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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

余之为此索隐也,实为《郎潜二笔》中徐柳泉之说所引起。柳泉谓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余观《石头记》中写宝钗之阴柔、妙玉之孤高,与高姜二人之品性相合。而澹人之贿金豆,以金锁影之。其假为落马坠积潴中,以薛蟠之似泥母猪影之。西溟之热中科第,以走魔入火影之。其瘐死狱中,以被劫影之。又以妙字玉字影姜字英字,以雪字影高字。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曾逢魔魇而推为允(礻乃),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若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之《红楼梦考证》,列拙着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殊不敢承认。或者我亦不免有敝帚千金之俗见,然胡先生之言,实有不能强我以承认者。今贡其疑于左:

(一)胡先生谓“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又谓“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案考定著者、时代、版本之材料,固当搜求。从前王静庵先生作《红楼梦评论》,有云:“作者之姓名(遍考各书,未见曹雪芹何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为尤要。顾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又云:“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为唯一考证之题目。”今胡先生对于前八十回著作者曹雪芹之家世及生平与后四十回著作者高兰墅之略历,业于短时期间搜集多许材料,诚有功于《石头记》,而可以稍释王静庵先生之遗憾矣。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决非无考证之价值。例如我国古代文学中之楚辞,其作者为屈原、宋玉、景差等,其时代在楚怀王、襄王时,即西历纪元前三世纪顷,久为昔人所考定。然而“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为王逸所举者,固无非内容也。其在外国文学,如Shakespeare之著作,或谓出Bacon手笔,遂生“作者究竟是谁”之问题。至如Goethe之着《Faust》,则其所根据之神话与剧本及其六十年间著作之经过,均为文学史所详载,而其内容,则第一部之Greetchen或谓影Elsassirin Friederike(Bielschowsky之说),或谓影Frankfurter Gretchen(Kuno Fischer之说),第二部之Walpurgisnacht一节,为地质学理论,Heleua一节,为文化交通问题,Euphorion为英国诗人Byron之影子,(各家略同。)皆情节上之考证也。俄之托尔斯泰,其生平、其著作之次第皆无甚疑问,近日张邦铭、郑阳和两先生所译英人Sarolea之《托尔斯泰传》有云:“凡其著作,无不含自传之性质。各书之主人翁,如伊尔屯尼夫、鄂仑玲、聂乞鲁多夫、赖文、毕索可夫等,皆其一己之化身。各书中所叙他人之事,莫不与其身有直接之关系。……《家庭乐》叙其少年时情场中之一事,井表其情爱与婚姻之意见。书中主人翁既求婚后,乃将少年狂放时之恶行,缕书不讳,授所爱以自忏。此事托尔斯泰于《家庭乐》出版三年后,向索利亚柏斯求婚时,实尝亲自为之。即《战争与和平》一书,亦可作托尔斯泰之家乘观。其中老乐斯脱夫即托尔斯泰之祖,小乐斯脱夫即其父,索利亚即其养母达善娜,尝两次拒其父之婚者。拿特沙药斯脱夫即其姨达善娜柏斯,毕索可夫与赖文,皆托尔斯泰用以自状,赖文之兄死,即托尔斯泰兄的米特利之死,《复活》书中聂乞鲁多夫之奇特行动,论者谓依心理未必能有者,其实即的米特利生平留于其弟心中之一纪念。的米特利娶一娼,与聂乞鲁多大同也。”亦情节上之考证也。然则考证情节,岂能概目为附会而排斥之?

(二)胡先生谓拙着《索隐》所阐证之人名,多是“笨谜”,又谓“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案拙着阐证本事,本兼用三法,具如前述。所谓姓名关系者,仅三法中之一耳,即使不确,亦未能抹杀全书。况胡先生所谥为笨谜者,正是中国文人习惯,在彼辈方以为必如是而后值得猜也。《世说新书》称曹娥碑后有“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即以当“绝妙好辞”四字。古绝句“藁砧今何在?山上复有山。何当大刀头,破镜飞上天。”以藁砧当夫,大刀头当还,《南史》记梁武帝时童谣有“鹿子开城门,城门鹿子开”等句,谓鹿子开者,反语为来子哭,后太子果薨。自胡先生观之,非皆笨谜乎?《品花宝鉴》以侯石公影袁子才,侯与袁为猴与猿之转借,公与子同为代名词,石与才则自“天下才有一石,子建独占八斗”之语来。《儿女英雄传》自言十三妹为玉字之分析,非经说破,已不易猜。又以纪献唐影年羹尧,纪与年、唐与尧,虽尚简单,而献与羹则自“犬曰羹献”之文来。自胡先生观之,非皆笨谜乎?即如《儒林外史》之庄绍光即程绵庄,马纯上即冯粹中,牛布衣即朱草衣,均为胡先生所承认,(见胡先生所着《吴敬梓传》及附录。)然则金和跋中之所指目,殆皆可信。其中如因范蠡曾号陶朱公而以范当陶,因萬字俗写作万而以万代方,亦非笨谜乎?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

(三)胡先生谓拙着中刘老老所得之八两及二十两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两没有下落,谓之“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案《石头记》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隐尚不过数十则,有下落者记之,未有者姑阕之,此正余之审慎也。若必欲事事证明而后可,则《石头记》自言著作者有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等,而胡先生所考证者惟有曹雪芹;《石头记》中有多许大事,而胡先生所考证者惟南巡一事,将亦有任意去取、没有道理之诮与?

(四)胡先生以曹雪芹生平、大端考定,遂断定《石头记》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案书中既云真事隐去,并非仅隐去真姓名,则不得以书中所叙之事为真。又使宝玉为作者自身影子,则何必有甄贾两个宝玉?(鄙意甄贾二字,实因古人有正统伪朝……习见而起。贾雨村举正邪两赋而来之人物,有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等,故疑甄宝玉影弘光,而贾宝玉影允(礻乃)也。)若因赵嬷嬷有甄家接驾四次之说,而曹寅适亦接驾四次,为甄家即曹家之确证,则赵嬷嬷又说贾府只预备接驾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谓贾府亦即曹家乎?胡先生因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頫相应,遂谓贾政即影曹頫,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覆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固未闻曾放学差也。且使贾府果为曹家影子,而此书又为雪芹自写其家庭之状况,则措词当有分寸。今观第十七回焦大之漫骂,第六十六回柳湘莲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乾净罢了。”似太不留余地。且许三礼奏参徐乾学,有曰:“伊弟拜相之后,与亲家高士奇更加招摇,以致有‘去了余秦桧(余国柱),来了徐严嵩。乾学似庞涓,是他大长兄’之谣。又有‘五方宝物归东海,万国金珠贡澹人’之对。”云云。今观《石头记》第五十五回,有“刚刚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之说。第四回有“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了金陵一个史。东海少了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之护官符。显然为当时一谣一对之影子,与曹家无涉。故鄙意《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书属之曹氏也。

民国十一年一月三十日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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