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老相传,天地初开分人、仙、魔三界,有日月星辰,生龙、凤凰、麒麟三兽,龙守护着人间苍生,居于东海,凤凰在仙界,麒麟在魔都,三神兽各自守护一方;而后的数万年,三界和睦,天下太平。
然而,万年前,魔界生一强者,可驭神兽麒麟,控星辰,掌日月,世人皆怕他,称其为邪恶魔君。
魔君厌烦了天下一统的局面,于是就开启了一场毁灭三界的浩劫。
为终止这场劫难,人、仙二族集圣者之力,聚日月星辰炼化百星铸成一把可屠魔诛仙的上古神剑---诛仙剑。
而后,人仙二界的圣王合力将魔君封印在了黑暗纪元的不死冥域,诛仙剑也因此遗落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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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后,昆仑山下的一个小镇,名曰朱仙镇。
这镇子上有一户林姓农家,穷困潦倒,家徒四壁,父亲重病终年卧床不起,母亲神神叨叨智力较常人低下;家里所有的担子都落在一对兄弟的身上,大哥年方十八,小弟年方十四,兄弟二人靠替有钱人家砍柴、修园、种地种菜卖苦力为生。
哥哥本来有个未过门的妻子,但因家里实在太穷,女方家里毁了婚约,还说了一堆很难听的辱骂林家的话。
在别人家屋檐下过日子,就像别人养的狗一样,兄弟俩虽穷,可却很有骨气。
这一年,是西周武皇十三年,正值每隔百年一次的皇室文武榜开榜之际,所谓西周文武榜,文榜就是通过文试选拔那些通读历史有智慧将来能管理一方的人才,武榜就是通过比试修为选拔那些有修为天赋、剑意高超的强者以选派到各大宗门培养将来为西周征战的武将。
文武榜开榜对于林家兄弟而言是唯一可以改变他们命运的机会,哥哥天资愚钝,也就罢了,但林家的幼子林想想,自小聪慧过人,读万字书可过目不忘,并可通其理,明其义,整个洛阳城都以为林想想若参加文榜,定可获功名。
也许是受人白眼惯了,林想想就更没有浪费自己的天资,终日苦读,就等着开皇榜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也因此,才十四岁,不知道是不是耗费了太多的脑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满头白发,说起话来,也总是一副很老沉的样子,可却又偏偏生得眉清目秀,长着两颗招人喜爱的小虎牙,长得俊秀,做起事来又像个大人,所以,洛阳城里的人都觉得他很奇怪。
这一天,太阳刚刚从东边升起,林家破旧的茅草屋檐下,兄弟二人却已经要告别了。
从洛阳到皇都长安,一路步行,至少也要三个月的时间,算一算,林想想觉得自己该出发了。
早在半年以前,哥哥为了弟弟这次的长安之行,就已经开始加倍卖苦力,半年下来,省吃俭用,倒也只是勉强攒了不到五两的银子。
临行之前,林家大哥将这五两银子和一些干粮交给了弟弟,泪眼朦胧的嘱咐道:“出门在外,不比家里,不要与人争强好胜,晚上睡外面,要防野兽,切要注意身体,别染了疾,文试要尽全力,家里有我在,爹娘会照顾好的,切勿挂念分心!……”噼噼啪啪,啰嗦了一长串。
也许啰嗦不是他的本性,他才十八岁,可家里穷,所以就显得成熟了一点。
林想想书读得多,说话做事总是很斯文,听了哥哥的嘱咐,他也只是很坚定的点了点头:“嗯,我会考上的,这些年,难为哥哥了,我考上了,就马上回镇上,哥哥的亲事,还是会被同意的。”
真的要离家,林想想也很舍不得,但他知道,因为家里穷,哥哥可能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如果自己不去考取功名,那才很对不起爹娘和哥哥呢!
兄弟俩在门前依依不舍的唠叨了许久,林想想还是背着沉沉的书箱,要走了。
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回过身道:“哥,你替我和兰香说一声,我去长安了,要她等我三个月吧!这话,你一定要当面对她说!”
林家哥哥不知道弟弟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句话,兰香家可是镇子上最有钱的人家,她家哪里会把林想想进京赶考这点小事放在心里,准确的来说,她家压根就不会把林家的任何事情放在眼里,既不会,更不肯!要不然,兰香家也不会取消兰香姐姐和林想想哥哥的婚约了。
“嗯,我知道了,话我一定带到!”
为了不让弟弟分心,哥哥还是答应了,尽管这一声答应会让自己的心里觉得自己穷得已经在别人心里像一条落水狗了。
而林想想却不这么想,他让哥哥去见兰香并说这句话的意义就在于他想告诉兰香,再过三个月,林家就会翻身了,到时候,兰香家肯定会来巴结林家的,说不定是苦苦哀求着林家重新立下这门亲事呢!
带着这个无比坚定的信念,林想想出发了,洛阳之去长安,这一路共九百里。
而九百里之路,尽在脚下。
林想想脚下穿着的,是一双用狼尾草编织的草鞋,这一双脚底已经被磨破好几个窟窿了,可他哪里舍得丢了,书箱里倒是还有几双新的,但他深知,九百里的路,这几双鞋是远远不够的,就连银两和干粮也要这么省,或许才够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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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林想想离开了朱仙镇,又走出了洛阳城,沿着崎岖的山路,最后终于看不见昆仑山的身影。
这一路上,林想想第一次看见骆驼、第一次看见三匹马拉着花轿、第一次看见有人比剑,而且还受伤了,好像是断了一条胳膊。
想一想,林想想都觉得可怕,为什么要比剑呢?两个人又没有什么仇和怨的,就为了一分高下而断了一条胳膊,这样也太鲁莽了。
于是,这一路,但凡看到腰间系着剑的人,林想想都躲得远远的。
他喜欢书中的世界,尽管书中的世界曾说过,万年前,有个邪恶魔君,他屠戮了人、仙二界,掀起了一场三界浩劫,最后被封印在了不死冥域。这个书中记载了的传说故事,是林想想唯一愿意读的有关练剑的故事。
为什么东土大陆的这些人类都喜欢剑,也喜欢练剑?
林想想总是想不明白,从上古天地初开,人间就有了剑,这是为什么?剑的修为再高,对耕田种地有什么用处呢?国家又不会因此变得富庶起来,所以,在林想想看来,读书才是最高尚的事情,修行这些事,应该都是莽夫才会做的事情吧!
只是书上记载着的上古故事中,那把最终封印了魔君的诛仙神剑遗落了人间了,林想想觉得,要是自己能拥有这把剑,那还是可以尝试着修行一下剑术的。
于是,在幻想中,路上,林想想再看到有人比剑时,也会停下来找块石头坐下来托着下巴看一会,他的脑海里也会幻想如果在比剑的其中一个人是自己,该怎么出招!
想着想着,他开始觉得,那些成天找人比剑的人,修为都太低了,也许自己几招之内,就能把他们打败吧!
当然,林想想知道,这也只是自己这么觉得,如果真的有人找自己比剑,自己肯定还是会拒绝的,直到现在,他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去找别人比剑?这样,太鲁莽了。
去长安的这一路,林想想风餐露宿,多数是找个山坡上的草地,铺些干草也就睡了,睡前,迎着月光还可以安静的看会书。
可一个多月以后,深秋一过,天就有些寒了,林想想身上的粗布麻衣,白天都在赶路倒不觉得寒意,可晚上风一吹,就有些不一样了。
于是,这些日子,林想想都尽量找一些破庙住下来。
可破庙里就不清净了,总是住满了流浪汉,有些还喝醉了酒,还总有许多留着胡渣子,很邋遢的剑客声称自己剑术修为多高多高,不服气就比剑,然后被人打断了胳膊,要不就是直接丢了性命才肯罢休!
林想想讨厌这些人,可又害怕他们,只有躲得尽可能远一点。
这样,就无法安心的读书了,闲下来,林想想就无聊的仰望天空中的浩瀚星海。
“天下星辰,皆因势而聚,那么,这几颗星星就是北斗七星阵了,而那几颗,应该就是南海无邪阵……”
林想想望着天空中的星星,忽然间觉得它们好像也在比剑,只是,它们手中没有剑,可却有漫天星光,像是剑气一般,吞噬苍穹。
“好厉害啊!手中无剑藏与心中,御日月山川,聚星辰之气,这才是真正的比剑呢!”
林想想望着漫天闪烁的星辰,每次都在最后眯着眼睛看见那颗朝着自己微笑的星星之后,才能安然睡去,梦里,还总是会看到一把残缺了的断剑的影子。
长安路,路漫漫长。
路漫漫兮修远兮,也许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肯磨破脚掌去求索吧!