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洋洋得意间,身后似乎传来了一记焦急的呼唤声:“简小姐,简小姐……”
是厉睿谋的声音,这呼声好像越来越近了。
敢情是这货又返回来找他了。
奶奶的,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都风流,明明那么惧怕这条大蟒蛇,为了找她,居然又麻着胆子回来了。
不想再与这男人呆一块儿。
她便拔腿开始通往山下的那条小径狂奔。
满山遍野的野花开得实在太美了,已经听不到男人的喊声了,证明已经将那货甩出好在原一段距离,她这才哼起了小曲儿:“我醉了,你爱我……”
摘了一朵淡黄色的小野花别在了鬓发边,走到小溪边,清澈的溪水立刻倒映着她阿娜的身姿,美奂绝伦的面孔,抬眼四处瞅瞅,见四周一片寂静,根本无一抹人影,这是一座山中空谷,就犹如一片世外桃源,荒无人烟的孤岛。
一池碧波寒潭令她心禁动荡,用一条橡皮筋将披散在肩头的秀发挽成了一个髻,再解掉雪颈边一盘纽扣,脱下紫色旗袍,女人跳入水中,清洗着自己的身体,清凉的泉水从滑过她雪嫩的肌肤,心头划过一阵凉爽之意,虽还快进入秋天了,可这天气还是有些炎热,再加上这池泉水是千年古泉,节假日之时,还有许多人闲人来这儿泡温泉,反正,四处无人,她也难得惬意享受这片刻的安静。
玉指浇着泉水,一下又一下往身上泼,美人光裸的身体旁侧荡起一片又一片美丽银白的小水花,一群群的小鱼儿游了过来,停在了离她一米之处,张着一对对大眼睛,吐着美丽的泡泡,静静地观望着这美人沐浴图。
就在她独自一人享受水中嬉戏之时,突然耳边就缭绕上一记清脆如银玲般的女人声音。
“子岑表哥,我妈让我给你送饭菜来。”
“谢了。”
“不用谢,子岑表哥,这是应该的,有你最喜欢吃的黄辣丁,我亲自去香河里钓的。”
然后,没听到男人声音了,只是那娇滴滴,脆生生的女人声音继续唠叨:“表哥,一转眼,咱们都十几年未见了,京城里的姑娘是不是很美?”
又是一片死一样的沉寂。
“嗯。”
含精不清的回答并不能让女人满意。
“子岑表哥,有我美吗?”
“封蓉,我不知道京城里的姑娘美不美,因为,我压根儿从未正眼瞧过任何一个女人,你也不例外,舅妈独自一人在家,她身体一向不好,你赶紧回去吧。”语气里透着或多或少的不耐烦。
“我妈她没事,谢谢表哥关心。”
“对了,子岑表哥,我哥他还好吧?”
真是一个操爱唠叨的麻烦精,听到这儿,简素再也忍不住了倏地转身,然而,就在那一刻,她整张脸孔便有些灰白,因为,她看到了不远处的那块礁石上,站着一抹秀挺如芝兰玉树的身姿,男人今天穿了一件蓝色的军大衣,黑色发亮的军靴,那身影是她熟悉到极致的,也是她讨厌到极致的——沈焰。
尼玛,真是冤家路窄!
前世绝对是冤家,在哪儿都能遇到。
沈焰身侧的女人,身高只及他的肩头,而且还是穿了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约摸估计,那身高只有一米五几左右吧。
穿着一条水蓝色的衣裙,身材不算高,体型不算胖,也不算瘦。
五官也只能算是清秀,整个气质显得小家碧玉,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看起来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只是这缠人的功夫似乎是一流的。
“子岑表哥,我哥从小就住在你们家里,让姑姑费心了,谢谢你们,子岑表哥。”
女人的那两片唇一直在一开一合,喋喋不休。
男人一双斜飞的剑眉微蹙,手里拿着一架望远镜,好像正在观察着地形,不知道要干什么,观察的比较认真,甚至都没来及回应女人的话,手上的望远镜移动了位置,就在他狂狷的身躯即将转向她这个方向时,简素及时沉下了水面,当她再度浮起来时,身体已经游向了另一处能藏身的礁石处,平静的湖面因她钻出水面而溅起一朵朵美美的水花。
抹了一把眼角上的泪珠,她躲在礁石下,根本不用担心会被男人看到,挨着石壁,静静地倾听着。
“子岑表哥,你就陪陪我说说话嘛。”都十几年不见了,好不容易相见,居然是受了这样的冷落,封蓉心里自是不太甘心。
“说什么?”
沈焰拿下了眼上的望远镜,极薄的唇轻撇,眼里皆是一片冷意。
“这是军事重地,你最好赶紧回去,否则,被其他人看到了,一定会重罚你。到时,别怪我没提醒你。”
男人的话音很冷,犹如北极山上终年未化的冰雪。
关是听了就会令人心发憷。
“我妈说,让你晚上回家吃晚饭,她蒸了腊肉。”
“不用了,晚上我还有任务。”
想也不想冷冷地拒绝,听到从上面传来的对话声,简素觉得这封蓉不仅是脸皮厚,而且,心脏足够强大,人家屁股都冷成这样了,还一个劲儿用热脸,大姑娘家家的,不害躁。
“你会有什么任务?我妈说,这驻军之地,你就是老大,一切都是你说了算,不过就是回家吃顿饭,这有什么嘛,再说,再忙也得吃饭啊。在这儿也是要吃的,一样都是要花时间的,我妈挺想你的,她说十几年不见你了,也不知道你长得啥模样了。”
封蓉简直就是一张利嘴,每一句似乎都将男人的拒绝给堵得死死的。
“我只是这儿的驻军首领,我上面也是有人管束的,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告诉舅妈,有空了,我会去探望她,让她别挂念了。”
“就算你上头有大人物,那大人物能大得过你爷爷吗?子岑表哥,天大的事儿,还不都是沈爷爷一句话就能摆平,你就行行好,答应我了吧。”
这样的说词令沈焰大为光火,小时这表妹缠人功夫就一流,如今,过了十几年,人到是高了不少,鼻涕再也不会横着擦了,头发也长黑了不少,只是,这脾气一点都未变啊。
以前他就特别讨厌她,现在这感觉一点都没变。
“混到这位置。”他指着自己左肩上的红杠杠,以及胸前的菊花奖章。
“靠的是我自己。”
虽说他爷爷是国都老区最大的官儿,可他半点荣耀都没沾着,自小那老头就不喜欢他参军,一直要他去念商业管理,他偏生未能让老头如愿,值至现在,祖孙俩还僵持着,要不然,他也不会被发配到这种鸟不生蛋的边无城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