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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 1

童年,春天,在我的字典里都是沦为一体的东西。

童年像春天,春天像童年。

春天,春雨绵绵,花蕾焦急的等待着春雨的滋润,含苞待放。

青葱的小草破土而出,被湿润的绿芽显得格外的绿。

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春天啊,都是美好的开始,不是有一句:一年之际在于春吗。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在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在我童年时期,每逢春天我都爱唱这首儿歌,这也是我第一首学会唱的儿歌。

春天,真的特别的美,而我的童年如此。

童年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天真灿烂的笑声,如铃铛般清脆,我常常挂着笑容,我爱笑,我喜欢笑。

天真无邪是最好的形容词,父母的保护、滋润,使我茁壮成长,我就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我的任务只有一个:尽情的玩耍。

挥霍天真无邪的笑容,在不久的将来我可能会失去这份天真与无邪的笑容,所以我先透资着先吧,烦恼在这期间总与我相隔十万八千里。

我小时候总爱在公园里荡秋千,每天都吵着嚷着让妈妈带我去。

我喜欢秋千,在上面我总有一种激动的感觉,更准确的来说,就像乡下人出大省,

来回荡着,离心力让原本固定的心脏,跟着千秋来来回回、乱窜。

我总会很用力甩动秋千,想把自己甩到与天空同样高,那样我可以看得更远,我非常享受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达到迷恋的程度。

一天,趁着妈妈睡午觉,我偷偷的溜了去公园。

这些天,天一直不放晴,满城都是灰蒙蒙一片,让人有一种迷途的感觉。

我看不清前路的方向,也看不到后退的道路。

空气质量也异常的差,粉尘像苍蝇般大小。

我已经好些天没有去荡秋千了,心瘾难忍啊,我像在漆黑的夜晚中,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摸着黑,慢慢的寻找去公园的路。

真费劲,原本10分钟的路程,却延长到20分钟,我感觉可能不止20分钟。

刚到公园,看到秋千,我口水都快流出来,此刻的我像好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我扑了过去,小胳膊小腿的我,吃力的爬上去。

平时都是妈妈抱我上去的,所以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可今天怎么感觉那么困难?我尝试了各种方法,但它摇摇晃晃,好几次还摔倒在地上,真郁闷。

在我十分苦恼的时候,耳边断断续续传来女孩的抽泣声。

我四处寻找着,我模仿TVB电视剧中的警犬,我心里暗示着自己“我是一只警犬”,我学着警犬搜查毒品的模样,用鼻子四处嗅,真像一只警犬。

雾霾很大,周围的高楼也被掩盖着,周围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

抽泣声在这边?在那边?我索性闭上眼睛,全靠耳朵去发现声音的源头在哪里。

在我努力努力的追寻下,嗅觉和听觉共用的方法,我最后在一个小角落发现了那个源头。

是一个小女孩在哭着,眼泪一串接着一串,她脸上带着一些伤口,身上的衣服沾了许多的灰,很脏。

我看着她哭,我心里却有一丝怜悯和同情。

我从兜兜里拿出一颗糖,那是我一直不舍得吃的糖果。

“呐?别哭了,请你吃的。”我笑着递了一颗我珍藏已久的糖果给她。

她擦了擦眼中的泪水,看着我,肩膀一抽一抽,哭声却停了。

小女孩礼貌的回答:“谢谢你”

她用双手接过糖果,塞进嘴巴,甜味在嘴巴里扩散着,她微笑着,如和日春风般温暖。

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名字,我就被妈妈拉走了,那次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

那年春天悄悄的离开这个城市,迎来炎热,残酷的夏天。

许多人的思想里,高三是一个可怕的坏时代,每天写不完的卷子,考不完的试。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

但在两天之后,高三的时代如花般消失的无隐无踪,试卷像被扔进焚化炉,烧成了灰,令人怀念的青春一夜之间成了回忆,藏在脑子的盒子里。

大学,好美的时代,恋爱时代,其实大学却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在你还没被骗进这个谎言里的时候,你是不会知道这美好的4年,藏着多少捕兽夹,不小心葬身于此也是常有是的事。

而我在高考的洗礼以后,准备踏进这个“好”时代,我还有那么一点兴奋和高兴,开学第一天,我早早的起床,简单的梳洗了一下自己,男生还是简简单单的好。

离开家里的前,我特意走到镜子前,给自己说了一句:“加油”

简单的一句“加油”却能给我添上无比的动力,这个方法是以前一个老伯伯告诉我的,后来慢慢的我就成了一种习惯。

我单身只影来到学校的门口,我害怕看到妈妈哭哭啼啼,因为我也会跟着落泪,所以我选择自己来学校。

报到的手续十分的简单,也有师兄和老师的带领和帮助,没多久我就拿到了宿舍的钥匙,我拖着重重的行李走在陌生的校道上。

没走几步,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力气还是挺重的,我吃痛的转过头,一张脸蛋出现在我眼前,我有点吃惊,眼睛定定的看着这张脸蛋。

不算精致,身材有点胖,可笑容却是平易近人,大大笑脸挂在她的脸上,她是一个朴素的女孩,她是我在大学里面第一个认识的朋友。

她奇葩的行为,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开。

她惊出惊人,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她说:“你喜欢男的吧?”

我刚缓过来没多久,又再次陷入惊呆,惊讶,无语至极的状态,我呆呆的看着她,像被发现收藏已久的秘密被挖出来的感觉,心里特别的慌。

我还没张口说话,她又说了一句:“恩?我懂了,你好我是陈斯虹,叫我manager吧”

我还没说上一句话,她就拖着行李,戴上墨镜,消失在校道上,我愣愣的站在原地,跟电脑死机一样,卡死在卡机的影像中,过了好一会,我才回过神,无奈的,我继续拖着行李走向宿舍。

刚才的事我并没有太多的在意,奇葩的人到处都是,何必在意呢!我脑子不断的重复着:我的宿舍是怎么样的呢?我的宿友是怎么样的呢?这才是我关心的,毕竟是一起生活的小伙伴。

想法,早已占满我脑的容量,整整可以绕地球一周半。

宿舍大楼的门布满了铁锈,锈迹斑斑,宿管是一个慈祥的老伯,他给我简单的登记以后,我就拿着行李走了上去,21栋是全学校最旧的宿舍,8人宿舍,地方小,地方虽小,但五脏俱全,有空调,有热水器,有饮水机。

如果没有空调,在这炎热的夏天,怎么睡觉?幸好,这是一个人住的地方。

拖着沉重的行李,举步难行,慢慢的,我像个老头一步一步的踏实地板,生怕一不小心就从楼梯掉了下去。

在A市,并没有感到一丝秋意,A市能给我春天和秋天吗?但这里只有夏天和冬天,不是冷死人,就是热死人,并没有刚好温度的季节。

没几步路,大汗淋漓,汗流浃背,我的后背湿透了,我抬头看了看眼前的道路,十分的漫长,而我又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我是在取西经吗?怎么不赐我白龙马或者跟斗云?我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叹息了一声,然后再深呼吸,憋着,拖着行李继续往上走,行李箱与阶梯的碰撞声特别的刺耳,没拖几步,奇怪了,怎么行李突然变轻了?难道是地球失去了部分的重力,还是愚公出来帮助我?

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我的面前,我心里暗喜,肯定是愚公在帮助我了,我偷笑着。

“笑什么?”

带着魔性的声音穿过了我的耳膜,直达我的脑内。原本正常的细胞,一下子全被打乱,愚公有这么好听的声音?

我慢慢的抬起头,像电视剧里女主角被慢慢抬起头的速度。我要一睹愚公的风貌。

不抬头倒是好,一抬头吓了我一跳。

“啊!愚公?”我惊讶的问着。

俊俏的脸庞摆在我的面前,被打乱的细胞变得更凌乱。

眼前的这位英俊的少年皱起了眉头,盯着我说:“哪层楼?”

我呆呆着回答了一句:“3。。3楼。309”我才说完,他就拿起我的行李连同他的行李大步,如此的轻易,这么重的行李却轻易的被提起,却不失半点优雅。

我大步的走,希望能跟上他的步伐,我一个20寸的长腿,怎能敌过42寸长腿呢?(我只是比喻,我不知道自己腿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这样产生了?

大概这就是吧。

我到了3楼,人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四处张望,我的行李孤零零的被扔在309的门前,而他却不见了,难道回去天庭了?原来愚公这么帅?

天神的秘密,我怎能猜透呢,我无所谓的耸耸肩,打开309的门。

简单的收拾一下宿舍,我就在学校里四处游荡,我喜欢陌生环境里游荡,一切都是新奇的玩意,这让我感觉有意外的新鲜感,我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游荡期间,学校还是很少人,在不远处有一个小孩在地上咆哮乱叫,大声的哭着,声音非常大,方圆10里都能听见他的哭声。

小孩旁边站了一个女人,女人摆出一副刁蛮的公主模样,化着精致的妆容,她的眉毛却画的又黑又粗,十分的别扭。

她伸出手指指着小孩,嘴巴滔滔不绝,因为距离的问题,还有小孩的哭声太大,我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可能是得罪她了吧。

临走前,她还赏了小孩一个巴掌。

我摇了摇头,在饭堂买了份早餐,就回到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宿舍来了一位新的客人,有点虚胖,但是穿衣打扮也算是一位时尚的人,头发也弄得很好看,我坐在床上,看着他走进宿舍。

我礼貌的对他笑了一下,他傻傻的笑着,大概是一个好人吧。

他收拾着他的行李,而我继续躺着,看着上铺的床板,我该如何向刚才愚公道谢呢?

在我沉思的时候,又来了一位同学。

他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汤值洋,来自B市”

“我叫诩偌,A市人”我简单的介绍自己。

那个小肥肥也向我们介绍自己,他走到我俩的面前,轻轻的扬起头发:“我是王子皓”,看到他如此自恋的动作,我竟然笑了。

大学并不是像老师说的那样精彩,或许开学的缘故吧。

宿友陆陆续续到来,一个是潮汕的叫王岳聪,一个是河源的钟金丹,还有一个瘦的跟猴子似得东莞少年,他叫尹均元,肇庆的谢孝。

这个名字我研究了一番,得出一个结论,大概他的父母是想他以孝为先吧。

最后一个来到的是个奇葩的潮汕人,当所有人在忙着收拾着东西的时候,

一个长得黝黑皮肤的人冲冲的走了进来,然后用力一甩,床上发出一声巨响,一张竹席和被子重重的摔在床上,人消失了。

前后不到3分钟,人还没有看清,就消失了,如果不是看到床上有物品,大白天的,我们还以为集体撞鬼了。

接来下的几天,来无影去无踪的潮汕青年一直没有出现,他的被子席子静静的躺在床上。

“他去哪里了?”我好奇的问。

王岳聪说:“大概是不读了,见到环境那么差”

顿时,宿舍发出阵阵的笑声。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们来打牌好吗?”我提议说。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宿舍7人,浑浑噩噩颓颓废废的度日。

军训的日子渐渐的逼近,我讨厌军训,极度的厌恶,我和宿舍的人商量我突发想到的大计。

如果我一装头晕,他们就报告教官扶我去旁边。

7个大白眼直直的向我甩来,被蔑视的我还有脸面继续说下去?

军训的日子终于到来了。

天公真是作美,艳阳高照,大地早被烤的炙热。

在地上打一个鸡蛋,大概没几分钟就有荷包蛋吃了,天啊!如此恶劣的天气来军训,皮开肉烂也是常见的事情。

我的大计成功骗到辅导员的信任,他语重心长的对着我说:“真弱啊,多点锻炼喔,没太阳就出去锻炼锻炼,年轻人啊!”

不用面对太阳的暴晒,我乐极了,就差没有原地起舞。

我进了“飞虎队”,有太阳的时候我就呆在“飞虎队”。

(飞虎队-坐在旁边等吃饭的组织=病号),我可是相当的自豪,晚上没有太阳的时候,就归队训练,

军训时,我再次看到那个泼妇一样的女人,奇怪的是她完全是变了一个人,对人有礼貌,还带着甜美的笑容,跟那天的情况完全相反。

如此大的反差,让我怀疑是我眼花,还是她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

她抱着手,讽刺的微笑,那副恶心的人皮、模仿贵族的模样,我一直记得清楚。

难道真的是我误会了什么吗?我疑惑的再问自己一遍,百思不得其解,让人摸不着头脑。

性格就是性格,一个人最本质的东西,就算刻意的隐瞒那也不会长久,百密总有一疏,说不定哪天,你就会把自己原原本本的性格展现在别人的面前,别人也会发现,所谓日久见人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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