子。他的命运却不像姚麻子那么好。姚麻子在酒盅儿身上,一想老驴洞子就来劲,于长河在老驴洞子里,却越来越沮丧,连撕烂酒盅儿裤子的兴趣都没有了。老驴洞子,其实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旷荡,它有时候也逼仄得让人喘不过气来。金洞子只要不出金子,不被金子的光芒照亮,它就是老鼠洞子,不适宜让人去钻。名字倒真的无所谓。那些起了女人一样名字的金洞子,也不总是让人快乐,“胭脂洞”就曾经让一个矿主死在里面,赔光了屁股的矿主把雷管塞进肛门里,没用点火,直接用锤子敲响,在自己的身上开出了真正的胭脂洞,金子却一直没出来。另一种相反的情况是,“寡妇洞子”并没有让人守丧,发了财的矿主倒比原来多娶了一个老婆,新娶的老婆比前面的老婆年轻,要守寡,也要等到前面的老婆也跟着矿主死了以后,她一个人就不用争风吃醋生气了。于长河起意要干老驴洞子,没有人因为洞子的名字不好听而劝阻他,也没有人要他吸取前面的矿主杀了老驴的教训,好心人只叫于长河摸摸自己的头皮,看看有没有裆里的蛋子皮厚。干金洞子,真的像姚麻子在酒盅儿身上得到的感觉一样,金事与性事息息相通,你的头皮有裆里的蛋子皮厚,才能够穿破千重岩石,一头撞到金子上。不要管一道洞子前面的矿主,是用雷管砸碎了肛门,还是多娶了一个老婆,破碎的肛门和年轻的老婆都是别人的,再痛苦再幸福,都是别人的事情,与你无关。与你自己切实相关的,只是要摸准裆间。正是因为对金洞子淘金神秘而又明晰复杂而又单纯的规律有一个最基本的理解,于长河才不管老驴洞子的历史,也不问将来,只基于现实干上了它,没有摸摸自己的头皮,做出准确的比较。

也许只有大美才清楚,于长河该不该干老驴洞子。没有人比她更知道于长河的头皮有多厚。她穿上白小褂和脱下白小褂的时候,都喜欢把于长河的头揽在怀里,搁在胸脯上爱抚,于长河壮硕饱满的头颅,才更有资格去打擂,应该有一个遥远的祖先,一步跃到擂台上。出金子的山像擂台一样打来打去,男人们倒不跳上跳下的,也不使用暗器,他们把竹签递上去比试,竹签上写了数字,数字标明他们准备上缴的金子,那就是他们打擂台的拳头。要是拳头一般大,分不出输赢,就让他们口诉。口诉有时候会更激烈,是打擂台拳打脚踢的时刻。喊口令的一再问他们口诉不口诉。他们说口诉,再加一付子,一付子就是一斤金子。再加一斤金子的拳头,就会把对手打败,占住擂台。金洞子上打擂再激烈,也不把人打死,死人的事往往是在占住擂台以后发生,命运做了对手,才用上了看不见的暗器,谁也不知道,难以预料的失败藏在哪一层岩石里。

于长河头颅健硕,头皮厚壮,用手一拍噌噌地冒火星,他不相信,坏命运会像脱不下来的衣服一样,紧紧地跟着他。他没有想到命运比衣服更难主宰,穿上去,脱下来,都是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操纵,人说了不算。老驴洞子跟所有的金洞子都是一样的,用铁把子水泵抽水,打了撑木,撑木上拴大绳,点了灯壶子照明。灯壶子灯苗照不透的黑暗处,有亮晶晶的水珠,聪明的矿工把高粱秸折得像洞子一样宽,撑在头顶,石缝渗水,顺着高粱秸往洞壁上流,滴不到身上。洞子里白天黑夜都点灯,烧出一股做好饭的香味,洋油比花生油高贵,灯壶子里灌了花生油点燃。于长河像所有的矿主一样,开工前先祭了山神,就是把一块像拴马桩一样的矿石摆在井口旁边,焚香跪拜,额头上沾了沙土。可是山神却不保佑他。老驴洞子里,花生油烧出的芳香灌得满满的,前任矿主熬老驴的味道一点儿也闻不到了,可是,同样的坏命运却像一张泡湿的驴皮,紧紧地裹在他身上,夏天的太阳把驴皮晒干了,越裹越紧,他怎么也揭不下来。老驴洞子,有的地方宽敞得可以让十头驴一起打滚儿,那儿就曾经出过好矿脉,让矿主开出了一座金殿,坐金殿的主儿可不是杀了老驴还账的那一位。只要有过这样的好矿脉,开出的金殿就不止一座,能让十头驴打滚儿的场所还会有几个,因为这样的矿脉就是“葫芦头窝”,一个葫芦头挖完了,走过一段葫芦秧,还会生出一个葫芦头。杀了老驴的矿主无疑走在了葫芦秧上,一直没有走到葫芦头。金洞子的奥秘就在这里,你以为前面出过了葫芦头,以后的葫芦秧再长也不怕,它总有再生出葫芦的那一天。信念诚然可嘉,怕就怕你的生命没有葫芦秧那么长,走不到葫芦再生出来的那一层石头上。于长河倒不担心他活不到那一天,他只害愁发不出工资,大工小工不肯再给他干活,葫芦头就是摆在大山的肚子里能看见的地方,他也抓不到手里,不能从葫芦头里挖金子。

掉光了牙齿用什么吃饭

于长河去跟三爷借钱,准备给工人发工资。三爷于明义一个人住一所大房子,自己做饭吃。某一个星暗月隐的凄凉之夜,三爷的老伴一口气没有上来,撒手人寰,三爷遂一举斩断情缘,再也不用女人做饭了。老伴在世时他养成的饮食习惯,他倒一直坚持,没有废弃。他绝不食猪脑子,倒不是害怕糊涂,而是担心临阳不举,做不了男人的事情。他多年戒绝此物,果然没有过衰萎的时候,到老年也雄健如初。猪身上的东西,他喜欢吃肾,以补肾气,他相信“以毒攻毒”的医学原理,认为补的道理也与此相通。他当然也不多食,吃多了反而虚了,正如药吃多了会中毒一样。他常吃韭菜,不是贪图韭菜比别的菜更不抗炒,而是喜欢韭菜割不死的生命力,还有哪一种菜能像韭菜那样顽强呢?从春阳始暖,便一刀刀一茬茬割来割去,就是割不死它。像猪肾一样,韭菜他也不多吃,吃多了害怕昏神暗目,酒后尤忌。过了清明,他就基本不吃了,至夏,便彻底戒绝,因为“六月韭,臭死狗”,新鲜劲早已经没有了。到了冬天,他吃乌鸡,他怕冷,乌鸡能够暖血。五色俱全的鸡再肥,他也绝对不吃,担心吃了会发疯。他相信整套的吃食经典与俗谚,吃鲫鱼,先把鱼嘴细细咀嚼,俗语说“加吉头鲅鱼尾梭鱼身子鲫鱼嘴”是最鲜的部位,他认真实践,证明不错。到了春天,他就把鲫鱼嘴尖尖的地方嚼细吃下,把鱼头丢掉了,因为这个季节的鲫鱼头里会生虫,食而不利。三爷还不是食不厌精的美食家,他也会把大葱剥了皮,囫囵个蘸酱吃,不相信嫩嫩白白的东西还会不干净,让人吃了生病。病会从口入,也会在睡觉的时候生起来,那才是好多人不注意的。三爷不。他睡觉的时候,从不把头摆在随随便便的方位,永远都是摆在靠东墙的枕头上,跟太阳同一个方向起落。就连年轻时阳事大盛,颠鸾倒凤之后,炕上一塌糊涂,他也会瞬间清醒过来,把头搁到阳气上升的地方,从来没有过失误。他睡姿典雅,合乎法度,是经典的侧卧。他左侧卧,便屈起左脚和左膝,左手伸上去把头托住,伸开右脚和右膝,把右手放在两条腿之间;右侧卧,一切都反过来。除了夏天热得实在受不了,他都是戴着个兜肚睡觉,兜肚里絮了绵子,细细地缝纫,像女人的护胸,他戴的部位却比女人往下,害怕冻了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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