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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有期(中) (1)

模里邦联龙族森林

一名棕发少年正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前方,手中一把巨弓也无声无息地慢慢举起,缓缓将弓拉成了满月型。

少年的眼神异常凌厉,瞄准前方一排浓密树丛,弓箭也缓慢随着视线改变角度。仔细一瞧,原来五公尺外的树丛缝中隐约看到黄白相间的毛发,若不仔细看,当真还看不出来。

黄白相间的毛发在树丛中轻轻摇动,看来应该是某种魔兽正在那里活动。

少年十分沉着,脸色平静,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散发出任何肃杀之气。他轻轻放开手中的箭,仿佛呼吸一样自然。

“嗡”的一声,弓弦震动的响声响起。树丛中的魔兽立刻警觉,飞快窜开。可惜迟了。细箭以刁钻的角度、惊人的速度从树丛间的缝隙切入……。

“嗷呜───。”树丛后的魔兽高声尖嚎,突然立起后脚,高高站起。

原来,躲在浓密树丛后的竟是一头少见的尖耳巨狐。这种狐狸毛色很不起眼,远远看就像一头大黄狗。但是,实际上它的身型大小仅次于银狐,算是狐系魔兽里的长人,更别致的是,它有所有狐系魔兽没有的大尖耳,这对耳朵于是成为了辨识它的最重要特征。它之所以少见是因为它有跟银狐不相上下的警觉心,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它敏锐的感官。

少年能够在这样的距离,射中以警觉性高著名的尖耳巨狐,这样的本事绝对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除魔者。

巨狐的前脚用力踏上树丛,口中凄厉哀嚎,它的胸腹间赫然就插着一枝箭,箭身深深埋入巨狐体内。巨狐试图将伤害它的箭拔出,因此努力地在树丛上摩擦。可惜,箭埋的太深,尽管巨狐已经用尽力气仍旧无能拔出一分一毫。没一会,巨狐脱了力,靠在树丛边无力地喘息,红滟滟的鲜血一丝丝地从箭与皮肉间的缝隙渗出来。

少年这时才放下手中的弓,缓步来到巨狐面前:

“对不起啦!为了叫一声小耐就委屈你了。”

说完,拉起只剩下一口气的巨狐,顺手一甩,扛上肩,又把手上的弓箭随手插到裤带上,便哼着歌快活地准备交差去了。

※※※

与此同时,森林的另一边也上演一幕类似的戏码,所不同的是,箭换上了暗器。一根长不及十公分的短树枝**了另一头巨狐的喉咙里,只留下直径不及0.5公分的小圆洞,尚温热的鲜血像小喷泉般汩汩流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少年挟着巨狐庞大的身躯,脚步飞快地离开。

两名少年同时来到森林外的一颗大石旁。棕发少年首先沾沾自喜地将肩上的战利品抛到大石上,大笑道:

“耐达依!你瞧,“尖耳巨狐”!你那声‘小耐’我是叫定了!”

栗色长发的少年见状呆了一呆,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班塔耶,别急着叫,瞧我给你送了什么好礼?”说着,也将胁下的猎物放到大石上。

一看,班塔耶笑着的脸瞬时僵了。

“你怎么抓得到它?”班塔耶惊叫。

这种魔兽十分少见,今天早上他发现一头已经叫他兴奋莫名,肯定胜卷在握了,没想到……该死的还有一头,而且还这么刚好给耐达依抓到了!啊──枉他守了一早啊──。斑塔耶在心中哀嚎。

耐达依对班塔耶的质疑很干脆地反驳:

“只要你抓的到,我耐达依会有抓不到的吗?”说着,一张脸笑得如春花般灿烂。

原来这两人正是离开穆答乌普达四年之久的六人之二,四年前他们由木长老和土长老带着来到龙族森林,就开始了竞赛。只是,纯粹的竞赛实在无趣,于是两人开始放筹码,三餐的野食谁来抓是最普遍的赌法,然后,衣服谁洗、三餐谁煮、生活用品谁去采买……等等,都成为竞赛的筹码。而最新的一个赌法就是,谁赢了谁当大。龙人跟人类不同,人类以岁数为阶级基础,而龙人却以龙鳞为阶级基础。也就是说,班塔耶和耐达依明明差了两岁,但是却隶属于同一个阶级。这对班塔耶可是大事情,于是,这几个月的比赛就绕着谁输谁当小打转。只可惜,比到现在,还是一样没有结果。

说到为什么让他们竞赛,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木长老和土长老觉得,这两人的资质上佳,可惜还不够沉稳,所以在练功之余,就用猎捕魔兽来培养他们专注的能力和狩猎的技巧。照他们想,猎捕魔兽跟猎捕人命是一样的。

这四年,他们游走于龙族森林的各个角落,抓了不计其数的魔兽,也总算将两个少年磨练成可以独当一面的高手。

就在班塔耶还在不服气,打算另起赛局时,一把轻柔的女声却插了进来。

“班,别比了。你们看起来一样大有什么不好呢?”

两人闻声都没有惊讶甚至也没有回头,只是班塔耶显得有些生气:

“妮妮!跟你说了,别叫我班!”

相对于班塔耶,耐达依就显得友善多了,他眨眨眼睛,打趣地说:

“妮妮,你好啊!你看了班很久了吧!”

“我不叫班!我叫班塔耶!”班塔耶依旧在一旁抗议。

“可是妮妮喜欢叫你班啊。”轻柔的女声带着万分委屈回答。

顺着声源看去,落入眼帘的是一头粉红色的龙,它全身藏在林木丛中,只剩一颗粉红色大头颅正探出森林看着争执中的两人。轻柔的女声正是由那一开一合的大嘴跑出来的。

班塔耶翻翻白眼,不想继续跟粉红龙争执这个问题。反正不管他说什么,这头白痴粉红龙都只会说:“可是妮妮喜欢叫你班啊”。

“妮妮小姐,你很无聊喔!每天都看我们比赛,不烦啊?”班塔耶问。

粉红龙的红色大眼闪着戏谑的光彩,笑了起来:

“不会啊!你们天天比都不无聊了,我天天看怎么会无聊?”反问。

此话一出,班塔耶楞了一楞,才又反驳道:

“我们天天比是因为“规定”!你听过“规定”吗?就是不能违背!它是用来遵守的!”

粉红龙眨眨双眼,无辜地道:

“妮妮听过啊!像爹地规定妮妮不能离开森林,妮妮也没有离开。”

班塔耶从鼻孔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地挖苦道:

“是啊!你只有头离开森林,其他都在森林里嘛!你的规定弹性的很啊。”反正龙的脖子长,探出头那是再简单不过了。

闻言,耐达依捧腹大笑,再看到粉红龙的脸涌上红潮,更是乐不可支。

正当班塔耶得意地看着粉红龙尴尬的模样时,粉红龙悠悠的声音叹息似地响起:

“班说话好毒喔,可是我就是喜欢你这样。”

此话一出,班塔耶惊呆了脸,就连耐达依也楞了起来。

就在一片死寂中,班塔耶的抗议声高高响起:

“不要!”

粉红龙大眼一转,疑惑地问:

“为什么不要?”多少人都希望得到她的喜欢啊!

班塔耶张张嘴,她竟然还问?瞧他站在她面前就像个小矮人一样,要是被其他人知道他被一条粉红色的白痴龙喜欢上了,一定会被当作笑柄。

想到这里,班塔耶毫不客气地挑剔道:

“看看你,要人才没人才,要身材没身材,要钱财没钱财。本大爷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被一头笨龙示爱。”

粉红龙滚着两个灵活有神的大眼珠急忙解释:

“现在我还太小,以后我就可以变成人了。等我变成人,你一定会喜欢我的。因为爹地说,妮妮的妈妈是大美女,所以妮妮也是大美女。”

班塔耶怀疑地看着眼前一脸蠢相的粉红龙,还是坚持地摇摇头:

“不要!你现在已经一百多岁了还不能变成人,我才十六岁,你不要浪费我的青春。”

闻言,粉红龙也委屈起来:

“我们一定要一百五十岁才能变成人嘛!妮妮还差十二年而已。”

班塔耶还是摇头,管他十二年二十年,反正他·不·干!

见班塔耶这样坚持,粉红龙也耍起小脾气了。

“反正妮妮就是喜欢你,等妮妮变成人了,妮妮要去找你。这之前,你不可以跟别的女人他他我我。”

“什么他他我我?!卿卿我我啦!说你笨你还说不呆,简简单单两个字都会用错!白痴都比你有用。”班塔耶纠正,顺便加上一些勉励词。

粉红龙没有理会用词错误的问题,更没有理会班塔耶的勉励词,她只是兴奋地道:

“你没有反对?!那你答应了?”说着,粉红龙笑弯了双眼。

闻言,班塔耶又瞪起眼,批哩啪啦地骂:

“谁答应了?你哪只耳朵听到我答应了?哪只眼睛看到我点头了?作梦啊!”

见状,粉红龙又睁着无辜的眼,可怜兮兮的模样。

耐达依见两人谁都不松口,于是劝道:

“班塔耶,你也别急着拒绝啊!我敢肯定,妮妮一定是大美女的。相信我,我的耳朵不会出错!”

粉红龙感激地用水汪汪的“大”眼看着耐达依。

“你怎么知道不会出错?”班塔耶反问。

“因为我是情圣!”耐达依大言不惭地道。

班塔耶看着自认潇洒的耐达依,大笑起来。

耐达依显然觉得他的自尊被侮辱了,僵起脸,正想反驳时,粉红龙却开口了。

只听她肯定地道:

“小耐很厉害喔!因为,族里其他姊姊们都好喜欢小耐,都说要嫁给他。”

闻言,耐达依又得意地笑了起来。

倒是班塔耶不以为然,嘲笑道:

“别得意,我只要担心一头白痴龙,你啊!等那群龙都跟了过来,看你怎么摆平。记得,我们族里是不能娶三妻四妾的。”

听到班塔耶这么说,耐达依的脸瞬间垮了。这是一个大问题……他必须好好想想如何处理。

正当耐达依烦恼着如何处理时,粉红龙却突然将头缩了回去,丢下一句话:

“他们来了!妮妮先走了。”

说完,就听见树丛传来唰唰声响,越响越远。真亏巨大的龙走起路来竟没有引发大地震。

两人回首望去,远远的,两位老者的身影已经接近。他们从来不曾在这个狩猎时间来这里……。两人都意识到事情不对了。

然后,他们又看到了老者的怀中抱着包袱。回去的时间……到了。

※※※

模里邦联极北

苍白雪地里,一名黑发黑眼,穿着雪白皮裘的少年正小心谨慎地看着眼前的敌人,一头高达三公尺的巨熊──让所有除魔者闻名丧胆的传说级魔兽,北地冰熊。这名胆敢与它对峙的黑发黑眼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明斯克。

自从离开穆答乌普,这四年来,风长老带着他来到极北苦寒之地。这里没有人,只有魔兽。虽然没有连绵的森林巨木,但是空气却很干净。这里唯一的绿意是天暖时偶会出现的短小草类。

长老说,他的目标是独自打死一头北地冰熊。北地冰熊并不好找,四年来,风长老就带着他在寒原中流浪,每年只有短短一个月会回到南方购买生活物资。

这里的魔兽并不多,大型的魔兽就更少了,但是,这些经过严苛环境考验的魔兽有着恐怖的狩猎能力,它们可以无声无息地接近猎物,也可以伪装成友善甚至不显眼的生物来获得它们维生的食物。来到这里的第一年,他许多次都几乎成为魔兽们的果腹美食。因为,即便是再不起眼的生物,都会有一项致命的能力,足以制服大它好几倍的猎物。

因此明斯克在这里学到最多的,第一个是如何在看起来空无一物的荒寂雪原里找到食物,接着是如何不沦为其他魔兽的猎物。这样的环境下,明斯克练就了敏锐的感官,包括大老远发现魔兽行踪,甚至,顺着风追踪猎物。

长老总是远远跟着他,有时候在毫无遮蔽的雪原里,当明克回头却没有看到长老的踪迹。但是,他知道他还在后面。

明斯克看着眼前张牙舞爪,对着擅入领地的不速之客咆啸的冰熊,手中紧握着一根削尖的木棍。

这不是他第一次遇到北地冰熊,事实上,过去四年,他总共遇过五次。每一次他都仅以身免。他很倔强,几乎每一次都跟北地冰熊打到气竭。一开始他必须靠着风长老救他出来,后来,他已经可以在失败后保留余力逃出。

长老事后说,他带他来到这里,就是要他体会,不论多么强横的人,都有力有不殆的时候。等到学会怎么样为自己保留后路,这时,他才是真正的不败。他同意,因为他已经知道,只要他不死,那么最后死的就是敌人。

几个月前,他第五次遇到北地冰熊,他认出来它就是四年前第一次遇到的那一只,因为它眼下的伤痕就是当初他死命留下的。

四年内的进步反映在他的成果上。那只当初让他吃尽苦头的北地冰熊,如今,它的皮毛已经成为他身上最好的衣服。

现在,他又遇到一只。不,不是遇到,严格地说,是他刻意去找的。因为,他想为四年来一直照顾他的风长老也做一套熊皮大衣。所以,他找到了它。他知道,它是这附近最凶狠的冰熊。因为,方圆百里毫无魔兽踪迹已经告诉他这个事实。

冰熊高高站起的身子在发现眼前入侵者完全不为所动时,开始弯下身子。两颗墨绿色的眼珠微吊地瞪着眼前的少年。冰熊的身躯庞大,即便是弯下身子,高度还是远高于站在前方的少年。明斯克见到冰熊的动作马上就知道攻势即将来临。

果然,就在寒风卷起一片未固结的雪花时,北地冰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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