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纪五(起玄黓执徐,尽阏逢敦,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上之下
太建四年壬辰,公元五七二年春,正月,丙午,以尚书仆射徐陵为左仆射牂,中书监王劢为右仆射。
己巳,齐主祀南郊。
庚午,上享太庙。
辛未,齐主赠琅邪王俨为楚恭哀帝以慰太后心,又以俨妃李氏为楚帝后。
二月,癸西,周遣大将军昌城公深聘于突厥,司宾李除、小宾部贺遂礼聘于齐。深,护之子也。
己卯,齐以卫菩萨为太尉。辛巳,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左仆射。
己酉,封皇子叔卿为建安王。
庚寅,齐以尚书左仆射唐邕为尚书令,侍中祖琫为左仆射。初,胡太后既幽于北宫,琫欲以陆令萱为太后,为令萱言魏保太后故事。且谓人曰:“陆虽妇人,然实雄杰。自女娲以来,未之有也。”令萱亦谓琫为“国师”、“国宝”,由是得仆射。三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初,周太祖为魏相,立左右十二军,总属相府;太祖殂,皆受晋公护处分,凡所征发,非护书不行。护第屯兵侍卫,盛于宫阙。诸子、僚属皆贪残恣横,士民患之。周主深自晦匿,无所关预,人不测其浅深。
护问稍伯大夫庾季才曰:“比日天道何如?”季才对曰:“荷恩深厚,敢不尽言?顷上台有变,公宜归政天子,请老私门。此则享期颐之寿,受旦、□之美,子孙常为藩屏。不然,非复所知。”护沉吟久之,曰:“吾本志如此,但辞未获免耳。公既王官,可依朝例,无烦别参寡人也。”自是疏之。
卫公直,帝之母弟也,深昵于护。及沌口之败,坐免官,由是怨护,劝帝诛之,冀得其位。帝乃密与直及右宫伯中大夫宇文神举、内史下大夫太原王轨、右侍上士宇文孝伯谋之。神举,显和之子;孝伯,安化公深之子也。
帝每于禁中见护,常行家人礼,太后赐护坐,帝立侍于旁。丙辰,护自同州还长安,帝御文安殿见之。因引护入含仁殿谒太后,且谓之曰:“太后春秋高,颇好饮酒,虽屡谏,未蒙垂纳。兄今入朝,愿更启请。”因出怀中《酒诰》授之,曰:“以此谏太后。”护既入,如帝所戒读《酒诰》;未毕,帝以玉琫自后击之,护踣于地。帝令宦者何泉以御刀斫之,泉惶惧,斫不能伤。卫公直匿于户内,跃出,斩之。时神举等皆在外,更无知者。
帝召宫伯长孙览等,告以护已诛,令收护子柱国谭公会、大将军莒公至、崇业公静、正平公乾嘉及其弟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并柱国北地侯龙恩、龙恩弟大将军万寿、大将军刘勇、中外府司录尹公正、袁杰、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杀之。览,稚之孙也。
初,护既杀赵贵等,诸将多不自安。侯龙恩为护所亲,其从弟开府仪同三司植谓龙恩曰:“主上春秋既富,安危系于数公。若多所诛戮以自立威权,岂唯社稷有累卵之危,恐吾宗亦缘此而败,兄安得知而不言!”龙恩不能从。植又承间言于护曰:“公以骨肉之亲,当社稷之寄,愿推诚王室,拟迹伊、周,则率土幸甚!”护曰:“我誓以身报国,卿岂谓吾有他志邪!”又闻其先与龙恩言,阴忌之,植以忧卒。及护败,龙恩兄弟皆死,高祖以植为忠,特免其子孙。
大司马兼小冢宰、雍州牧齐公宪,素为护所亲任,赏罚之际,皆得参预,权势颇盛。护欲有所陈,多令宪闻奏,其间或有可不,宪虑主相嫌隙,每曲而畅之,帝亦察其心。及护死,召宪入,宪免冠拜谢;帝慰勉之,使诣护第收兵符及诸文籍。卫公直素忌宪,固请诛之,帝不许。
护世子训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国越公盛乘传征训,至同州,赐死。昌城公深使突厥未还,遣开府仪同三司宇文德赍玺书就杀之。护长史代郡叱罗协、司录弘农冯迁及所新任者,皆除名。
丁巳,大赦,改元。以宇文孝伯为车骑大将军,与王轨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初,孝伯与帝同日生,太祖爱之,养于第中,幼与帝同学。及即位,欲引致左右,托言欲与孝伯讲习旧经,故护弗之疑也,以为右侍上士,出入卧内,预闻机务。孝伯为人,沉正忠谅。朝政得失,外间细事,无不使帝闻之。
帝阅护书记,有假托符命妄造异谋者,皆坐诛;唯得庾季才书两纸,盛言纬候灾祥,宜返政归权,帝赐季才粟三百石,帛二百段,迁太中大夫。
癸亥,以尉迟迥为太师,柱国窦炽为太傅,李穆为太保,齐公宪为大冢宰,卫公直为大司徒,陆通为大司马,柱国辛威为大司寇,赵公招为大司空。
时帝始亲览朝政,颇事威刑,虽骨肉无所宽借。齐公宪虽迁冢宰,实夺之权。又谓宪侍读裴文举曰:“昔魏末不纲,太祖辅政;及周室受命,晋公复执大权;积习生常,愚者谓法应如是。岂有年三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一人,谓天子耳。卿虽陪侍齐公,不得遽同为臣,欲死于所事。宜辅以正道,劝以义方,辑睦我君臣,协和我兄弟,勿令自致嫌疑。”文举咸以白宪,宪指心抚几曰:“吾之夙心,公宁不知!但当尽忠竭节耳,知复何言!”
卫公直,性浮诡贪狠,意望大冢宰;既不得,殊怏怏;更请为大司马,欲据兵权。帝揣知其意,曰:“汝兄弟长幼有序,岂可返居下列!”由是用为大司徒。
夏,四月,周遣工部成公建、小礼部辛彦之聘于齐。
庚寅,周追尊略阳公为孝闵皇帝。
癸巳,周立皇子鲁公趕为太子,大赦。
五月,癸卯,王劢卒。
齐尚书右仆射祖琫,势倾朝野。左丞相咸阳王斛律光恶之,遥见,辄骂曰:“多事乞索小人,欲行何计!”又尝谓诸将曰:“边境消息,兵马处分,赵令恒与吾辈参论。盲人掌机密以来,全不与吾辈语,正恐误国家事耳。”光尝在朝堂垂帘坐;琫不知,乘马过其前,光怒曰:“小人乃敢尔!”后琫在内省,言声高慢,光适过,闻之,又怒。琫觉之,私赂光从奴问之,奴曰:“自公用事,相王每夜抱膝叹曰:‘盲人入,国必破矣!’”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许。齐主赐提婆晋阳田,光言于朝曰:“此田,神武帝以来常种禾,饲马数千匹,以拟寇敌。今赐提婆,无乃阙军务也。”由是祖、穆皆怨之。
斛律后无宠,琫因而间之。光弟羡,为都督、幽州刺史、行台尚书令,亦善治兵,士马精强,鄣候严整,突厥畏之,谓之“南可汗”。光长子武都,为开府仪同三司,梁、兖二州刺史。
光虽贵极人臣,性节俭,不好声色,罕接宾客,杜绝馈饷,不贪权势。每朝廷会议,常独后言,言辄合理。或有表疏,令人执笔,口占之,务从省实。行兵仿其父金之法,营舍未定,终不入幕;或竟日不坐,身不脱介胄,常为士卒先。士卒有罪,唯大杖挝背,未尝妄杀,众皆争为之死。自结发从军。未尝败北,深为邻敌所惮。周勋州刺史韦孝宽密为谣言曰:“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木不扶自举。”令谍人传之于邺,邺中小儿歌之于路。琫因续之曰:“盲老公背受大斧,饶舌老母不得语。”使其妻兄郑道盖奏之。帝以问琫,琫与陆令萱皆曰:“实闻有之。”琫因解之曰:“百升者,斛也。盲老公,谓臣也,与国同忧。饶舌老母,似谓女侍中陆氏也。且斛律累世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谣言甚可畏也。”帝以问韩长鸾,长鸾以为不可,事遂寝。
琫又见帝,请间,唯何洪珍在侧。帝曰:“前得公启,即欲施行,长鸾以为无此理。”琫未对,洪珍进曰:“若本无意则可;既有此意而不决行,万一泄露,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然犹未决。会丞相府佐封士让密启云:“光前西讨还,敕令散兵,光引兵逼帝城,将行不轨,事不果而止。家藏弩甲,奴僮千数,每遣使往丰乐、武都所,阴谋往来。若不早图,恐事不可测。”帝遂信之,谓何洪珍曰:“人心亦大灵,我前疑其欲反,果然。”帝性怯,恐即有变,令洪珍驰召祖琫告之:“欲召光,恐其不从命。”琫请“遣使赐以骏马,语云:‘明日将游东山,王可乘此同行。’光必入谢,因而执之。”帝如其言。
六月,戊辰,光入,至凉风堂,刘桃枝自后扑之,不仆,顾曰:“桃枝常为如此事。我不负国家。”桃枝与三力士以弓弦羒其颈,拉而杀之,血流于地,刬之,迹终不灭。于是下诏称其谋反,并杀其子开府仪同三司世雄、仪同三司恒伽。
祖琫使二千石郎邢祖信簿录光家。琫于都省问所得物,祖信曰:“得弓十五,宴射箭百,刀七,赐槊。”琫厉声曰:“更得何物?”曰:“得枣杖二十束,拟奴仆与人斗者,不问曲直,即杖之一百。”琫大惭,乃下声曰:“朝廷已加重刑,郎中何宜为雪!”及出,人尤其抗直,祖信慨然曰:“贤宰相尚死,我何惜馀生!”齐主遣使就州斩斛律武都,又遣中领军贺拔伏恩乘驿捕斛律羡,仍以洛州行台仆射中山独孤永业代羡,与大将军鲜于桃枝发定州骑卒续进。伏恩等至幽州,门者白:“使人衷甲,马有汗,宜闭城门。”羡曰:“敕使岂可疑拒!”出见之。伏恩执而杀之。初,羡常以盛满为惧,表解所职,不许。临刑,叹曰:“富贵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败!”及其五子伏护、世达、世迁、世辨、世酋皆死。
周主闻光死,为之大赦。
祖琫与侍中高元海共执齐政。元海妻,陆令萱之甥也,元海数以令萱密语告琫。琫求为领军,齐主许之,元海密言于帝曰:“孝征汉人,两目又盲,岂可为领军!”因言琫与广宁王孝珩交结,由是中止。琫求见,自辨,且言:“臣与元海素嫌,必元海谮臣。”帝弱颜,不能讳,以实告之,琫因元海与司农卿尹子华等结为朋党。又以元海所泄密语告令萱,令萱怒,出元海为郑州刺史。子华等皆被黜。
琫自是专主机衡,总知骑兵、外兵事,内外亲戚,皆得显位。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论决政事,委任之重,群臣莫比。
秋,七月,遣使如周。
八月,庚午,齐废皇后斛律氏为庶人。以任城王湝为右丞相,冯翊王润为太尉,兰陵王长恭为大司马,广宁王孝珩为大将军,安德王延宗为大司徒。
齐使领军封辅相聘于周。
辛未,周使司城中大夫杜杲来聘。上谓之曰:“若欲合从图齐,宜以樊、邓见与。”对曰:“合从图齐,岂弊邑之利!必须城镇,宜待得之于齐,先索汉南,使臣不敢闻命。”
初,齐胡太后自愧失德,欲求悦于齐主,乃饰其兄长仁之女置宫中,令帝见之,帝果悦,纳为昭仪。又斛律后废,陆令萱欲立穆夫人;太后欲立胡昭仪,力不能遂,乃卑辞厚礼以求令萱,结为姊妹。令萱亦以胡昭仪宠幸方隆,不得已,与祖琫白帝立之。戊子,立皇后胡氏。
已丑,齐以北平王仁坚为尚书令,特进许季良为左仆射,彭城王宝德为右仆射。
癸已,齐主如晋阳。
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辛亥,大赦。
冬,十月,庚午,周诏:“江陵所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
辛未,周遣小匠师杨勰等来聘。周绥德公陆通卒。
乙酉,上享太庙。
齐陆令萱欲立穆昭仪为皇后,每私谓齐主曰:“岂有男为皇太子,而身为婢妾者乎!”胡后有宠于帝,不可离间。令萱乃使人行厌蛊之术,旬朔之间,胡后精神恍惚,言笑无恒,帝渐畏而恶之。令萱一旦忽以皇后服御衣被穆昭仪,又别造宝帐,爰及枕席器玩,莫非珍奇。坐昭仪于帐中,谓帝曰:“有一圣女出,将大家看之。”及见昭仪,令萱乃曰:“如此人不作皇后,遣何物人作!”帝纳其言。
甲午,立穆氏为右皇后,以胡氏为左皇后。
十一月,庚戌,周主行如羌桥,集长安以东诸军都督以上,颁赐有差。乙卯,还宫。以赵公招为大司马。
壬申,周主如斜谷,集长安以西诸军都督以上,颁赐有差。丙戌,还宫。
庚寅,周主游道会苑,以上善殿壮丽,焚之。
十二月,辛巳,周主祀南郊。
齐胡后之立,非陆令萱意,令萱一旦于太后前作色而言曰:“何物亲侄,作如此语!”太后问其故,令萱曰:“不可道。”固问之,乃曰:“语大家云:‘太后行多非法,不可以训。’”太后大怒,呼后出,立剃其发,送还家。辛丑,废胡后为庶人。然齐主犹思之,每致物以通意。
自是令萱与其子侍中穆提婆势倾内外,卖官鬻狱,聚敛无厌。每一赐与,动倾府藏。令萱则自太后以下,皆受其指麾;提婆则唐邕之徒,皆重足屏气;杀生与夺,唯意所欲。
乙巳,周以柱国田弘为大司空。
乙卯,周主享太庙。
是岁,突厥木杆可汗卒,复舍其子大逻便而立其弟,是为佗钵可汗。佗钵以摄图为尔伏可汗,统其东面;又以其弟褥但可汗之子为步离可汗,居西面。周人与之和亲,岁给缯絮锦彩十万段。突厥在长安者,衣锦食肉,常以千数。齐人亦畏其为寇,争厚赂之。佗钵益骄,谓其下曰:“但使我在南两儿常孝,何忧于贫!”
阿史那后无宠于周主,神武公窦毅尚襄阳公主,生女尚幼,密言于帝曰:“今齐、陈鼎峙,突厥方强,愿舅抑情慰抚,以生民为念!”帝深纳之。
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春,正月,癸酉,以吏部尚书沈君理为右仆射。戊寅,齐以并省尚书令高阿那肱录尚书事,总知外兵及内省机密,与侍中城阳王穆提婆、领军大将军昌黎王韩长鸾共处衡轴,号曰“三贵”,蠹国害民,日月滋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