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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李寻天

午后的阳光温暖而舒适,让人总忍不住想美美地睡上一觉。李寻天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克制住脑中冲涌而来的睡意,继续往前走去。

这是他来猎犬佣兵团工作的第十天,不过他什么都不会,所以每天的工作都只是站站岗、巡巡逻什么的。猎犬佣兵团并不大,总共才不过五十号人,属于佣兵团中的微小型佣兵团。人虽然不多,却也是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些人当中,李寻天只和一个人比较熟,那便是刘正风,一个年纪大他差不多十岁,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

“在看什么?”看着大槐树旁翘首张望的中年人,李寻天不禁轻声问道。

刘正风回过头来,看到是李寻天,顿时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没什么……”旋及又是忍不住将目光转了过去。

李寻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远处是一个低矮的禾坪,禾坪上,一个年约四五岁的小女孩正在欢快地地捡着石子。

“一,二,三,四……”

小女孩粉嘟嘟的小脸在阳光下显得极为可爱,她每次蹲下捡起一颗石子后都会先跳起来,然后再去捡另一颗石子,如此往复。

“那是我女儿芳芳……”刘正风眼中满是爱怜之意,看着远处的女孩在禾坪上蹦来蹦去。忽然,他似是想起什么,轻轻叹了口气,道:“她今年四岁了,只可惜我只给她过过一次生日……”

李寻天微微惊诧:“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应该有三年了吧……”刘正风从袋子里抽出一支旱烟,递给李寻天,见他摆了摆手,顿时捏到自己手中,点了起来。

“怎么那么久都不回家?”李寻天不解地问道。

“怕孩子他娘担心吧!”刘正风长长吸了一口旱烟,轻轻吐了出来,道,“做佣兵这一行,就像是在风口浪尖上生活,什么事情都说不准,说不定哪天就出事了……”

李寻天微微沉默,算是理解。

刘正风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纸,在眼前小心翼翼地展开了来。

那是一幅画。

一幅很拙劣的画。

至少在李寻天眼中看来是这样的。

画上画着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不过轮廓很粗糙,五官也很模糊,除了能隐约看出那是人之外,其他什么也看不出来。

“这是我女儿画的……”刘正风一脸幸福的样子,将画往李寻天的方向移了一下,粗糙的手指在上面指着道,“这是她自己,这是我,这是孩子她娘……”

李寻天微微一笑,他忽然觉得这幅画变了,一点也没有拙劣的样子,反而充满了童真、可爱。

他看了一眼远处还在欢快地捡着石子的小女孩,将她的容貌暗暗记在心中:圆脸,单眼皮,大眼睛,粉红色的外衣……

“去看看她吧……”李寻天拍了拍刘正风的肩膀,示意道。

“不了……”刘正风微微笑道,摇了摇头,“这次去的是中央魔山,我怕孩子她娘担心……”

李寻天微微沉默,中央魔山他有听说过,那是一个极度凶险的地方,普通的佣兵团根本不敢去那里。这次若不是有人愿意出高价买天蚕蛛的毒液,猎犬佣兵团也不会冒险去这种地方。

不过,对于李寻天来说,他去中央魔山的原因并不是贪图钱财,只是因为他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一个连自己如何来到这个世上都不知道的人,去到哪里都一样,而且,他们是不会害怕危险的,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意义。

“嗨,那边两个,该走了……”远处传来佣兵团团长猎犬的呼声。李寻天转头看了一眼禾坪上的小女孩,轻轻拍了一下刘正风的肩膀,站起身来,像是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紧接着,向着远处的佣兵队伍走去。

“让他再多待一会儿吧!”李寻天对着猎犬说道。

猎犬看了一眼远处的刘正风,微微犹疑了两秒,旋及转过头来,对着其他人道:“大家先走吧,不用等他了……”

李寻天自然明白这话中的意思,他回过头,看着大槐树旁犹自静静守望的身影,心中忽然有些矛盾。若是刘正风真的从此留在这里,他以后在佣兵团的生活将会更加单调,但若是让这样一个心怀牵挂的人去中央魔山那样的“死地”冒险,李寻天又放不下心来。

作为一个佣兵,应该是了无牵挂的。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遭遇危险,甚至死亡。

这是李寻天来到猎犬佣兵团的第一天,刘正风对他说过的话。

而现在,他自己却是恰恰处于这样一个境地。

佣兵队伍在血红色的暮色中前行着,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了下来。李寻天走在最后,时不时会回头看上一眼,却见那一个身影依然站在那棵大槐树后,静静地守望着。

夜色渐渐漫了下来……

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树景,都像是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薄纱,放眼望去,仿佛都透着些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

佣兵队伍在平静的大山中行走着,已经渐渐接近中央魔山的边缘地带。这是一个寂静的夜晚,只有如银的月光在头顶皎皎地照着,一路行来,李寻天看到的鸟兽虫豸越来越少,动物们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预示着前方的危险性将越来越高。其实,只要干过佣兵这一行的人,都会有听说过中央魔山这个地方,因为这是华夏大陆上最凶险的“死地”之一,山中丛林密布,魔兽横行,越往深处,魔兽的等阶越高,纵然是人类的绝顶高手,没有特殊原因也不敢贸然进入这一片死地的深处。有不少的佣兵团曾试图来中央魔山猎杀魔兽夺取晶核,但大多却是埋骨于此。这次若不是有人出高价购买天蚕蛛的毒液,而天蚕蛛不过是最普通的一阶魔兽,生活在中央魔山的外围,猎犬佣兵团也不会冒死在这中央魔山的边缘处走上一遭。

佣兵队伍在距离中央魔山外围约十公里的地方驻扎了下来。这是猎犬佣兵团第一次来中央魔山捕猎,自然凡事都得小心翼翼。天蚕蛛虽然只是普通的一阶魔兽,但佣兵团还不敢就这样贸然进入中央魔山。

一个个帐篷在夜色中扎了起来,围成一个大圈,佣兵们在中央燃起篝火,再用大的帐篷盖在顶部,如此便可安然地在帐篷中休息,而不用担心火光会招来魔兽的袭扰了。

夜凉如水,佣兵们围坐在火堆旁,各自擦拭着自己的武器,没有说一句话,

佣兵团是一个很奇怪的团队,纵然他们每日朝夕相处,同生共死,彼此间也不会有太多话。

李寻天初来乍道,而且功夫微浅,自然没有什么合手的武器可以擦拭,他索性便在一旁撩着火堆,一边看着其他人。那些人用的武器各自不一,有八百斤的青铜槌,五百斤的宣花斧,还有一丈八的偃月刀,冰冷阴森的血滴子……李寻天的目光一个个看过去,最后落在角落里的刘正风身上。

他用的是一把年代久远的青铜古剑,是那种重六七十公斤,就算砍不死人也能斫死人,斫不死人也能压死人的那种。从刘正风柔和的目光中,李寻天可以猜出这把剑至少已经陪了他不少年了,而且定然还无数次帮助过他死里逃生。

当一个剑客有心事的时候,他就会翻来覆去只做一件事情——

擦剑!

擦了又擦,擦了再擦,擦完还擦。

刘正风现在正是如此。

对于明天的中央魔山之行,他心中总有某种不好的预感,仿佛自己真的会一去不返。是以今日佣兵团路过刘家庄,他才忍不住想要回家看看,但他又怕自己会怯懦退缩,所以只在远处远远地看上一眼。

人都是怕死的,刘正风亦是如此。纵然当了十几年佣兵,纵然在刀尖火口上已经走了成百上千回,他依然还是有些害怕死亡。

“有心事?”李寻天仿若无事地在刘正风身前的篝火旁蹲了下来,拾起一根快烧断的干柴,在火堆里小心地拨弄着,把火撩得更旺。

刘正风先是一怔,继而像是回过神来,转头瞧了李寻天一眼,微微笑道:“算是吧……”

那笑容俨然是苦涩的,就像是一朵乌云,凝在他紧蹙的眉间。只见他把擦拭了良久的青铜古剑轻轻放在一旁,随手解下腰间的酒壶,递给李寻天道:“喝酒吗?”

李寻天微微摇了摇头,道:“不会。”

刘正风也不勉强,将酒壶兀自收了回去,仰口便是喝了一大口,口中还不忘啧啧赞道:“好酒!”

李寻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

今夜的月格外的圆,格外的明亮。

纵然隔了一层帐篷看去,依然如此。

“其实你不适合当佣兵……”刘正风忽然开口说道,那语气似是有些郑重,又似是有些轻浮,让人一时之间琢磨不透。

李寻天疑惑地朝他望去,却见他两手空空,腰间亦是空的,却不知那一个酒壶已经被他扔到了哪里。原来,就刚才这抬头一眼的瞬间,刘正风已经喝光了酒壶里所有的酒。

李寻天看着眼前这个似是已经处在半醉半醒之间的男人,没有说话,亦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见刘正风接着道:“佣兵们是在不断的杀戮和死亡中寻求生存的人,而我看得出,你是一个心存怜悯的人,而且,你不会轻意改变自己。纵然这些天你每天都在看着别人杀戮,但你的心中其实很抵触这些……”

李寻天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却似是默认了刘正风所说的一切。这些日子来,他跟随着佣兵团四处奔走,也曾看过几场冷血的杀戮,但他始终无法融入这样一个冷酷嗜血的团队。或许,正如刘正风所说,他的心里其实是深深地抵触这些。

“其实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佣兵的,你也不必为了当佣兵而改变自己,只要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就行了……”刘正风又说道。

闻言,李寻天只觉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一句熟悉的话来:“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勇敢地去做,哪怕灵魂痛苦得出血!”

李寻天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觉得这句话熟悉,但就是那样的一种熟悉感,莫名地涌上心头,仿佛亘古存在,又仿佛自己曾在无数的梦境里看到过一个苍凉萧瑟的背影,对自己叮咛着这一句话,似欲回头又从未回头。

“不错,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勇敢地去做,哪怕灵魂痛苦得出血……”一旁的刘正风赞同地道,仿佛意气风发。

李寻天看着他的样子,忽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低下头去,伸手入怀,摸了片刻,才是将一张温热的草纸拿了出来,递给刘正风道:“看看,我画的……”

刘正风先是疑惑地看了李寻天一眼,继而伸手接了过来,入眼之时又是一怔,整个人霎时愣在了那里。

那是一幅画像,画上有两个人,一个大人一个小孩。那小孩四五岁模样,单眼皮,圆脸,大眼睛,粉红色的外衣,看装扮应该是女孩,她正在禾坪上欢快地拾着石子。禾坪的边缘处,一个大人正坐在大槐树下,柔和的目光殷切地看着女孩。画上的两人,分明便是刘正风和他那不满五岁的女儿。

“这……”刘正风看着画像,目光再也移不开了,整个人亦是惊讶得张大了嘴。李寻天看着他的样子,嘴角微微一笑,一股暖意袭上心头。

他自小便绘得一手好画,虽然后来因为生计耽搁了,但根基还在,本事还在。

刘正风确实没有想到李寻天还有这等绘画本领,这画笔的勾勒竟是如此匀称、纤细、恰到好处,仿佛再多一笔便显冗余,若少半点便是不足。

而且,李寻天只见过刘芳芳一眼,只此一眼便能将她的相貌熟记于心,绘于纸上,此等过目不忘的本领亦是世所罕见。

刘正风看了一会儿,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褶皱发黄的纸来,正是李寻天之前看过的那一幅画。他将两幅画在眼前细细比对了一番,似是都极为喜爱,紧接着,便是像爱惜珍宝一般将画折好,小心翼翼地收回了怀里。

李寻天静静地看着刘正风做完这一切,忽然发现他眼角似是有泪光在闪烁,不禁微微一惊,没想到他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有如此的儿女情怀。

只见刘正风忽然正了正脸色,抬起头来,用无比郑重的目光看着李寻天道:“兄弟,可以麻烦你一件事吗?”

李寻天微微一愣,片刻后,点了点头,道:“但说无妨。”

刘正风欣慰似的笑笑,将那把跟随自己多年的青铜古剑从地上拔了出来,放到眼前细细看了一眼,旋及递给李寻天,道:“这把‘战狼’跟随我多年,今日就赠予兄弟,希望兄弟不要嫌弃!”

闻言,李寻天连忙摆了摆手,推辞道:“这可不行,此剑如此珍贵,我可不能要。而且,无功不受禄,我也从来没用过剑……”

刘正风却是硬将剑推到他手中,道:“兄弟勿要推辞,其实刘某也是想拜托兄弟一件事情……”

“刘兄有事但说无妨,但这剑,我却是万万不能要的……”李寻天亦是坚决地道,将剑又推回到刘正风的手中。

刘正风知他话中乃是真情实意,正欲再说,恰在这时,天空中忽然传来了“隆隆”的轰鸣声,就仿佛是春雷在头顶炸开,震耳欲聋。

李寻天等人都是忍不住抬头往夜空中望去,只见一团熊熊烈火,照亮了黑暗的天空,向着远处的中央魔山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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