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473800000028

第28章 29、血战(上)

“艾莉丝,你掌握了多少法术?”兰德尔问边上的艾莉丝。

“这么远的距离,只有一个火焰石可用。”艾莉丝立刻明白兰德尔所问的是什么。

“听名字很强,干掉那两个轻弩手。”兰德尔马上说道。

“这个给你。”艾莉丝拿出一把短弓和一袋箭矢递给兰德尔。

短弓的杀伤力比轻弩低些,但射速更快。兰德尔拿了短弓,几个翻滚连射三箭干掉了一个敌人。

这时艾莉丝伸出手指,一个鹌鹑蛋般大小的火焰石“咻”一声飞了出去,砸在二十几米外的一个盗贼身上,那个盗贼惊叫了一声,发现没受什么严重的伤,拍掉衣服角烧起来的火焰,继续勇敢地冲过来了。

“射程是远,但杀伤力不够。”艾莉丝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兰德尔一时之间哑口无言。

火焰石是零级奥术,一般人不会,这个只是艾莉丝自己突然领悟的,属于她的专有奥术,名字也是她自己取的。

零级奥术被称为戏法,点个火,发个光,很有效。至于直接杀伤,除非是很幸运,比如用闪光术对付畏光生物,一般情况下可以无视。兰德尔也没见过,听听名字还可以,以为是个很强的奥术呢。

“你用弓箭,我上去。”

看到前面的十来个人已经快到甲板上了,兰德尔将短弓递给艾莉丝。

“不用,我还有。”艾莉丝又拿出了一张短弓。

“原来有这么多短弓,梅琳达,挡住冲进来的敌人。”兰德尔立刻转变了战术,又对艾莉丝道,“我们用弓箭干掉轻弩手。”

“好。”

梅琳达也没多话,低身冲向船首。虽然她很不愿意听兰德尔的话,但显然这是目前最好的对策。艾莉丝和兰德尔的防护太低,轻弩手对他们的危险很大,而她的防护力最强,暂时抵挡住近战的人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兰德尔和艾莉丝开始移动射击,兰德尔的弓箭技术是军用级的,和弓箭手是不能比,但比那些盗贼强了太多。

轻弩在装填弩矢上速度很慢,比游戏中慢的多,弓箭的速度和游戏中也有些不同,只要取箭配合的好,速度比游戏中快,取箭配合不好,速度也很慢。

兰德尔两人有箭袋,取箭没问题。而且他们俩的敏捷高,翻滚、跳跃、闪避很灵活。

不过片刻,码头上的六、七个轻弩手就被清理干净了。

可能还有隐藏着的轻弩手,但兰德尔也顾不上了,因为大量的敌人冲到了甲板上,梅琳达顶不住了。

开了瞬步,兰德尔一个猛冲,一剑刺入一个战士胸口,他的速度没停下,继续前冲,20点的力量轻易将那个战士的身体推了过去,一直撞到三个人才停下来。

左手一剑斩向一个攻击梅琳达的盗贼。

“愤怒一击,你对目标造成46点伤害。”

“命中要害,致命一击,目标死亡。”

愤怒一击就是暴击的数据显示,伤害力达到200%,那个盗贼受了一次暴击,一道巨大的伤口斜跨了半个身体,一声惨叫翻倒在地,抽搐了一下就死了。

兰德尔一脚踢开前面早死掉了的那个战士,一个侧移,又干掉了围攻梅琳达的一个盗贼。

“保护艾莉丝,这里交给我了。”

兰德尔的手没停下,长剑飞舞,一般的盗贼力量最多15,大部分只有12,或13点,用的又是小匕首,哪里挡得住兰德尔的重型长剑的猛击,匕首纷纷断裂,十几个人片刻就少了近半。加上被梅琳达干掉的几个,艾莉丝又跳到了船舱顶上,用弓箭和飞镖支援,这帮攻击者已然处于劣势了。

梅琳达不仅手上受了点伤,也已经体力不支了,大型盾上更是出现了裂缝。兰德尔的战斗力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太多,感到幸运的同时也很听话的往后急退,躲到艾莉丝附近的一堆大木桶后面了。

这时,一个水手吓得大叫一声跳到了河里,这些在船上讨生活的人,大多有超过15点的游泳技能,其他人纷纷效仿,一时之间大船上只剩下了激战的人。

兰德尔仍然在面对八个敌人,虽然他的速度很快,闪躲也很有效,以他的力量,即便没有击中要害,两次正面暴击也足以干掉一个战士了,但仍然受了不轻的伤。

其中一个也会瞬步的战士见无法重伤兰德尔,立刻退后一步,打算往梅琳达那里猛补过去。这么近的距离,以他的瞬步能力一秒时间就能到达梅琳达面前了。

在梅琳达恢复足够的战斗力前,兰德尔自然不希望这帮人中的任何一人脱离他的攻击范围,手一伸,一股魔法波动往四周蔓延。

激战中的六人,包括那个挤出人群,要攻击梅琳达的战士突然晕倒在地。

剩下的两个人很幸运,没受魔法影响,他们顿时都楞了一下,一个随从侍卫怎么可能拥有魔法戒指,这超出了这些人的预料,其中一人惊叫:“他会魔法,不是说只有一个学徒吗?”

“死吧。”

兰德尔迅速一剑将那个人的脑袋砍掉,又是一脚踹飞另一个人,正当他要攻击最后一个时,突然感到背后一痛。

“背刺!”

这次的背刺伤害还是有些大的,皮环甲都被穿透了,不过兰德尔是北地培养出来的战士,那是个严酷的地方,北地人一向具有强大的忍耐力,他1级的时候,忍耐技能就达到了10点,何况他的皮环甲也抵挡住了一些伤害。这么一点点的疼痛,直接被他无视了,反手一剑,看都不看,直接往身后猛力挥去。

扑哧!

皮甲被切开,骨头和剑刃接触的声音。

那个盗贼没料到兰德尔中了致命的一匕首,动作居然没有任何迟缓,而是立刻进行了反击。他太自信了,本来都已经准备再刺上一匕首,想结果了兰德尔的,现在却是没有任何闪躲的机会了。他的匕首还没拔出来,已从头到脚被切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身上的皮甲也分成了两半,里面的东西喷涌着掉了出来,惨叫一声倒在了血泊中。

这个盗贼是最开始喝下隐形药水的那个人,因为甲板狭小,人太多,场面混乱,他挤不进来,现在人少了些,他终于能进来,趁着乱战就偷袭兰德尔了。

被这个盗贼阻了一阻,地上已经被叫醒了四个人,另两个人还在地上就被艾莉丝的弓箭干掉了。

兰德尔又迅速干掉了三个人,只听见艾莉丝的尖叫声:“兰德尔,码头上又过来许多人了。”

一共二十来个人,其中居然还有一个法师。艾莉丝站得高,看得远,先发现了。

血战到现在也过去了几分钟,兰德尔的瞬步结束了,他没再开一次,而是快速解决了甲板上最后的敌人。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玄王追妻:废材四妹哪里逃

    玄王追妻:废材四妹哪里逃

    一世相遇,他与她竟在湖间相遇,他伤,她救。他说以身相许,她不要,她说我们不熟。他说,你看了我的身体,上了我的床,不知道是不熟还是熟?他宠她一世,他爱她一辈子,刻骨铭心的爱恋,世世缠绵,悱恻不已。二世为敌,身份的转变,让相爱的两个人为敌,悲泪封忆。三世情缘,失忆追寻。
  • 四个闺蜜之最珍贵的时光

    四个闺蜜之最珍贵的时光

    她,性格火爆,直率。她,嘴巴毒舌,腹黑。她,装乖装蒜,可爱。她,淑女活泼,天真。她们以直率,腹黑,可爱,天真玩转校园,也一同走向迷茫。可依然玩得很欢。常上扣扣:1516827016
  • 贪吃狐狸:暴君,求不打!

    贪吃狐狸:暴君,求不打!

    楚凉凉是一只狐狸精,刚刚修成的人身,但不是个大美女也就算了,她竟然修成了一个圆圆滚滚的小胖子!神马?让她进入暴君的后宫?不行不行……她还想多活两年,吃点好吃的呢。结果……一个迷香,直接把她打包带进了宫。暴君一脸戾气的看着她“哪里滚出来的狐狸,给我拖出去斩了!”情急之下,她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泪眼摩挲的说道“杀我可以,但临死前能不能给我吃点好吃的!”
  • 农家小甜田:无良相公快松口

    农家小甜田:无良相公快松口

    苏月柔,现代农学院博士,整天和土地庄稼打交道,在男朋友和闺蜜的背叛之后,去外地考察却不幸遇到泥石流,却意外到了这个不知道的朝代,家徒四壁,一堆极品亲戚,还好有一个疼爱自己的父母和哥哥,没关系,这不是正好有我的发挥之地吗?带着家人打造粮食帝国,赶走极品亲戚,招个上门女婿,日子照样过得红红火火。
  • 和鬼一起生活十五年

    和鬼一起生活十五年

    诗雨怎么了,妈妈那里有人。诗雨不要胡说那里怎么有人
  • 魅惑妖姬之倾世挽歌

    魅惑妖姬之倾世挽歌

    她决绝的站起身子,笑的凄美,“湖边相遇,山上戏弄,离别定情,性命堪忧,都是你精心布下的陷阱。”不是问,而是肯定的道。“是。”没有多余的回答,依旧只那淡淡的一字。“你挡不住我的。”“你想看到他死在你面前?”看到他手中的东西,身子再一次僵住,全身的血液都停止了流动。“噗……”一口血猝然喷出,刚好吐在陌子轩的身上。“我换血,你便放了他。”“不可能。”“那你还想怎么样?”歇斯底里的怒吼。她愤怒,她可以任由他伤害自己,可是身边的人是由不得别人动一根毫毛。
  • 远古的征服

    远古的征服

    一个普通打工仔陈大虾在一次下班的途中偶然被一股奇怪的闪电击中...醒来后他发现来到一个陌生的远古世界!参天的大树,茂密的丛林,凶猛的远古野兽,淳朴的族人,残酷的部落吞并,为了生存,陈大虾带领着他的原始族人一步一步,兴修水利,筑城修路,牧渔种养,发展工业...慢慢地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华夏帝国。这个时候,他却发现这个世界上一个个强大的势力接二连三的出现。“蝴蝶效应吗?”凶残的游牧匈奴骑兵...身披铁甲的罗马重装骑兵...马其顿方阵兵...无坚不摧的波斯象兵...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和陌生!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 王者荣耀之那些故事

    王者荣耀之那些故事

    韩信看着对面发过来的话,嘴角不知什么时候弯起一个弧度。笨蛋,我哪舍得,反正你连人都是我的了。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欢迎加入浅笙的小可耐们,群聊号码:145911350(小说群)
  • 蜜恋1001天:恶魔校草你混蛋

    蜜恋1001天:恶魔校草你混蛋

    恶魔校草,你有病啊,他说:就你木有病,她又说:我有病你有药啊!他说:你有病,关我毛线啊,神经质,当时她快被气死了。后来,他们相爱了,他便一直花样百出的吻她!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 我28

    我28

    2015年我28岁,告别青春的最后一年。这个年龄写自传虽然是虚构但还是会得罪很多人。我们无法预测下一刻将会遇到怎样的天灾人祸,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我并不希望人们能记住我,我写的东西只希望给不认识我的人看,永远都找不到我的人看。这样我才会比较安全。写字是一件非常累人的工作,这都写一个月了,才区区几万个字。那些专业作家,随随便便就能写几十万字,还有那么高的艺术价值,他们真的不容易。以后我不会再写自传式的文字,甚至以后我不再写字。我是个很单纯的人,写字会让别人把我想的很复杂。如果有天我还要用文字来表达过去,那么一定是在我60岁退休后。也许我会活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