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一个不算好的觉。整个晚上不间断的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梦。一个接一个,是那么真实。真真假假,梦里梦外,我彻底凌乱的。可是醒来以后却不记得梦到了什么。我换了一个舒服的睡姿开始了拼命地回忆,结果还是一片空白,一点儿都想不起。清醒的时候感觉很累很累,然后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我伸手去摸放下窗柜上的闹钟,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六点整,离我起床的时间还有十分钟。要隔平时,我准会扭头在睡一会儿。哪怕只有一分钟,我也会把我连同我的青春一块埋葬在被窝里。但是今天,我决定壮烈的牺牲一次。我要早起,然后跑到了楼下等凡子叫她一起去学校。谁让平时都是凡子等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
那段繁琐的旧时光,在经年累月后,没有经过时间的洗礼而被遗忘在不知名的记忆的角落里,而是被时光不断鲜艳,渐渐的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每当有意无意想起的时候,我们的嘴角始终是微笑着的。
但话说回来,我不是一个磨叽的人,从来不是。这一切的的根源在于我起的晚而已。闹钟一响,我迷迷糊糊就给按了。然后隔个五分钟又响,我还是想都不想的给按了。当闹钟第三次响,我这才准备开始起床。所以就直接造成了凡子每天早上得来我家等我这个我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刚开始我还有点浅浅的歉意,但随后就烟消云散,了无痕迹了。因为时间久了,我们都习惯了。而且习惯的不止是我,还有凡子。
当我破天荒的跑下楼去叫凡子的时候,她刚打开门就瞬间石化了。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的相互傻站着,就像两樽刻好的雕塑。我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很得意的看她跌破眼镜继而跌掉下巴。
看到我这副极其欠揍的表情,凡子立刻收起她仅仅保持了数秒的惊讶!我说辰子,今天这刮的什么风啊,这么早就把你吹醒了。或者说,今天的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是它不正常还是你不正常。凡子斜起贱笑的嘴角,一字一句认真的损我。
唉,今天早上莫名的刮了阵东风,睡了一宿还没起床的太阳就被活生生的掠到了西边。可今天是晴天,它还得接着工作呀。这不,为了省事,就干脆从西边升起了。然后,我就着急的起床看笑话来了。再然后呢,我想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若有其事的瞎编着,好像说的跟真的似的。
我还没有说完就被凡子的傻笑声打断了思路,同时还有防盗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
那时,我随便说几句话就可以让他们笑的不能自已。我承认我这人说话比较搞笑,每句话都戳中笑点。而且喜欢瞎掰,擅长东拉西扯。但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所定义的快乐很简单,简单到可以是一句话,一次打闹,或者是一个小拥抱。
快乐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的事,这是我们在小时侯都懂的。可是,为什么越长大越无知,竟然遗忘了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快乐。
于是,我们背起时间的行囊,沿着不知名的小路,开始了没完没了的寻找。走了很久,从天黑到天亮,走过无数个日日夜夜,走遍多少个春夏秋冬。一路上,丢了很多不知道该不该丢掉的,也得到了一些可有可无的。殊不知,正式这样的所作所为才让我们原本简单明了的快乐变得如此错综复杂。
我们在找快乐,快乐在躲我们。不是快乐变得复杂了,而是我们不知道知足了。快乐一直没有变,一直变得是我们。
在去学校的路上,凡子叽叽喳喳像个早起找虫的鸟儿一样吵个不停,七七八八的把昨天么我不在的时候学校发生的事给我啰里啰嗦的讲了个遍。我虽然不太想知道这些既不重要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但还是耐着性子从头听到尾。于是,我越表现的很有耐心,凡子越得寸进尺,喋喋不休的从一件小事很自然过渡到另一件小事,这之间没有一丝牵强。
在校门口的时候遇到了蜡笔和桐桐。蜡笔推着夏天我们一起去买的那辆橙色的山地车,肩上斜挂着单肩包,很颓废的穿过稀稀落落的人群,径直朝我走来。他微笑着,那画面很美,像小说里的情节。单车,少年,时光,十五岁,全部都从走出故事,走进现实。只不过,他不是我爱的那个男生。
辰子,给你早餐。蜡笔从桐桐手里拿过属于他的那份早餐顺手递给了我。
我直直的站着,没有伸手去接。
我清楚的知道,有些爱既然决定拒绝,就不应该再给他零零星星的希望。若一直暧昧不清,最终彼此都会伤痕累累。蜡笔也许只是错把友情当成爱情。在爱的世界里,他是那么的一意孤行。我不许任何人伤害他,哪怕这个人是我自己都不可以。我虽然不爱他,但我也不能伤害他。他一定会遇到那个值得他去爱的女生,很可惜我不是。
见我迟迟不要,蜡笔就干脆直接把早餐推到我手里,然后便迅速是我推着单车继续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了几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透露着说不清的感情,像是失望,又像是无辜。我一直看着他,直到他隐没在人海里。
嫂子,你不用管它。他的早餐你就拿去吃吧,他要吃的话自己再去买好了。桐桐看着出神的我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桐桐习惯叫我嫂子,而我也竟习惯了任凭她这样乱叫。记得起初我曾试图阻止,不过后来逐渐的发现这根本只是无谓的挣扎,以至于时间久了就懒得去说她了。
等到了教室我才发现我的课桌上居然还安静的躺着一份早餐。一盒酸牛奶和一个铜锣烧面包。酸奶下面压着一张哆啦A梦的卡片,反面是熟悉的笔记:辰辰,早安。落笔是田嘉雨。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转身冲出教室,跑去一班教室准备把手里的那份早餐还给了蜡笔。我到他们班的时候,蜡笔正在给豆豆小组长背英语单词。我把早餐递给他,他不要。我说林甜给我带了一份,他不信。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好走过去吧早餐放在了他的课桌上。然后赶紧就撤了。
我怎么也没有预料到,这一切被田嘉雨原原本本的看在眼里,然后酸在心里。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田嘉雨再也没有找过我。他消失了,连同他带给我的爱情一起消失了。他开始故意躲着我,遇见了也装作不认识。那段时间,我们陌生的像是从未认识过的路人。
我知道他误会我和陈新轩了。他执拗的放逐自己无边无际的想象把我们的关系推到一个连他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一个新高度。越乱想他越难受,越难受他就越乱想。
最后,田嘉雨浸在了自己为自己炮制的酸酸的醋缸里,不能自拔,也无法逃离。我没有找他做任何解释,尽管是我把他弄丢的,尽管这一切因我而起。
命中注定属于你的东西,你再怎么赶他都不会离你而去。有些东西若不属于你,任凭怎么强留她都还是要走。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某些事,我宁愿选择顺其自然。
我不勇敢,这是溶入我的血髓的我的无可救药的最终会置我于死地的硬伤,我奈何不了。好多次我反复的默念要学会勇敢,明明已经跟自己说好的,最终还是会不由自主的退却。这些年,我受够了自己,却又无能为力。
很多年后,我终于理解了田嘉雨对于爱情很多次的无理取闹。他的爱不可一世,他的心细如针眼。他在爱情里学不会理智。他说服不了自己不去在乎他爱的女生和别的男生不清不白,哪怕他们之间只是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