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346900000004

第4章 每个孤独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4)

我外婆一说没错儿,就这么定局了。

换句话说,我爸妈能在一起,以至于世上有我,中间诸般缘由里,也离不开这一大盆蛋比饭还多、油亮喷香的蛋炒饭。

赌吃

我高中时,自以为能吃,常跟人打赌——“我能吃个KFC全家桶,吃得完你付账”,次次都赢。但我爸说,我还是不及我叔叔。后来几年,这个段子我先后听五六个人说了七八个版本,细节有出入,描述有白描有精彩,但大体意思是一样的。

先补些细节。早年间,也就是我叔叔我爸爸都还在青壮年时,经常饿肚子。馒头片炸到金黄,蘸点糖吃,就算是打牙祭;要能蘸点芝麻酱,再烤酥一点儿,“刺啦”一声咬下去,那就是过年了。逢年过节,年轻人无聊,就拿吃打赌;赌输了,钻桌子叫干爹之类。这里有种狡猾的逻辑:无论输赢,至少能落个饱肚,谁不愿意呢?

那年年夜饭,我叔叔就和个远房亲戚杠上了。江南年夜饭常例,平时日子再怎么穷,年夜饭都要吃好,而且要管够。先冷盘,后热炒,再蔬菜,然后点心是白馒头就汤,最后来一大盘颤巍巍、香酥入骨的红烧蹄髈。无锡人最爱红烧,比如无锡有名的排骨。传闻是济公传了方子给南禅寺和尚,秘诀无他:下够分量五香、酱油、砂糖、酒,然后慢慢煨就是了。这蹄髈讲究要焖得入味,火候十足。肉汁香甜,得能拿来拌饭吃。最重要的是肉须酥烂,外面的肥肉用一块猪腿骨便能划开,莹润如豆腐;里间的腿肉须能一绺一绺扯开,嚼来满是肉汁味道……这一整年的好心情,便全仗这一块猪肉了。

叔叔和那个远房亲戚——按辈分我该叫伯伯,当时的两人都是年轻好胃口,又常饿,于是,就赌吃白馒头。我叔叔长心眼,知道白馒头虽然喷香松软,但是干,吃多了堵嗓子,便特意要了碟小咸菜,要了点腐乳。无锡这里的小咸菜一般是腌过的雪里蕻,刚腌完后特别脆而鲜甜,好下饭;腌时间长了会略酸咸,但用来煮汤,是一绝。我叔叔把白馒头掰开,往里塞咸菜,表面抹腐乳,吃完一个馒头,就喝一小口萝卜汤——萝卜汤消食通气,但不能多喝,不然加上吃下的馒头会胀肚子。那位伯伯就很豪迈,干嚼白馒头,就白水。两人吃完几个馒头后,都开始站起来溜达,皮带也解开了。又吃了一会儿,伯伯开始揉肚子,据他后来说:

“把胃里的馒头位置调调,腾出地方来,好落下去。”

我叔叔也开始喝水,用力咽唾沫直脖子。再吃一巡,大家都停筷子看他俩,我叔叔当时有些抖,咸菜都夹不稳,看着馒头犯恶心。看对面的伯伯,撕着馒头皮一缕缕吃,慢条斯理,手还是很稳,叔叔心里就有点儿怯。又吃了一会儿,我叔叔觉得嘴里的唾液都没了,白馒头塞满身体,用他跟我的话说,就是“喉咙里塞了棉花”。坐了好一会儿,他咬咬牙,看见眼下还是打平,他强自拿过个馒头,蘸点儿萝卜汤,又吃了半个,真不行了。再看那位伯伯,还是很平静地拿起馒头,但这回没撕,也没吃,端详了好一会儿,就跟不认识似的。最后,他张了张嘴,然后牙齿一合,咬了口空气,人哗啦啦,出溜下去了。

我爸爸说,当时大家真吓怕了,看那伯伯闭眼塞唇、肚子高高鼓起,真以为他就这么——跟许多传说里一样——饿了太久饱吃一顿,最后撑死了。众人起身,过来救护,七手八脚瞎出主意。奶奶神情笃定,排开人群,一边抱怨小孩子家真胡闹,一边有条不紊地按摩肚子,一边喝令,别递水过来,“不然涨起来,噎死”。良久,那伯伯嘴里,艰难蹦出一个悠然漫长、连绵起伏的嗝来。我奶奶这才叹口气:好了。大家有的松了口气就坐了下来,有的还站着,都问:胃疼不疼?有没有事?

接下来的一幕,为其他人版本里所无,只有我叔叔和我爸爸说得绘声绘色。我叔叔认为,那年纪饿过的人听了这个,都会相信这是真事的。

一直在厨房里看着蹄髈的火候,顺便自己吃点儿咸泡饭(米饭用肉汤浇了,各类菜都夹一点儿,有咸菜、豆瓣、卤牛肉、豆芽、青菜、鸡蛋,冬天吃很暖和)的大姑,还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这时见红烧蹄髈大功告成,大姑高高兴兴地端了出来,肉香四溢。我那位前一会儿还在鬼门关被个嗝撑住,在酆都城遛大街,才被我奶奶拍回来,还了魂的伯伯,这时人斜靠着板凳,忽然眼皮抬了抬,没睁开,但吸了吸鼻子,嘴抿了一下(我叔叔发誓说,之前这伯伯肯定跟他一样,都分泌不出唾沫了,这时居然咽了口唾沫),虚弱地说了声:

“红烧蹄髈啊,你们吃腿心肉吧,我要肉皮!”

黄豆炖猪脚

出好黄豆的地方,豆腐和酱油也一定很好。好黄豆碾碎,阳光晒干,加水煮,再加盐卤,能点出很好的豆腐来,好豆腐未必是雪白的,大多是奶油黄,很香;老法做酱油,是黄豆掺了炒小麦或其他当地谷物,混合发酵,加盐水,慢慢熟成——这两样都用得着好黄豆。

黄豆其实和大豆、毛豆是一路的。年轻时是毛豆,炒吃很脆,也可以连豆皮水煮——我故乡叫作“炝毛豆”;老了就是黄豆,便韧了,便耐嚼,配笋丝下粥,咯嘣咯嘣的。老人家不爱让女孩吃这个,嫌吃起来声音大,不斯文,而且众所周知,吃黄豆后患无穷,很容易气味不好。

拿来炖猪脚,就很相宜。黄豆炖软了酥烂,又不像豆瓣酥似的,筷子都可能夹不起来。黄豆炖过,去了老而弥辣的韧性火劲,很温和。连带猪脚也服帖了。

吃猪脚须带肉皮,韧而肥,香而烂。日本许多姑娘忌吃脂肪,唯猪脚例外,认为富含胶原蛋白,可护肤弥补时光流逝。大概鸡爪、鹅掌等都有这般好处:胶质丰足,入味耐嚼。坏处是吃相不斯文,执子之手,把子吃掉,还容易糊一脸。所以猪脚割开了炖,显得斯文点。猪脚和黄豆单个拿出来,都是水泊梁山菜;在一起炖了,就温和富贵,让孕妇孩子喝都行了。猪脚炖黄豆,如果有汤,则极肥腴,鲜甜好喝,又不失清浓,只不可晾凉,不然像糨糊,吃完得抹嘴,不然嘴上会长蜘蛛网。所谓浓情厚意化不开,吃时多缠绵黏腻,擦时多费劲巴力。

吃黄豆猪脚,免不得遇到猪脚上有猪毛未净。猪毛疏些,当没看见,吃了便罢;密些,一闭眼也就吃了,边吃边念叨:腿毛长的身体好,腿毛长的身体好……

世上最可恼的,是吃螃蟹扔蟹钳、吃骨头汤不啜骨头、吃片皮鸭把皮给卸了单吃鸭肉,真让人恼恨暴殄天物、明珠暗投。我们这里有店,专卖菜饭和猪脚黄豆汤。邻桌吃的正是猪脚黄豆汤,小心翼翼,使筷子如动手术刀,黄豆也不吃,猪脚则小心翼翼剔了肉皮,净吃里面一丝丝精肉,看着都让人牙根发酸。我于是问我爸:“再来一碗汤?”“好!”一拍桌子,“再来碗汤!”引得四座观看。然后我俩把新上的一碗黄豆猪脚汤稀里哗啦吃干,猪脚啃到只剩骨头,满桌狼藉,这才心头大畅,边使劲擦嘴(嘴粘到张不开),边豪气干云地打饱嗝。后来回去免不了肠胃异动,要被我妈数落,但当时吃得煞是痛快。

我妈最初在纺织厂工作,性子好强,先后换到皮革厂、制衣公司、工业园,后来干脆自己单独开门面去,一路都好强。四十多岁了,还控制着饮食,也打扮着。她很紧张于自己的皮肤。我大着胆子跟她说,瘦和好皮肤是鱼与熊掌,颇难兼得,她不甚听。所以那时节,胶原蛋白之类的口服营养品,她也吃,吃完就揽镜自照,自觉容光焕发、精干美貌了。

后来我外婆病了,我妈一路送走了她。我外婆是常州人,好吃猪脚炖黄豆配菜饭。他们那里,正宗的菜饭需要把米饭、切碎的青菜、咸肉,一起焖透,出锅后郁郁菲菲,松软香糯,再配一碗猪脚黄豆汤,就有“这可到了家”之感。等我外婆到了“该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的时候,我妈便常做这道菜给她吃,我外婆吃了便觉得安慰。这道菜其实大违我妈妈的本性。第一,用我妈的话说,“很油”;第二,需要花许多时间,不是她急性子的人能吃的。但为了外婆,我妈还是做了,做完后也陪我外婆吃几碗。后来我外婆过世了,我妈年纪也近了五十,便开始吃许多软黏肥厚、鲜浓可口的猪脚炖黄豆,忽然就想开了似的。

从那以来,我妈就变了个人。打扮少了,养了一条狗,心情也好了。营养品不吃了,倒时常吃粗粮饭、猪脚黄豆汤,吃得红光满面之余,腰围也松开皮带似的飞速涨了起来。两三年时间,她从一个精干紧张的女精英,变成了个随和自在的半老阿姨。也胖了,也宽和了。臭美的毛病并没怎么变,依然时不时念叨:“你喝这汤,吃这肉皮,对皮肤好。你看我,皮肤多好!这都是胶原蛋白!”我只要点头承认是好,她就卖弄心得:“最重要的是健康。你看我以前,化妆,又不吃饭,皮肤就差。现在就是,心宽体胖……”“妈,这是我以前跟你说的……”“我知道我知道,这不是再跟你说两句嘛……”

馄饨

《水浒传》里,宋江误上贼船,被张横问要“吃板刀面还是吃馄饨”。张横服务态度好,还细加解释:板刀面就是挨刀子,馄饨就是自家跳水,省了老爷一刀。虽显黑色幽默,却委实生动如绘。

馄饨依字辨形,和“混沌”相关。宋时规矩,冬至吃馄饨。大概是因为这混沌劲儿合了什么开天辟地、宇宙洪荒的意思。后世北方又所谓“冬至饺子夏至面”。大概馄饨和饺子本系出一门,后一不小心分裂经营了。广东话“云吞”读音与江浙“馄饨”类似,本是同根生;四川所谓“抄手”明摆着就是馄饨。

江南老年间的馄饨,没有北方饺子馅那么多样:猪肉白菜、鲜虾韭黄、腐皮鸡蛋、茴香油条都能包;也不像广东云吞,必有个虾球。江南老年间的馄饨,馅料大多逃不出猪肉、榨菜、河虾(没有河虾者,改用虾皮)、蔬菜、葱姜这几样的排列组合。猪肉肥腴,虾肉清滑,蔬菜、榨菜丁加点丝缕颗粒的细密口感,煮熟后隔着半透明的皮,呼之欲出,要的是个浑然天成又紧致的口感。

在我的故乡无锡,馄饨常配小笼汤包一起卖,仿佛天然搭配。这两样是馆子菜,寻常人等不在家里做,就喜欢出来吃。每个小区周围,必有一家馄饨店,好的用鸡汤、骨头汤,再另加些蛋皮丝、干丝。以汤沐皮,不脱面食本色。好汤煮得皮鲜,一口下去,馅鲜皮润汤浓,交相辉映,各得其所。所以江浙馄饨皮与馅分庭抗礼,比较像正襟危坐的主食。冬天的午饭点,在店里等到一大碗浮沉不定的馄饨上来,夹个丰满的咬开,鲜汤干丝浇着虾肉的馅一起下肚,一道热线直通肚腹。

如果家常吃,惯例是包菜肉大馄饨,清汤煮吃。不晓得为什么,在无锡,店里的虾肉汤馄饨、家里的菜肉大馄饨,两不犯冲,泾渭分明。有店会卖菜肉馄饨,却鲜有家庭包虾肉馄饨的,大概觉得去店里吃太方便,不用特意在家里做吧。

我家以前去菜场的路上,有片花圃,左五金店右报刊亭,面对着派出所,种四棵芭蕉,落影森长,夏天很凉快。常有个老阿婆,午后出来,坐芭蕉影里,直到晚饭点,卖自己包的生馄饨,还带一个盆(装馅,有根木勺拌馅用)、一个匾(装皮子和包好的馄饨),边卖边包边听半导体收音机。老阿婆卖的是自家裹的菜肉大馄饨,菜肉拌得停当,用蒜水、姜末、蛋液和好了,皮子也和得好、折得妥当,有角有边的,很好看。生馄饨拿回去一煮,滑软香浓,爱蘸醋吃的还能吃出螃蟹味来。哪个阿姨被家里人闹得“最烦上菜场,又不知道今天吃什么了”,就来这里买三两馄饨,回去下二两,可以抵一顿饭;剩下的馄饨,翌日早上油煎过,金黄香脆,又能下稀饭。如此买次馄饨,两顿饭都不用担心了。老阿婆人慈和,有阿姨大叔们嫌孩子闹腾,让孩子们“站这儿,陪阿婆玩”,自己去菜场,她也会笑眯眯接过了;孩子们玩馄饨皮、拿木勺扒拉馅,她也笑眯眯的。如此,大得人心,生意火爆。老阿婆经常两三点出来,四点半馄饨就卖完了。我们那一带,家里的孩子再不会做家务,也懂得拿几元钱,接个盆,被爸妈吩咐句:“去,去买阿婆馄饨!”

连其他馄饨店老板,有时都提个锅子出门来买她的——如前所述,菜肉馄饨跟肉馅馄饨、汤包各成一家,不戗行。老板们也用一副行内人的口吻,赞赏她的馄饨料细,下得了心。闲聊过,老阿婆家里儿子、媳妇都不错,就是上班忙。老人自己在家里,边听收音机边包馄饨,然后带出来卖卖,晒晒太阳,看看小孩儿,以解寂寞。到后来,简直不是卖馄饨,兼带看小孩儿了。老人特别爱孩子,看小孩儿围着她转,就满心欢喜。据说当时有这么一回事:一个阿姨,把孩子搁在阿婆这里,又口头约好了,“留半斤馄饨啊”,然后就自己去逛菜场了。等回来了,发现钱都使光了,那阿姨很不好意思。阿婆便劝解她,说无妨,就把半斤馄饨给了她:“明天给我钱就行。”那阿姨大大过意不去,又看自己家孩子竟然调皮地爬到了阿婆的肩膀上,跟孙悟空似的,那阿姨面红耳赤的,觉得简直就没法做人了,赶紧把孩子喝下来。突然,那阿姨心思一转,想一直给阿婆添麻烦,这可不行,就说:“阿婆要不嫌孩子吵,来,给阿婆跪一个,叫声干外婆!”

自此以后,大家都晓得了,于是纷纷让孩子认阿婆做干外婆。每次把孩子寄放在阿婆处,都追一句:

“哎,别惹外婆生气,知道吗?”

同类推荐
  • 初恋记忆

    初恋记忆

    钟跃民:“陕北这块地方很奇特,从表面上看,这是块贫瘠的土地,可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表象后面隐藏着一种很深奥的东西。
  • 穿越灾难的心灵之路

    穿越灾难的心灵之路

    本书是纪实文学,本书作者在甘肃舟曲泥石流灾难后赴灾区支教的小学老师。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真实地记录下在两个多月的支教经历中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的可歌可颂的人和事,充分展示了灾难无情、人间有爱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灾区人民坚强不屈,重建家园的精神。
  • 一路林红

    一路林红

    以文情并茂的短故事,带领读者遍访欧亚美洋非五大洲。以企业高管的眼光和文学的情怀,细腻温婉、诙谐幽默的笔触,诠释中西方文化。以充满哲思、怡情怡景的人生感悟,编制成绚丽多彩、姹紫嫣红的人生大片。《一路林红》是作者路琳根据她多年在世界各地的游历,用足迹和心情写就的作品。文中记述了在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上与一件红风衣的奇缘;在夏威夷海滩与英俊飞行员偶遇,并再次巧遇飞越基拉韦厄火山;在北海道雪域邂逅一只野红狐而那红狐却温顺地在她身边坐下对眸……
  • 放飞心灵的风筝

    放飞心灵的风筝

    土地,蓝天白云覆盖的土地,我们身躯亲近的土地,在平常情况下,有谁会更多地关注呢?即使关注又有谁会倾其全心呢?一般的人~大概很少有。
  • 夕阳残照(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夕阳残照(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从喧嚣中缓缓走来,如一位许久不见的好友,收拾了一路趣闻,满载着一眼美景,静静地与你分享。靠近它,你会忘记白日里琐碎的工作,沉溺于片刻的宁谧。靠近它,你也会忘却烦恼,还心灵一片晴朗。一个人在其一生中,阅读一些立意深远、具有丰富哲学思考的散文,不仅可以开阔视野,重新认识历史、社会、人生和自然,获得思想上的盎然新意,而且还可以学习中外散文名家高超而成熟的创作技巧。
热门推荐
  • 萝莉神医之红发魔君

    萝莉神医之红发魔君

    她曾是21世纪的顶尖神医,却不想被自己亲手救的人和她的未婚夫联手算计。一代神医就此陨落。他本是众神之巅的红发魔君。来到下界渡劫,被人追杀,身受重伤。两个本不该相遇的人就此相遇,相知。
  • 睥睨天下:魔尊,勿扰

    睥睨天下:魔尊,勿扰

    自古神魔不两立,却缘起而情深。她本是21世纪的杀手之王,却不慎穿越到天影大陆名为慕倾歌的身上,本以为是意外,却不曾想是一切阴谋的开始。他是魔界之主,冷酷无情,杀伐果断,却宠她、爱她入骨。冷心冷情的她遇上了耍无赖的他,一颗心早已动情。
  • 十年未央

    十年未央

    十年又十年,她等了他多少个十年?他伤害了她多少个十年?他是学生会会长,而她是学生会会员。他们一起经历了多少个春秋?数也数不清,可是,他还是选择伤害了她,她还是选择爱上了他,叶蔺尘,宁未央
  • 妖之学院:星术书

    妖之学院:星术书

    奶奶说,在一百年前,初山上有一个女子,姓顾,叫顾岚。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千梦。千万的美好与期盼,都是梦而已。而她就在那场争夺《星术书》的战争中成了魔,便是万劫不复。那场战斗,她杀.死了所有人,最后也杀.死了自己。奶奶说,这是一个局,顾家之人都无法逃离的局。而布下这个局的,是命运。
  • 死亡游戏

    死亡游戏

    本书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记录,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因之改编的电影是同时代最具票房价值的好莱坞电影,布鲁克斯、鲍威尔等影坛巨星无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扬天下。本书中菲洛·万斯以“非官方”身份参与调查了最令人发指、最离奇、最怪异、最惊悚的格林豪宅命案。
  • 执光之舞

    执光之舞

    执光舞——操纵着光芒像舞蹈一般优美华丽的战斗着。交错变幻的时空,超强版本的阿凡达,身患绝症的少年为何要一次次的嘶声怒吼。为了甩脱那一道道束缚着灵魂的枷锁,这可怜的孩子,在爱与恨的边缘,一次次痛苦的挣扎着。男孩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默默的仰望着遥远的星空。究竟是所有人都错了,还是只有我错了。
  • n只鬼头

    n只鬼头

    异能,是人类一直在寻找并渴望的能力。可当你真的有了之后,必将失去一部分,而你再想考虑,到底哪一种值得时,一切都来不及。这个世界很公平,我们都一样。
  • 星界造化

    星界造化

    欲灭我殿者,吾亦杀之!欲杀我族者,碎尸万段!欲夺我爱者,生不如死!……十五岁的少年立志要在这片大陆打下一片天地!“日月星辰,斗转星移!主宰之路,星界造化!”
  • 虚幻之旅

    虚幻之旅

    “啊,以前的冒险者最好了,给钱什么都愿意干,现在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啊。”林寻斜靠在墙边看着现在面目全非的世界不禁感慨到。没错,他就是那位会给所有玩家钱的人,也就是肠炎所说的NPC,而他面前的这些就是所谓的玩家。原本一切都改按部就班,但是自从大灾变后,所有的玩家发现自己在也不能回到异世界后,一切终于发生了改变....而林寻这位原本普通的NPC也逐渐走上了不凡之路.....
  • 桃萦绕

    桃萦绕

    这世上本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随着神秘花店的开张,似乎有什么东西已经按耐不住了。一场时空的穿梭之旅,一幕幕纵横交错的片段。神秘幕后人,令人惊奇的能力,一件件悲欢离合的事件。别停下脚步,会坠入万劫不复的黑洞。小剧情“我从不做亏本生意..”话还未落。“我的命,你尽管拿去。只希望她好好活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好。”--“姑娘,能否帮我最后一次?”少女憔悴着面容,惨白的嘴唇微微上提。“好。”“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你这是何其残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