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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1)

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泰始九年癸巳,公元二七三年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郑袤卒。

二月,癸巳,乐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为东海王。

吴以陆抗为大司马、荆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邓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无为之辨者。及帝即位,议郎敦煌段灼上疏曰:“邓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诛。艾性刚急,矜功伐善,不能协同朋类,故莫肯理之。臣窃以为艾本屯田掌犊人,宠位已极,功名已成,七十老公,复何所求!正以刘禅初降,远郡未附,矫令承制,权安社稷。钟会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构成其事。艾被诏书,即遣强兵,束身就缚,不敢顾望,诚自知奉见先帝,必无当死之理也。会受诛之后,艾官属将吏,愚戆相聚,自共追艾,破坏槛车,解其囚执。艾在困地,狼狈失据,未尝与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谋,独受腹背之诛,岂不哀哉!陛下龙兴,阐弘大度,谓可听艾归葬旧墓,还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继封其后,使艾阖棺定谥,死无所恨,则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汤火,乐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从。会帝问给事中樊建以诸葛亮之治蜀,曰:“吾独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邓艾之冤而不能直,虽得亮,得无如冯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孙朗为郎中。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昭曰:“此家人筐箧中物耳!”昭领左国史,吴主欲为其父作纪,昭曰:“文皇不登帝位,当为传,不当为纪。”吴主不悦,渐见责怒。昭忧惧,自陈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听。时有疾病,医药监护,持之益急。吴主饮群臣酒,不问能否,率以七升为限。至昭,独以茶代之,后更见逼强。又酒后常使侍臣嘲弄公卿,发摘私短以为欢;时有愆失,辄见收缚,至于诛戮。昭以为外相毁伤,内长尤恨,使群臣不睦,不为佳事,故但难问经义而已。吴主以为不奉诏命,意不忠尽,积前后嫌忿,遂收昭付狱。昭因狱吏上辞,献所著书,冀以此求免。而吴主怪其书垢故,更被诘责,遂诛昭,徙其家于零陵。

五月,以何曾领司徒。

六月,乙未,东海王祗卒。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帝使杨后择之,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帝爱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择之,中选者以绛纱系臂,公卿之女为三夫人、九嫔、二千石、将、校女补良人以下。

九月,吴主悉封其子弟为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

是岁,郑冲以寿光公罢。

吴主爱姬遣人至市夺民物,司市中郎将陈声素有宠于吴主,绳之以法。姬诉于吴主,吴主怒,假他事烧锯断声头,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泰始十年甲午,公元二七四年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闰月,癸酉,寿光成公郑冲卒。

丁亥,诏曰:“近世以来,多由内宠以登后妃,乱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为正嫡。”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诏又取良家及小将吏女五千馀人入宫选之,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

夏,四月,己未,临淮康公荀顗卒。

吴左夫人王氏卒。吴主哀念,数月不出,葬送甚盛。时何氏以太后故,宗族骄横。吴主舅子何都貌类吴主,民间讹言:“吴主已死,立者何都也。”会稽又讹言:“章安侯奋当为天子。”奋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张俊为之扫除。临海太守奚熙与会稽太守郭诞书,非议国政;诞但白熙书,不白妖言。吴主怒,收诞系狱,诞惧。功曹邵畴曰:“畴在,明府何忧?”遂诣吏自列曰:“畴厕身本郡,位极朝右,以噂之语,本非事实,疾其丑声,不忍闻见,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镇躁归静,使之自息。故诞屈其所是,默以见从。此之为愆,实由于畴。不敢逃死,归罪有司。”因自杀。吴主乃免诞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发兵自守,其部曲杀熙,送首建业。又车裂张俊,皆夷三族。并诛章安侯奋及其五子。

秋,七月,丙寅,皇后杨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为嗣,常密以访后。后曰:“立子以长不以贤,岂可动也!”镇军大将军胡奋女为贵嫔,有宠于帝,后疾笃,恐帝立贵嫔为后,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骏女芷有德色,愿陛下以备六宫。”帝流涕许之。

以前太常山涛为吏部尚书。涛典选十馀年,每一官缺,辄择才资可为者启拟数人,得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之。帝之所用,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任意,言之于帝,帝益亲爱之。涛甄拔人物,各为题目而奏之,时称“山公启事”。

涛荐嵇绍于帝,请以为秘书郎,帝发诏征之。绍以父康得罪,屏居私门,欲辞不就。涛谓之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况于人乎!”绍乃应命,帝以为秘书丞。

初,东关之败,文帝问僚属曰:“近日之事,谁任其咎?”安东司马王仪,修之子也,对曰:“责在元帅。”文帝怒曰:“司马欲委罪孤邪!”引出斩之。仪子裒痛父非命,隐居教授,三征七辟,皆不就。未尝西向而坐,庐于墓侧,旦夕攀柏悲号,涕泪著树,树为之枯。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为之废《蓼莪》。家贫,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人或馈之,不受;助之,不听。诸生密为刈麦,裒辄弃之。遂不仕而终。

臣光曰:昔舜诛鲧而禹事舜,不敢废至公也。嵇康、王仪,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晋室可也。嵇绍苟无荡阴之忠,殆不免于君子之讥乎!

吴大司马陆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国之蕃表,即处上流,受敌二境。若敌泛舟顺流,星奔电迈,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县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机,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逊,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国之西门,虽云易守,亦复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荆州非吴有也。如其有虞,当倾国争之。’臣前乞屯精兵三万,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阐以后,益更损耗。今臣所统千里,外御强对,内怀百蛮,而上下见兵,财有数万,羸敝日久,难以待变。臣愚,以为诸王幼冲,无用兵马以妨要务;又,黄门宦官开立占募,兵民避役,逋逃入占。乞特诏简阅,一切料出,以补疆场受敌常处,使臣所部足满八万,省息众务,并力备御,庶几无虞。若其不然,深可忧也!臣死之后,乞以西方为属。”及卒,吴主使其子晏、景、玄、机、云分将其兵。机、云皆善属文,名重于世。

初,周鲂之子处,膂力绝人,不修细行,乡里患之。处尝问父老曰:“今时和岁丰而人不乐,何邪?”父老叹曰:“三害不除,何乐之有!”处曰:“何谓也?”父老曰:“南山白额虎,长桥蛟,并子为三矣。”处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杀之,因投水,搏杀蛟。遂从机、云受学,笃志读书,砥节砺行,比及期年,州府交辟。

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阳陵。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博士陈逵议,以为:“今时所行,汉帝权制;太子无有国事,自宜终服。”尚书杜预以为:“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云谅闇,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君子之于礼,存诸内而已。礼非玉帛之谓,丧岂衰麻之谓乎!太子出则抚军,守则监国,不为无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谅闇终三年。”帝从之。

臣光曰:规矩主于方圆,然庸工无规矩,则方圆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于哀戚,然庸人无衰麻,则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诗,正为是矣。杜预巧饰《经》、《传》以附人情,辩则辩矣,臣谓不若陈逵之言质略而敦实也。

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杜预以孟津渡险,请建河桥于富平津。议者以为:“殷、周所都,历圣贤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预固请为之。及桥成,帝从百寮临会,举觞属预曰:“非君,此桥不立。”对曰:“非陛下之明,臣亦无所施其巧。”

是岁,邵陵厉公曹芳卒。初,芳之废迁金墉也,太宰中郎陈留范粲素服拜送,哀动左右。遂称疾不出,阳狂不言,寝所乘车,足不履地。子孙有婚宦大事,辄密谘焉,合者则色无变,不合则眠寝不安,妻子以此知其旨。子乔等三人,并弃学业,绝人事,侍疾家庭,足不出邑里。及帝即位,诏以二千石禄养病,加赐帛百匹,乔以父疾笃,辞不敢受。粲不言凡三十六年,年八十四,终于所寝之车。

吴比三年大疫。

咸宁元年乙未,公元二七五年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

吴掘地得银尺,上有刻文。吴主大赦,改元天册。

吴中书令贺邵,中风不能言,去职数月,吴主疑其诈,收付酒藏,掠考千数,卒无一言,乃烧锯断其头,徙其家属于临海。又诛楼玄子孙。

夏,六月,鲜卑拓跋力微复遣其子沙漠汗入贡,将还,幽州刺史卫瓘表请留之,又密以金赂其诸部大人离间之。

秋,七月,甲申晦,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庙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

大疫,洛阳死者以万数。

咸宁二年丙申,公元二七六年春,令狐丰卒,弟宏继立,杨欣讨斩之。

帝得疾,甚剧,及愈,群臣上寿。诏曰:“每念疫气死亡者,为之怆然。岂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艰难邪!”诸上礼者,皆绝之。

初,齐王攸有宠于文帝,每见攸,辄抚床呼其小字曰:“此桃符座也!”几为太子者数矣。临终,为帝叙汉淮南王、魏陈思王事而泣,执攸手以授帝。太后临终,亦流涕谓帝曰:“桃符性急,而汝为兄不慈,我若不起,必恐汝不能相容,以是属汝,勿忘我言!”及帝疾甚,朝野皆属意于攸。攸妃,贾充之长女也,河南尹夏侯和谓充曰:“卿二婿,亲疏等耳。立人当立德。”充不答。攸素恶荀勖及左卫将军冯紞倾谄,勖乃使紞说帝曰:“陛下前日疾苦不愈,齐王为公卿百姓所归,太子虽欲高让,其得免乎!宜遣还藩,以安社稷。”帝阴纳之,乃徙和为光禄勋,夺充兵权,而位遇无替。

吴施但之乱,或谮京下督孙楷于吴主曰:“楷不时赴讨,怀两端。”吴主数诘让之,征为宫下镇、骠骑将军。楷自疑惧,夏,六月,将妻子来奔;拜车骑将军,封丹杨侯。

秋,七月,吴人或言于吴主曰:“临平湖自汉末薲塞,长老言:‘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开下平。’近无故忽更开通,此天下当太平,青盖入洛之祥也。”吴主以问奉禁都尉历阳陈训,对曰:“臣止能望气,不能达湖之开塞。”退而告其友曰:“青盖入洛者,将有衔璧之事,非吉祥也。”

或献小石刻“皇帝”字,云得于湖边。吴主大赦,改元天玺。

湘东太守张咏不出算缗,吴主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会稽太守车浚公清有政绩,值郡旱饥,表求振贷。吴主以为收私恩,遣使枭首。尚书熊睦微有所谏,吴主以刀閕撞杀之,身无完肌。

八月,已亥,以何曾为太傅,陈骞为大司马,贾充为太尉,齐王攸为司空。

吴历阳山有七穿骈罗,穿中黄赤,俗谓之石印,云:“石印封发,天下当太平。”历阳长上言石印发,吴主遣使者以太牢祠之。使者作高梯登其上,以朱书石曰:“楚九州渚,吴九州都。扬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还以闻。吴主大喜,封其山神为王,大赦,改明年元曰天纪。

冬,十月,以汝阴王骏为征西大将军,羊祜为征南大将军,皆开府辟召,仪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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