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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七日相守(一)

第三章:七日相守(一)

鲁斯骊打开车门,上车系好安全带,这是她的习惯。插好钥匙,踩离合放手刹,车已经启动了,可是忽然发现,那个人还没有上车的意思。透过车窗望去,他不知所措地站在外面,脸上除了尴尬还有怒气。真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不禁摇了摇头,这个人也太爱生气了。摇下车窗斜过身子探首招呼,“快上车啊。”说罢示意他打开车门坐在副座上。可是他却仍然不知所已地望着她问道,“这是什么?你在命令朕?”鲁斯骊已经感觉到自己淋了一点雨有些头痛,她要尽快回家冲个热水澡,不要感冒,她可没有时间休息。只好勒手刹下了车,走到他身边,打开另一侧的车门,指示着他上了车,在副座坐好。再次“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嘴里忍不住自语道,“你还真是从古代来的。”说实话,她心里已经差不多就要相信了。

鲁斯骊重新扣好安全带,一边观察着出库的路线一边吩咐,“你也扣上安全带啊。”话既出口才意识到,也许他并不会扣安全带。于是侧身过来,伸手去够他身子另一侧的安全带,两个人的距离好近。鲁斯骊忽然心里跳得厉害,身体也很僵硬,尽量避免和他身体的接触。不过她长长的卷发还是滑落下来,拂在他胸前。所幸,他什么都没有做。她能感受得到他身上在那一刻所具有的一种炽热的东西,也感受到了他的克制。不过,在她帮他扣好安全带的过程中,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看着她利落地把握着方向盘拐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开出停车场,在门口交了停车费,然后上了大路,在他眼里满是新鲜。可是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就不够看了。鲁斯骊已经驾着车上了地铁南二环,在拥堵中直奔和平门而去。今天其实已经不算是堵塞得很厉害了,基本没有长时间的停顿,基本是走走停停地继续前进。不过,鲁斯骊还是觉得车里有个陌生人,两个人在一个这么狭小的空间里共处一室还是很别扭。随手打开了CD,恰巧这是一个自己刻录的,从故宫网站上下载的音乐。还有一些古曲,《春江花月夜》,《梅花三弄》等等箫、琴独奏。以前只觉得每次写稿子的时候,这样的音乐会让思路开阔许多,心境也会被调理得非常平和。一边开车一边偷偷用余光瞟了瞟身边的人,他好像也被音乐给放松了,不像刚才瞧着堵车的情景时那么着急。

过了和平门地铁向南开去,终于他从忆想中醒悟过来,问道,“你要去哪里?”她一边开车,一边在路两边仔细寻找着目标中的店铺,同时回答道,“琉璃厂。”想了想,琉璃厂他应该是知道的,不过肯定不知道这已经是三百年之后被改造过的琉璃厂。拐入了玻璃厂东街又解释道,“这儿就是琉璃厂,认不出来了吧?”终于找到了要找的店,在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停下来。车一停,他瞧着她,掩不住眼里的失落,所答非所问,“是认不出来了,最让朕认不出来的还是你。也许……”他迟疑了,没有再说下去。

“等我一下,马上回来。”鲁斯骊解了安全带,打开车门下去。他从车窗里看到她进了不远处一家小店。过了一会儿功夫,抱着一卷长长的东西,手里还拎了个袋子。她打开后座的车门,将东西放好,然后又上了车,在驾驶座上坐好。她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好像想说什么,可是又没有说。最后只说了两个字,“走吧。”

路上已经没有那么拥堵了,鲁斯骊逐渐加快了速度,她急于快点回家去。这一路上渐渐地心里已经被这件离奇的事所吸引了。两个人一路上都没再说什么,各自在心里做着斗争。

鲁斯骊的公寓在东三环南段。她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孩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目前在一家业界知名的报社做记者。为了让她安心工作,父母为她在一个酒店式公寓的楼盘内买了一所户型为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这房子买得早,价格还能接受,如果是现在房价以火箭速度上蹿的话,恐怕就承受不了了。

房子不大,只有五十多平米。格局也很简单,进门左首是卫生间,右边是挂衣服的壁橱,完全像是酒店大床房的入门处。再往里面是客厅,客厅里面,电视墙两边有两个门,左边是厨房,右边是卧室,卧室里还有一个阳台。

鲁斯骊将餐桌上的蒙牛盒装牛奶、M&M巧克力豆略略归笼了一下,腾出一块地方来。她刚才在琉璃厂的店里买了汪同和宣纸,一支一号兼毫,一瓶小包装的一得阁墨汁,还随手买了个泥砚,反正她自己不会书法,这些东西只是用一次而已。她抽出一张三尺的汪同和铺好,又将一得阁打开,倒了一些在泥砚中,将那支兼毫笔递给他。“来吧。就用这个证明你是谁。”她记得那个人是很擅长书法的。她虽不会书写,但是因为看得多了,所以对那个人的字迹脑子里还是很有印象的。而且,她认为这是最好的识别方法,没有人能学得了那个人的书法。

他没有接提斗,苦笑了一下,提醒道,“上面有胶,你让朕怎么用?”鲁斯骊本来是自认为计高一筹,这下有点不好意思,收回笔,瞧了瞧,果然,上面有胶。这才想起来店里的人关照过,要先用手把胶揉开了。此时没那个心思,便直接把毛笔投入到一个盛水的瓷杯里让它自己把胶化掉好了。

把笔上面的胶泡化了,还需要好长时间。他已经自顾自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来,也许是还不太适应,几回变换,终于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但是在别人看来他还是在正襟危坐。只是他略略仰靠于沙发靠背之上,慢慢闭了眼睛,像是习惯性地吩咐道,“给朕摆膳。”她能听明白他是饿了,想要吃饭。也难怪,在故宫里逛了一大圈,五点多钟出来又在长安街边上激烈争论,然后去琉璃厂买东西,再回家……对于他来说,今天的运动量是够大了。何况她自己也饿了,想了想,冰箱里有汤圆。不禁问道,“我煮汤圆吃,你要吃吗?”他睁开眼睛,皱了皱眉反问,“汤圆?这是进膳吗?”也难怪,如果他真的是那个人,估计哪一餐都是食前方丈,不会这么简陋。可是对于他的挑剔心里还是很不满,嘟嘟嘴唇,低声自语道,“有的吃就不错了,挑什么挑啊。”不料他忽然又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她的搞怪表情,挑了挑眉,不满地问道,“你在说什么?”他一边说一边忽然又开始打量她,“你穿的是什么衣裳?怎么这么薄?还裸露出这么多?谁准你这样出去见人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都变卷了?”

鲁斯骊怔怔地望着这个男人,忽然之间竟有些错觉。好像他跟她真的是什么亲密的关系。要不然说什么她也轮不到他来管啊。而且,她从离开家上大学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独立生活,并不喜欢有人这样对自己指手划脚,她不喜欢这种被束服的感觉。眼神渐渐冷下来,竟是那一幅在父母面前使惯了的任性表情,“你是我什么人呢?凭什么来管我啊?”她一边瞧了瞧自己身上的那件黑色连衣裙。欧时力的泡泡袖娃娃裙,这样的衣服也能算得上是暴露吗?纯棉的质地算是很薄吗?忍不住用手拨弄了一下头发,这样的卷发顶多只能算是流俗,也不是很扎眼吧?只是长是够长了。

“他”已经从沙发上霍然起身,显然是她的话触怒了她。怒火中烧的眼神像在她心上钉入一颗尖锐的钉子,忽然让她心里隐隐作痛。就如同那天在泰陵石五供前的感觉如出一辙。“是朕想错了。也许朕根本就不该来找你。横竖也只有有七日,你不必这么着急。七日之后朕是生是死与你无涉,从今以后你还是你,朕也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说罢了,径直走到那张大餐桌边,拿起泡在那个陶瓷水杯中的兼毫笔,提腕等着笔上残余的水渍沥尽,然后相当熟络地饱醮浓墨,在那张三尺宣纸上挥毫落笔。他写了十个大字:“有志肝胆壮,无私天地宽。”他运笔之间承上启下,左右看顾,放敛自如,只看笔势、布局就知道是书法大家,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整幅字疏劲而不臃滞,清丽而不流俗,不卖弄用笔技巧,却不能不让人感受到执笔者自信而坚毅的性格。最后在一侧下角里写了四个小字,“破尘居士”,然后收了笔,他愤然一掷,那笔跌落砚中,渐起墨花一片。

“破尘居士”正是素来信奉佛教,自称为释主皇帝的雍正的别号。鲁斯骊已经看得呆了,这种古怪的不着边迹的事真的发生在了她身上。正在手足无措的时候,他已经转过身来,看样子也平静了许多。走到她身边,他们距离很近很近,但是他并没有做出什么冒犯她的举动。如果说他真的就是那个三百年前的雍正皇帝穿越了时空而来,而且,依照他所说,她是他的年贵妃,那他对她做什么都不算唐突。可是他知道他们之间过去的一切,她却一无所知。她此刻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心里不能不害怕。第一次觉得,也许前世的因缘对于今世是种不胜重负的拖累吧。所以每个人死后都要过奈何桥,饮忘川水。不忘还好,可能会感激这一刻的相见。可是她偏偏忘了,所以此刻才会觉得格外难以言喻的沉重。

“诺儿,你是朕的诺儿,没有错。朕知道你现在过得很好。比从前心里要安乐许多。朕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这么调皮的样子。以前你跟着朕,心里很苦,你不说,朕也知道。既然如此,朕很是放心,也算是不虚此行。再见这一面,朕心里也了无遗憾。就让朕再陪你这七天,过后就一切都听天由命吧。”“雍正”的话说得又缓又沉。连带着鲁斯骊也觉得心里好似重有千钧一般。她虽然不能完全领会他此刻的心情,但是她仍然为事情本身所打动。眼里渐渐漫上了泪,低下头,轻轻用手指拭了拭。长长的卷发缓缓滑落,感觉到他极轻地为她将发拨拢。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她既没有躲闪也没有害怕,竟然就这样乖乖地承受了。但天生就是乐观的性格,等再抬起头来时,尽管泪痕未干,却已经满面微笑,“我答应你,给你一个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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